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想法

那些年,我爱过的配角们

2018-12-24  本文已影响53人  落迷迭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读书或看电视剧开始对剧中的角色开始有了自己的倾向,开始发现自己喜欢某个角色,不喜欢某个角色。不知什么时候起,最喜欢的角色不再是主角,配角的戏份不多,却总能凭借着鲜明的个性吸引着我的目光。也渐渐地发现,每一部好的作品,不是因为主角多么抢眼,而是每一个角色的性格都鲜明饱满,那些让人印象深刻的经典,被人们记住和称道的也绝对不只有主角。于我,大抵是因为主角已经占据了太多的篇幅,反而不如那些戏份不多却场场经典的配角让人印象深刻。今天来八一八那些年我爱过的那些配角们。

1.《夏至未至》——陆之昂

陆之昂是我喜欢配角的一个开始,从翻开书本开始,就被那个阳光的少年吸引住了,郭敬明的小说我并不喜欢,我不喜欢的是他小说基调中的阴沉,不喜欢的是把原本简单的青春和生活写得那般狗血,但不可否认的是,郭敬明的小说中的每一个角色,都饱满而立体,每一个人都有着让人心疼和咬牙切齿的那一面,也没有所谓的主角光环,没有哪个角色,是他努力想塑造的一个完美的人,如傅小司,如林萧。其实,每一个角色,最后都是要读者和观众去评判的。而陆之昂,则是我眼中的一个完美的角色。

时间过去得太久,小说的内容也只记得一个大概了,可唯独陆之昂,成了我青春的一个心结,想不起,也忘不掉。那个阳光下明朗的少年,那个玩笑不羁却对母亲万般维护的少年,那个为了朋友沦为了逃犯的他。读《夏至未至》的时候,我唯一流的泪,就是为了陆之昂,看到最后的傅小司,我真的为他不值。

我们的青春没有那般轰轰烈烈,但《夏至未至》,就是青春。也许我们不会闯下那般大祸,但青春年少时,谁不曾为最好的朋友做过一些傻事,谁不曾喜欢过那么一个不值得的人,谁又不曾有过所谓识人不明交友不慎之感。从高中读过《夏至未至》到现在,青春剧也看过了不少,没有期待过江直树,没有仰慕过余淮,也没有幻想过宋大仁,只是觉得,青春里有那么一个陆之昂,简直就是不能再美好的事情。

《夏至未至》开拍了,我却没有勇气去看,就像《诛仙》被拍成了电视剧的时候,那种期待却又害怕的心情。在脑海中想象过无数次,那么阳光的陆之昂,应该长什么样子,可是就连我自己,都没有在脑海中形成过一个形象,胸口的一粒朱砂痣,就仿佛任何一个样子,都不够阳光和美好。

傅小司最后说,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个女孩,教会我爱。就是那个教会他成长的男孩,那一抹阳光的笑容,揉碎在岁月里,镌刻在青春中。

2.《继承者们》——赵明秀

从出场开始,赵明秀仿佛就成了整部剧中的一道阳光。每一幕有他的戏都有着欢笑,无论是面对失落的崔英道还是气氛忽然低落下来的宝娜和灿荣的复合派对,有他就有着欢乐。他不在意是不是所谓的财阀继承者,也不介意谁是不是所谓的社会关爱人群,他的眼里,只有是朋友的人和不是朋友的人。

明秀的工作室,大抵是整部戏里最有人气最温暖的地方了,对这些青春期的少男少女而言,就仿佛是第二个家,墙上贴着明秀随时随地抓拍的作品,记录着青春的样子。金叹被从家里赶出来的时候,英道失恋心情不好的时候,甚至车恩尚无处可去的时候,都会来到这里,这里是明秀的工作室,也是他和朋友分享青春的地方。英道因为车恩尚心情不好的时候,明秀随手拿出一张纸,上面写着,车恩尚与狗不得进入。俏皮而可爱,瞬间让英道的脸上露出了笑脸,把狗删了吧,狗多无辜啊。金叹把密码换掉把他关在门外的时候,这个富家少爷就在门外蹲坐了一夜,只是为了拍下是谁这么残忍,没有怨气是不可能的,但是他会用更加轻松的方式去面对。

电视剧的最后,金叹想象着多年后在家里开派对的样子,我倒很希望,多年后,明秀也能像现在这样,一个人,一部相机,记录着青春,记录着生活,记录着他所热爱的一切。

3.《来自星星的你》——千允才

前面的一大部分,允才给人的印象就是一个面冷心热维护姐姐的叛逆少年,让人心疼也让人喜欢,但当他看到都敏俊的天文望远镜那一幕之后,少年心性展露无遗,再叛逆,再冷漠,也终究还是个中二的高中生。

喜欢的每一个明星,很少有一见钟情,往往都是因为他们所扮演的角色喜欢上他们,因为梅长苏才喜欢上胡歌,因为明楼才喜欢上靳东,因为金叹才喜欢上李敏镐,因为洛基才喜欢上抖森,因为夏洛克才喜欢上本尼…而也正是因为千允才这个角色,才喜欢上了安宰贤,他把高中生的叛逆、对姐姐的维护、还有对天文的痴迷都表演得淋漓尽致,每一个喜欢《星星》的观众几乎都说,允才和姐姐千颂伊的犯傻的样子简直一模一样。他对外星人的深信不疑,看到都敏俊特异功能之后的那个迷弟表情,让人都不由自主地喜欢上他。

4.《哈利波特》——乔治、弗雷德

最前面的和最后的总是意义最非凡的,青春时代的陆之昂和后青春时代的双胞胎。和大多数哈迷不同,哈利波特没有占据我的青春,而了解这部作品,也是先看了无数遍电影,继而才读的原著。看电影的时候,最先吸引我的,就是这对调皮的双胞胎,而和多数哈迷不同的是,赚我眼泪最多的,不是斯内普教授,不是邓布利多教授,恰恰是这对双胞胎。贯穿整整八部电影,最多的欢笑和最多的眼泪都给了他们。

这一对在愚人节出生的双胞胎,仿佛生来就是注定给世界添一抹色彩的。登场的时候混淆了韦斯莱夫人的小玩笑,伍德说他们双胞胎本身就像魁地奇里的游走球一样了,他们能破解活点地图的秘密,也能让霍格沃茨的调皮鬼听他们的话,尽管没能从霍格沃茨顺利毕业,却把他们的韦斯利魔法把戏坊经营得风生水起。这一切的一切,让我觉得他们就是不断黑化的《哈利波特》系列中一条明亮的线。

看《哈利波特》系列第一次流泪,就是乔治丢了一只耳朵的时候。连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这一幕无论怎么考虑,都不应该是赚眼泪的一幕,乔治被韦斯莱先生扶着走进陋居,所有人围着他们,弗雷德在他的身畔,问他,你还好吗?他说,圣洁伟大,Cuz I‘m holy. You know,  I’m holey。世界上有那么多关于耳朵的笑话,而他选择了一个holey。每每看到这一幕,眼角总是湿润的。

弗雷德战死的时候,我跟着韦斯莱一家,痛哭流涕。《哈利波特》的电影相比于小说,还是缺少了很多的细节,电影里邓布利多之死限于篇幅原因并没有刻画出那一刻的伤痛,看电影里这一幕的时候也只是一带而过,当资深哈迷的朋友跟我说,看到邓布利多死的时候哭得不能自已,彼时还没看原著的我并不能理解。我只是记得,看电影的时候让我哭得最厉害的一幕,就是弗雷德战死的时候,其实那一个镜头很短暂,也没有过多的台词,只是韦斯莱一家抱着弗雷德的尸体悲痛欲绝,但那一刻的我,却感觉心里有什么被抽空了一样。

同人文里有这么一句话,弗雷德死后,乔治再也没有召唤出过守护神,因为他所有快乐的时光都是跟弗雷德一起度过的。每每看到这句话,鼻子都忍不住一酸,就连敲打键盘的此时此刻,也仿佛是把眼泪强忍了回去。

回首决战开始的那一刻,两兄弟并肩站着,笑着,互相问候着,面对危险的时候,两兄弟总是能用他们的笑话化解,护送哈利波特之前,抑或决战开始之前,甚至在整个对角巷大部分商店都大门紧闭的时候,只有他们的把戏店人来人往。他们知道自己等待的是什么,即将迎来的是怎样的一场恶战。最后一场战斗来临前的每一个人,仿佛都是笑着的,仿佛都知道,过了今天,可能就不知道还是否有机会这样看着彼此了,麦格教授笑着召唤出了守护霍格沃茨的石人,卢平教授和唐克斯笑着牵手,卢娜笑着看着天空的光芒说,多绚烂。每个人都做好了无法迎来明天的准备,但是当真的面对这一刻,当着对兄弟真的无法肩并肩地再次站在一起,无法再一起捉弄别人的时候,霍格沃茨之战胜利了,魔法世界迎来的光明,可是那一刻我的眼前,却暗了下去。

如果说陆之昂是青春里的一颗朱砂痣,那双胞胎,可能就成为了我后青春时代中的白月光。

后来的后来,终于发现,自己爱过的那些配角,都是作品中那个最阳光的角色,至少于我而言,是最阳光的那个角色。而作品中的主角,往往都不是那个阳光不羁的人设,因为他们的肩上都承担着整部作品中最重的担子,最大的责任,因为他们头上的光环,不允许他们有一丝的玩世不恭,初读金庸的时候,我最喜欢的是令狐冲,因为喜欢他的不羁和玩世不恭,懂事之后,再读《笑傲江湖》,却再也喜欢不起来这个角色了,金庸小说里的主角们,其实并没有一个不羁或玩世不恭之人,他笔下的,都是盖世的大侠,都是肩负重担的英雄,这也就是金庸和古龙的不同。

阳光,不是一种品质,而是一种态度。笑容温暖的人,扬起嘴角,便足以惊艳时光,温柔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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