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们眼中的阅读
鲁迅先生认为,读书可分两种,一种是职业的读书,一种是嗜好的读书。二者于我们的日常生活都是十分必要的。至于读书的重要性,先生与萧伯纳所见略为不同。萧伯纳认为,世界上最不行的就是读书者,因为他只能看到别人的思想、艺术,不用自己思索,就如叔本华之所谓“脑子里给别人跑马”。较好的是思索者,因为他能用自己的生活力了,但还不免是空想。所以更好的是观察者,他用自己的眼睛去读世界这一本活书。对此,鲁迅先生认为有一点要补充——要观察,还是得先经过思考和读书,练就好良好的观察力。
孙福熙则更为强调读书的趣味性,认为中国人把读书看得很“严重”,把读书看成了苦不可耐的事,但其实读书与散步、踢球、游山玩水并不冲突,而且是互有补益。对此,我颇为赞同。其实在之前全民阅读的浪潮下、在把阅读的好处宣传的热火朝天之时,我曾对于自己爱好阅读这一事是颇有些优越感的。当时自认为,比之那些不爱阅读的人,我的品位似乎更为高雅,思想觉悟也更高。现在想来,实在是幼稚可笑。
其实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爱读书就和一个人爱品美酒没什么两样,都是个人的一种嗜好。有人爱酒,也有人厌恶酒。同样的,有人嗜书如狂,也会有人对书不屑一顾,这本没有什么对错、高下之分,人各有志而已,充其量只能说,读书算得上是最亲民、性价比最高的一种享受方式了。
老舍先生的读书体验可以说是给了我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先生说自己有时候读完一部好书,当别人问起时,却不太敢轻易点头,怕别人追问下来无词以答。对此,先生建议我们可以用记读书心得来作为矫正方法。不管自己的了解正确与否、意见成熟与否,总归记了便能有更深的印象,另外一个方法,我也颇为认同。就是在读同一作者的几本作品时,可以找一些有关这些作品的研究与评论来读,或者是该作家的传记。因为有时候,当我们孤立的读一部作品时,我们多半是以个人的喜恶来评判的,这未必正确。等到读了有关的一些著述后,我们可以发现自己先前的错误,这并非人云亦云,而是给了我们重新思考的机会、减少偏见,吸收更多的营养。
李公仆认为,我们应该实验的读书,即把读书与做人,做事和求进步三件事结合起来。所谓学问,必须是能知能行,而且是正确的知与行,而要做到如此,就应当把求得的知识在日常生活中实验起来。
说回我自己。
印象中,爱上阅读是从步入高中开始的。那时候,整天埋头于九门学科各自的课本以及厚厚的辅导资料中,读到的都是枯燥干涩,缺少感情的文字。对比之下,文字优美,字里行间满是意趣的文学类书籍开始对我有了致命的吸引力。其中以小说散文杂志尤甚。
之后我进入了大学,有更多自由的时间了。在那期间,我看了很多部小说,很多本杂志,很多篇散文,也做了不少摘抄,但我依旧不太明白读书要法,读完就忘了,那不就几乎等于白读了吗?
后来,我看到了一段对于读书和遗忘的关系颇为有趣且具启发性的阐述。上面说,读书就好像竹篮打水,看上去是一场空,白费功夫,但仔细观察篮底,你会发现,原本积满尘垢的竹片在水的清洗下焕然一新。
这个解释对我来说无疑是发人深省的,给我一种拨云见月的豁然开朗之感。因为一直以来,我都颇为苦恼于读书后所获甚少,不知道该如何高效阅读一本书。毕竟人生有限,书海无穷,倘若我一直低效的读书,那是多么大的浪费呀。但遇见这个解释后,我略有些释然了。我明白了,读书给我带来的变化是潜移默化的,是润物无声的,洗涤我的心灵,丰盈我的性灵。但纵然如此,我想,学会如何去读书也是非常有必要的,适当的读书方法。就像一把刷子,助力于竹篮的洗涤,还能够帮助清洁一些不易被冲掉的隐垢、顽渍,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