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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今生

2024-08-18  本文已影响0人  秋一梦

郑重声明:文章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本文参与馨主题第十七期主题写作【轮回】

我在车子晕睡了几个小时,等年轻人喊醒我该下车了,我就了下车,我环顾了一下四周,原来这是一个老式的岭南山村,靠山贴水,屋密人稠。屋多是两层楼房,土石结构,粉墙黛瓦;山是青山,长满毛竹和松树、杉木等树;江水静静从村边流过,清澈见底,河深流急。一条铺着鹅卵石的大道直通向村里,被一代又一代的脚板车,独轮车,脚踏车和拖拉机,磨得更光滑,有劲道。

咦,这里怎么这么熟悉?直到年轻人把我带进一处破败的院落,我才确定我的感觉没有错,噢,我兜兜转转,我转世回到了老主人的家。

“爸,快出来瞧一瞧,我给您带来什么了?”

一个老人颤着双手从房间走了出来,我认出来了,这是我的老主人。只见那苍白稀疏的头发整齐地贴在他的两鬓上方,但古铜色又瘦长的脸上布满了更多岁月的痕迹——皱纹。

我欢快地朝他“汪汪汪”叫了几声。

当他把我抱在怀里认真地端视我后,他咧嘴笑了,笑得很开心,喃喃地说:“儿子,你真能干,居然把老七的儿子带回来了,以后它就叫小七吧!”

原来年轻人是老主人的儿子,变化这么大,从一个英俊的小伙子变成一个满脸胡子的人,难怪我都不认识他了。

我与老主人的缘分很奇妙,老主人在儿女离开后,他想有一条狗陪伴他孤寂的生活,于是他到市场里去买狗,结果一眼就相中了我,其实,我也一眼相中了他,这就是人类口中所说的缘分吧?只是我只陪伴了老主人十三年,因老去离他而去了。

后来,老主人因为太过思念我,竟病倒了,他儿子百思不得其解,最后老主人才说,他想有一条与我相像的狗陪伴他。他儿子明白了事情的缘由,就走遍了城中大大小小的市场,终于找到了我。其实,他们不知道,我就是原来的那条狗,只是重新投胎了而已。我又可以陪伴在老主人的身边,我真的很相信缘分这东西竟是这般的奇妙!

老主人那些年待我真的很好!我们一起干活,一起吃饭,一起散步,一起睡觉。干活累了,我就听老主人讲他儿时的故事,讲他儿子的故事,讲他大难不死的细节,于是,我的脑海里忍不住替他记住了许多往事。老主人对我的好,是无人可比拟的,因此我历尽千辛万苦也要回到他身边,报答他的最好办法就是陪伴他安度晚年。

从此我就陪在老主人身边,非常惬意地度过了三年时光。在这三年里,我觉得沙河村更美了。

春天的沙河村,是绿的海洋、绿的世界!

夜幕降临,当天边最后一抹粉红色的晚霞,渐渐被巨大的黑幕遮住,像是即将要上演一台精彩的神秘话剧。天空中闪现出一双双明亮的眼睛。哦!不是眼睛,是镶在黑天鹅绒上的水晶钻石,撒在光洁的玉盘中。

秋风起,阳光照在一片金黄的稻田里,那闪烁着耀眼的光芒让我眯起了眼睛。一阵习习微风吹过,掀起层层金浪,飘来阵阵稻香。

北风呼呼地吹,雪姑娘把她身上的银光洒满大地,房顶上、河边的绿树上都披上一层厚厚的棉被,银装素裹,分外妖娆。

在我眼里,这个小山村美极了,简直就是世外桃源。清澈恬静的北江就像一条翡翠色的绸带,蜿蜒曲折地绕着小山村而过。

老主人以前喜欢带我去散步,现在更喜欢带我在夜色下散步,当我们经过稻田时,老主人喜欢驻足品味,我也会深吸一口气,将微风中那带着清爽、甘甜的稻香传至我的五脏六腑。

这天傍晚,我和老主人又去散步,刚到村口,我就发现有一个小孩子躺在地上,老主人察看了一番,知道了这孩子是饿晕的,就带他回家给他吃的喝的,得知他是个十岁的流浪儿,觉得可怜得很,就把他收留了,于是他就成了我的小主人。

老主人用依靠着自己的双手,还有儿女时时孝敬的钱,将小主人养了四年。但儿子结婚后,是儿媳妇掌握家中财权,儿子就再也没有给过老父亲钱。而女儿也有自己的小家,给不了老父亲多少零用钱。

现在小主人已十六岁,年迈的老主人深知自己已无力让他过得更好,只有让他去见见世面,寻找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今天,老主人让我和小主人在离开前,陪他最后去散一回步。

老主人边走边喃喃地说:“啊,真是光阴如逝,转眼我就在这田里织了整整七十年。在我看来,有田就有粮,有粮了我就可以养家糊口,培儿育女,起房盖屋,过安逸舒心的日子。可我却失算了,身至暮年,期望大半辈子的安逸就和长大的子女一样,一个个都远离而去。现在就连我最亲近的孙儿也要离我而去了。”

我猜想,在我们走后,勤劳成性的老主人一定不忍心土地闲着,一定会在一个个阴晴无定的日子继续到田里,弯着老腰照旧在他的地里织起锦来。

乡间小路上,老主人在前面踱步,我和小主人在后面悠闲地跟着。皎洁的月光,透过枝叶的缝隙,在波光粼粼的水面上,洒落斑驳的影子,不容任何人打扰。清澈见底,纤尘不染的碧水,倒映出天空中那轮弯弯的新月,给人以安谧静美的享受。

我贪婪地看着夜色下的沙河村,真是美得让我陶醉,让我痴迷,让我不能自拔,我真的不愿意离开,但是老主人不放心小主人,一定要我跟着去。以后我只能在梦里欣赏沙河村的夜色了,当然,我也知道,在我的同伴中,认为去城市是一件很惬意的事,可以全身心地放松,可以在一个全新的世界里,尽情地享受城市带来的新鲜感,真正地体验城市的生活。

第二天清晨,小主人用一根绳牵着我,开始踏上通往城市的方向。我虽是一条狗,却是一条通人性的狗。

当我们到达城市时,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千奇百怪的高楼大厦,有巍然耸立的钢铁,有坚硬的石头堡垒,有闪光的塔楼,我们似乎走进了童话故事的场景。

站在闹市的一个角落里,我们凝神静气地望着来来往往的行人,我希望从他们的眼神里看到他们生活的某些侧面。若他们脸上浮现着笑容,我便欣喜不已;若他们脸上有痛苦的表情,我便心生同情;他们显现出坚强的决心,我便由衷地骄傲。

瞧,路旁的兰花草是多么美丽又纯洁!它那么纤细,那么柔弱,仍然站立在那里,淡淡又美好的紫色,虽孤芳自赏,却又不受到任何的污染。

我们路过一个小食店,一位骨瘦如柴又衣衫破旧的老人正狼吞虎咽着碗里的面条。我们静静地看着他,不由自主地咽了唾液。只见老人喝完了最后一口汤,再用舌尖把碗舔了一遍。

后来,我尾随着小主人,挤上一辆拥挤的公交车,上来一位带着墨镜的老人,尖下巴,尖胡子,连他向让座人道谢的嗓音也是尖的。

一会儿,我留意到一个脸颊红润的中年男子正在读报,大约几分钟后,他漫不经心地用手掌的侧边把报纸一块一块地裁开,他那仔细和认真的劲儿让我钦佩不已。

下车后,只见月牙儿的光亮把围墙的一面墙头照得灰亮,小巷里却越发黑暗,几乎不大看得见路面,只听见我们交错的脚步声,一会儿咚咚,一会儿沓沓:咚咚是在青石板上,沓沓是在鹅卵石上。

小主人一会儿失望地收回目光,在小径上踱步,沉思,一会儿摸摸咕咕叫的肚子,一会儿擦擦额头上的冷汗。过了许久,小主人终于昂起头,阔步地站到我面前,威风凛凛地抹了一把汗,使劲睁大眼睛,准备开始对我进行慷慨激昂的演说,只是那有气无力的声音,他腰间威武的皮带或他手腕上系的耀眼红布条,都比他的声音让我振奋,让我沸腾。

突然,一阵猛烈的咳嗽,像喉咙里着了火,烧得他满脸通红。我连忙拍打他斜挎在身上的水壶,他恍然大悟似地喝了几口水后,他的喉咙安静了下来。

小主人饿得实在不行了,就趁包子铺老板转头时,偷偷地抢了两三个包子。得手后的小主人正喜滋滋地吃着包子,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在身后响起,他便意识到大事不妙,拔腿就跑,边跑边把包子往嘴里塞。一个小孩子如何能跑得过一个干体力活的大人呢?于是小主人被打了,不断发出痛苦的嘶叫声,但嘴里仍不停地嚼着包子。我只能奋力一扑,扑到老板脚边,朝他露出的脚趾头咬了一口,他疼得哇哇地叫了起来。小主人才得已脱身向前跑去,我也跟着一溜烟跑了。

我们上气不接下气跑出了很远,才停下脚步。小主人顿时感觉身上疼了,开始在抽搐,在龇牙,在咧嘴。

看着小主人浑身难受的样子,我趴在他的身旁,用小脚丫帮他挠了挠腿。“我原来可以跑这么快的!如果我不是又累又饿的话,是不是会跑得更快?”小主人盯着我问。

我违心地点了点头。如果不是为了不被老板追上后又一顿胖揍,小主人会拼命跑吗?可见,在危急关头,人的潜能是很容易被激发出来的。

后来,我们终于逃到了一个骑楼下,小主人说困了,我们便靠着墙根坐了下来。他虽然很困,但不能躺着,自然睡不安稳。

这天夜里,小主人第一次尝到了失眠的滋味,觉得夜色有重量、形状和气味。他觉得自己仿佛睡在黑色的空气中,睡在一堆纷乱又狂热的思绪里。这些思绪互相缠绕,穿着黑衣围攻他,让他虽然一动不动却累得精疲力尽,似乎身上血液循环的流动要齿轮转动才能循环。

早上,我睁开双眼时,天已大亮,我歪着脖子蹭了蹭还在睡梦中的小主人。

过了许久,小主人才睁开他泪眼朦胧的双眼,我猜他在梦里一定哭得很伤心。

小主人的视线碰上我担忧的眼神,便迫不及待地说起他的梦:“小七,你知道吧?海面之下的奇异世界令我目眩神迷。我在珊瑚和水草间穿行,五彩斑斓的鱼群就在我身边游过;海鳗从水草根总伸出头来一探究竟;巨大的海龟慢吞吞地摆动四肢,你甚至可以去摸摸它的脑袋;在潜水向导的指引下,我居然还看到了海牛。”

小主人咽了下口水,继续说:“突然,一张小脸,纯净得如圣母般,出现在我的眼前,只是那双眼睛空洞洞的,里面似乎什么都没有,又似乎包含着她的一切,把她那短短十多年的生命中的那些忧伤、快乐,还有失落的爱情通通都浮现出来。这时,太阳也似生无可恋地坠了下去,最后一抹暖色照在这个女孩子的脸上。我可以想象到她从桥上一跃而下的姿势,先是往后一仰,然后双手张开,最后跌落海里,到底是什么事情,让她如此想不开?”

小主人略思索了一下,说:“世界这么美好,我可不能像小女孩那样想不开。”

随后,小主人一个鲤鱼打挺,就坐了起来,开心地说:“今天是新的一天,我们一定可以找到吃的!”

我高兴地摇摇尾巴。

我们一起踏步昂首前行,走了一段路后,我发现我们似乎离城市越来越远了,因为高楼大厦都不见了,出现在眼前的是一排排整齐划一的二三层小楼,我焦急地用眼神示意小主人。

小主人爽朗的声音响起:“小乖乖,不用害怕!前面是有钱人的别墅区,我们去碰碰运气!”

我们绕过森严守卫的大门口,来到了一个偏僻的围墙边,我跃上了不高的围墙,示意小主人赶快翻墙。

转眼间,我们走在绿树环绕的小径上,我感觉六月的天气似乎在颤动,炎热而明净。那真是一种光辉灿烂的宁静,我似乎听见人家屋里火炉上水壶的沸腾声,宠物房里小兔吃有胡萝卜的声响,还有榕树在风中的欢笑声。

走着走着,我在一家院子前驻足不前了。这是一个奇特而美丽的院子,笼罩在绿色的葡萄架下,那一串串亮晶晶的淡绿色、米黄色、紫红色的葡萄,挂满了院子,人在里面走着,就仿佛走进了一个琥珀和珍珠缀成的世界。院子的篱笆墙上正开着是蓝色的牵牛花。

为什么我会认得是牵牛花?因为老主人家的篱笆墙种有牵牛花。我还知道牵牛花开花的前一晚,嫩苗只是绿豆般大,等早起看时,便已长出二三寸长的新条,缀着一两张满是细白绒毛的小叶子,叶柄处是仅能辨认形状的花苞,而末梢又有了绿豆般大的嫩苗。

多漂亮的牵牛花!我低头嗅了嗅。我再环顾四周,只见有一个方向的枝头累累,都是青绿的果实。我最后左右望了望,原来只有这个向阳的位置是金色的果实,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着异样的光,圆满丰硕又清芬扑鼻,正等待着主人尽情采撷。

“小妹妹,早上好!我好渴,能不能给我点水?”我的耳边响起了小主人的声音。

“早上好!大哥哥,把你的水壶递给我。”

这时,我看见小妹妹边说边从花坛边走了出来。

没过多久,小妹妹左手拿着水壶,右手拿着一个碟子。等她走进了,我看清了,原来是两个大包子。我伸出舌头,看着吃得津津有味的小主人。

原先盯着小主人看的小妹妹不见了人影,正在我纳闷的时候,她端着一碗剩饭向我走过来,这时在我的意识里,这小女孩似乎是认识的,特别是她手腕上的—颗红痣,甚至这院子,这一带地形,隐隐约约透着几分熟悉的味道。

小妹妹把碗放在我的脚边,我感激地向她行了注目礼。等我吃好了,小主人就带着我继续流浪去了。

我跟着小主人离开这幢房子沿街巷走去,我的尾巴不停地摇来摇去扇,不停地驱赶着叮小主人的蚊子,不知不觉地又有新的心思了。

在这一世里,我是大雾山深处的一条狗,来到这个城市为时不短,但对于这里的一切依然陌生。城市是什么呢?城市不就是一堆水泥嘛!这些日子,听到的都是些埋怨的话语,诸如“人真是越来越多了!到哪哪都是人!”“工作难道就真的那么难找吗?我都找了一个多月!”

我心想:城市里的人怎能不多呢?乡村的年轻人都进城找工作了,村里只剩下老幼妇孺。这些人逃离乡村来到城市,即使找不到工作,即使每天只啃方便面,说什么也不愿意再回乡下过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难说人类就是这样的天生贱命吗?建造了城市又把自己限制在城市。听说山有山鬼,水有水魅,那城市又是有着什么魔魂呢?

想想看,以前我生活在一村一寨的时候,谁家有困难了,大伙一定会帮助他度过难关;谁家年纪最大的是哪个,连他的绰号,大家也是知道的;哪天晒谷场上多了一只小鹅,也会有人认出这是谁家的。瞧,乡村的人是多么和睦共处,多么相亲相爱呀!

在城市里,到哪都是人挤人,人挨着人的,特别是公共汽车、电影院,我呼出的气你吸进去,你呼出的气我吸了进去。一幢幢大楼,一家一个单元,进门就关门,谁也不认识谁,甚至有的人家住了几个月几年,连对门的人长什么样子也不知道。

大多数乡村的人,一旦进了城,觉得什么都是新鲜有趣的。那些从有山有石的地方来,要凑趣攀登公园里的假山;那些从有海有河的地方来的,偏要去公园里欣赏那人造的湖。

在我看来,在这个所谓的城市,到处组合着正方形、圆形、梯形的水泥建筑中,不少的人都害了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心脏病、肥胖症等城市病。事实上,他们无时不在注意卫生,制造了消毒液洗手,又研制了药物针剂以防病毒感染,就连感冒发烧了,都会自觉戴上口罩,他们似乎也在思考:这到底是怎么啦?于是不停地研究,不停地开会,可结果是越来越多的病症出现了。

想着想着,我就觉得好笑。每当我觉得好笑的时候,我就会接连打喷嚏,久而久之,我每日都会打这么一连串的喷嚏的。打完了喷嚏,我又在想事情了,想得我脑袋晕沉沉的,有时候觉得自己偶尔冒出来的念头,就是自己不理解人类,不理解这个人挤人的城市,难道是因为自己还不是这个城市中一员的缘故?想想也是,自己毕竟是一条狗,血液里流动的是一种野性,还有一具不需要衣饰的小小的身躯。

可是,在我的记忆深处,这个世界在混沌的时候,地球上生存的都是野兽,人类其实也是野兽的一种。那时候,动物之间是和平共处的,人类与所有动物都是平等的。

而现在,人类与苍蝇、蚊子、老鼠一样是种族繁殖最多的,人类与它们唯一不同的,在于人类会说话,还建造了城市罢了。但是,令人可悲的,人类虽然建造了城市,但城市却让他们的种族退化,人的心胸变狭窄了,度量也变小了,他们高高在上,看不起别的任何动物,以为可以主宰这个世界,其实在森林江河的动物们正在默默地注视着人类不久将面临的末日灾难!因为森林的树木被过度砍伐,大片大片的植被遭到无端破坏;城市里的汽车尾气还有别的废气排放在空气中,破坏了大气中的臭氧层,导致气候变暖了,结果冰山开始融化,海平面开始上升,水等各种资源越来越紧缺。

突然,我有一种不好的感觉,就是隐隐约约感觉到了这个城市总有一天要彻底消亡的。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呢?因为夜深人静之时,我曾不止一次发现,这个城市的一些道路正在慢慢地下陷,到底是城市在地底建造工程的缘故,还是人和建筑越来越多,加重了土地的负担?我不得而知,自然的,大多数人类也一点也不知道。当然,我知道也有极少数人是知道这一情况的,但他们选择视而不见,因为那一天的到来,对他们来说,还是很遥远的。因此,所有人类继续在这块土地上堆积钢筋水泥,继续在地底建造工程。我可以想象到那一日,整个城市陷下去,北江的水或许将这里变成一个水泽,到处长满了蒿草。只有到了那时,人类才真正知道了自己的过错。但为时已晚,毕竟他们也成了水泽中的鱼鳖,也成了啃吃蒿草的牛羊猪狗。不过,这些又与我有啥关系呢?

主干道上,车水马龙,忙忙碌碌,仿佛一刻都不停歇。都市五光十色的霓虹,将原来漆黑的夜晚,点缀得光彩夺目,让人看后眼花缭乱。但这些乎与我和小主人都无关,我无聊得很,就苦思冥想起为什么会认识小女孩?

后来,我仔细地回忆了几个夜晚,才想起在我前世做狗的生涯,我母亲是农场里看家护院的一条狗,她生了四个孩子,我和那个小女孩是她的儿女。想着想着,我终于想起全部事情了:原来有一日,农场里的几头牛去了各块田里犁地,而我们兄妹却在农场主坐下来坐下吃烟打盹的时候,将农场主新收上来摊在地上准备晒干的青草当成了自个儿的游戏道具,我们一会儿在上面打滚,一会儿在撒欢,最后竟将全部青草踢进了旁边的水坑里。结果母亲为保护我们受到了严厉的惩罚,被打死了,我们最后拼尽全力逃了出来,被一个好心人给救了,最后被卖给了老主人。估计是妹妹因为个子小,常吃不到母亲的奶水,长得很弱小,加上受了很大的惊吓,最后竟病死了,没想到,她这一世竟在这里为人了。都是我的错,我得好好补偿妹妹,只是我如何能做到呢?毕竟她是人,有一个温馨的家,生活得无忧无虑!

唉,妺妹现在过得很好,不用我操心,我还是担心小主人能不能找到活干吧!但我又能帮什么忙呢?

我只好继续苦思冥想。我听说狗是很聪明的,因为狗的记忆力是超群的。我们很想把过去的事情说给人听,可惜我们不会说人话。每当人类常常忘却了过去的事情,等一切都发生了,去翻看那些线装的书,不免感叹一句“历史怎么有惊人的相似”,我就会在心里嘲笑人类的可怜了。

有时候,我经常感叹为什么人类生下来,除了会吃会喝之外,真是蠢笨,三四岁的时候要上幼儿园开始启蒙,六七岁上小学学习基础知识,十二三岁上中学,还要经过六年的艰苦学习,才可以考大学。

记得老主人在他儿子考上大学时,可兴奋了,因为是千人万人过独木桥,是祖宗显灵,让他儿子终于成为了沙河村的第一个大学生。老主人在儿子上大学的前一夜,劝导说,别以为考上大学就万事大吉了,如果不专心学习专业知识,即使毕业了也找不到好工作。

结果老主人的儿子毕业后找到工作了,他对老主人解释说为什么不能常回家看看,是因为即使有工作了,也不是高枕无忧的,还得学习,否则就会被更优秀的淘汰掉。

唉,人类的大半生都在学习,我看着就累啊!还好,我轮回了,虽然是一条狗,但不需要遭受人类学习的痛苦!

我知足了,虽然我这一世的结局不一定很好,但在这两世,我是幸福的,我幸福地陪伴了老主人十几年,现在又陪伴着小主人,我相信他会找到好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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