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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年华-2再见了!医院

2018-11-22  本文已影响8人  徐徐行人

从一定程度上来讲,我的确算是由哥哥一手带大的。

我的爸爸是大学老师,妈妈是小学教师,奈何他们都太过认真负责,一个致力于学术研究,一个深陷于别人家的孩子。二人经常默契地前不着家,后不着店。于是,我从三岁起大多数时间就跟着纪佳岁(那时候我还叫他的名字)的屁股后面跑。

“纪佳岁!”我叫

“住嘴!叫哥哥,小孩子要懂礼貌”他老气横秋地教训着我,明明自己也才是个比我大五岁的小屁孩儿。

“还有!这个名字太娘了!”他露出嫌弃的表情,这名字显然与他高冷学霸的人设不符合。

纪佳岁从小就表露出超凡的记忆力和逻辑能力。当然这也归功于父亲大人喜得贵子时,想了一夜制定出来的培养计划,以及坚定不移地执行。

于是纪佳岁三岁会背唐诗三百,四岁认千字,五岁的时候,我出世了,父母没管他,于是他就呆在爸爸的书房,看遍了书架上的书。八岁的时候,他又自觉当初很多字都是查的字典,不知其味,于是又看了一遍!

我出生的那年,还有一件事。在我出世前一个月左右,爸爸的一个年仅十三岁的天才学生深夜从天台跳下!消息一出,各大报纸争相报道,爸爸也频频被记者采访。

在采访和报道中最多提及的就是关于“智商”和“心理承受能力”的讨论。这已经不是第一起天才自杀的案件了,但却真真实实地发生在爸爸身边。

爸爸深刻意识到一句至理名言“孩子的健康和快乐才是最重要的”,于是我的培养计划立刻胎死腹中,而纪佳岁也被安排正常地规规矩矩地上学,绝不允许他有任何的“逾越”。

据妈妈说,当初有好几个大学少年班找上门来,都被爸爸给骂走了。之后,爸爸妈妈就直接对我们进行了放养政策。

奈何纪佳岁智商开发太早,有着不同于常人的志趣,我就这样被他“毒害”。

“诶,别玩芭比娃娃了,我给你讲秦始皇的故事有趣多了!”

他每次读完中国通史,非得找个人听,但他们班的同学丝毫没有兴趣,只好来压榨我。还好我脾气好,睁大眼睛看着他眉飞色舞,手足并用地讲完。

渐渐地,他不讲,我也要缠着他讲了。

“诶,我之前教你认过那些字了,下次读白雪公主的时候别再让我念了”

纪佳岁是个超级钢铁直男,凡是带粉色,公主什么的东西,他都嫌弃得不得了。

“纪……哥哥!这个芭比娃娃的衣服破了,快帮我补好!”我拿着光溜溜的娃娃塞在纪佳岁手里。

“我哪会补衣服!还是芭比娃娃,还是粉色裙子,快拿开!”

纪佳岁崩溃了!

“好吧……”我讪讪地耷拉着脑袋说:“那你帮我找一本手工书,我自己学”

“你智商那么低!学得会吗!”纪佳岁拿过娃娃,嫌弃地看我一眼。

我四岁的时候和纪佳岁一起去医院做了智商鉴定,结果他140,我的是100正常值。这件事他嘲笑到现在。

不过后来纪佳岁把缝着歪歪倒倒针脚的裙子拿给我的时候,我还是比较相信“天生我材必有用”这句话的!

我在医院收拾置物柜的时候,惊奇地发现了那个芭比娃娃,不禁想起往事,傻傻地笑了起来。

我醒来后又在医院住了一个月,做了各种身体检查,又是各种复健,简单却琐碎。等身体一切无虞,医生就爽快地批准我出院了。

爸爸去办出院手续,妈妈哥哥则在一旁紧锣密鼓地收拾东西,毕竟“驻扎了”三年,东西还有点多。

我闲不过,也加入了收拾大军,他们不让,我各种劝服,哥哥终于松口:“那你收拾病床边这个小柜子吧!”

我点头,哥哥又补了句:“重的东西别搬!你还没完全好呢!”

“好好好!”我敷衍地应着,一个高冷学霸这么啰嗦合适吗?然后--我就被柜子里那个芭比娃娃吸引住了。

娃娃已经换上了一件崭新靓丽的裙子,但她秃了一角的头发告诉我,她就是小时候我最早玩的那个芭比娃娃。

很多女生玩芭比娃娃的时候头发掉了,或者脸脏了就会嫌弃她丑,然后扔掉买新的。但我小时候舍不得扔,总觉得我们之间已经建立了亲密的关系,扔掉她实在是“不义”之举。

爸爸妈妈还讪讪地笑过我:“这孩子念旧!以后不怕嫁出去不归家了!”

可是为什么我小时候的东西会在这里?

妈妈朝哥哥笑了笑,哥哥瞬间躲闪着目光,加快了手里的动作。

我联系往事,又戏谑地嘲弄哥哥:“我的亲哥,你该不会相信了电视剧里的鬼话,企图用这个芭比娃娃唤醒我吧!”

哥哥喜欢看书,喜欢数学,喜欢比赛……总之只要是普通学生不喜欢的,他都喜欢也都擅长。但这岂不严重违反了我们家的宗旨,于是爸爸每天八点的家庭时间总会拉着我们一起陪妈妈看--家庭伦理剧,爱情偶像剧。

每到这个时候他的表情总是愤愤的,比让他吃青椒还不耐烦。

一旁的妈妈也乐呵呵地笑了,加入我的队伍嘲笑哥哥:“还说死活不看,这种情节连我都忘了!”

“天天放那么幼稚的电视剧,还不让我做其它事,想不记住都难”哥哥依旧收拾着东西,但听他语气就知道十分的窘迫。

我又看到一面镜子,偷偷地看了眼妈妈哥哥。他们背着我整理东西,我便放心地仔细照了照。之前哥哥一直盯着,我怕引起他的伤心事,便一直忍住好奇心没照镜子仔细看我的伤疤。

我低了低头,看了看额头上的疤,半个拇指的长度,虽然不短,但还好比较细,而且靠近发际线,像妈妈说的,剪个刘海就能挡住。

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不照镜子也根本忘了有疤这件事了,我把镜子豪迈地放进袋子里。

也许是醒来后并没有吃什么大苦的缘故,又或者跟想象中的不一样,我居然十分喜欢住院的日子,总想着住久一点也没关系。

坐在车里,看着车窗外的白色建筑大楼,我心虚地撇过头,我可不敢告诉他们此刻我心里的奇怪想法。

车子发动,那些病友们的羡慕的眼光,医生护士和煦的笑容,还有医院的消毒水味,一条条略显阴森的走廊都在我的心里编织成了一道美好的回忆。

但是,还是再见了,医院!

真诚地,祝福你们,仍在医院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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