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话说魏其候的“直”和“执”
文|渊之鮀
说到“直”这个字,不知道有多少好的形容词,可偏偏在魏其候窦婴的身上,其劣势远远大于优势,而“直”再加上“执”就更加韵味深长。太史公在《史记》中撰写了形形色色的历史人物,依其人物的性格迥异,分别演绎着不同的是非成败。现在就读《魏其武安侯列传》,和我一起来话说魏其候窦婴到底是如何败在了“直”和“执”上的。
窦婴引卮酒进上,曰:“天下者,高祖天下,父子相传,此汉之约也,上何以得擅传梁王!”太后由此憎窦婴。
窦婴初次免官就是其口直心快的结果,试想,作为窦太后的侄子,且身兼詹事一职,怎能不知道窦太后宠幸梁王的小心思呢?更何况,孝景帝做为一国之君,真的是要那样做吗?事实证明,不过是要哄窦太后开心的儿戏之谈。然而,窦婴却信以为真,当面反驳的言辞,足以证明他为人耿直,不善心机,而性情直爽。若做为普通人来讲,这固然是好的,但别忘了伴君如伴虎,故其后“太后除窦婴门籍,不得入朝请”的后果也自然在情理之中。
所赐金,陈之廊庑下,军吏过,辄令财取为用,金无入家者。
七国之乱时,孝景帝复召窦婴,他一开始的借病推脱,又体现了其“执”的一面,但迫于事态迫在眉睫,以及窦婴贤能的一面,还是被再次启用,且被任为大将军,并赐金千斤。而面对这些赏赐,窦婴并不为所动,他的廉洁奉公,慷慨豪放之状倒是为其后来为相铺了条明路。七国破,窦婴始被封为魏其候。
孝景七年,栗太子废,魏其数争不能得。魏其谢病,屏居蓝田南山之下数月,诸宾客辩士说之,莫能来。
当时魏其候为太子傅,但栗太子却被废了,身为老师,他屡次上谏未果,便谢病而归,客规劝之,然而却去意已决。由此可见,他不仅是个直肠子,还尤为固执,做事不假思索而喜意气用事,又再次被“执”所驱,而为“直”所累。如果用时下的词形容的话,那就是“忒任性”!
太后好黄老之言,而魏其、武安、赵绾、王臧等务隆推儒术,贬道家言,是以窦太后滋不说魏其等。
几经波折起起落落之后,魏其候还是做到了丞相的宝座上,美不美呢?那是自然的。有句话是这样的:“新官上任三把火”,既然已在其位,那就得谋其政。魏其候当然也不能闲着,他联合武安候推崇儒术,又推荐御史大夫赵绾和郎中令王臧这两个重儒的人和他们一起推儒而贬道。因此,再次触怒了窦太后。他因直言不讳,做事常不计后果,两次三番与窦太后发生侧面冲突,导致窦太后对他从爱到恨,最终被罢免而归。
丞相尝使籍福请魏其城南田。魏其大望曰:“老仆虽弃,将军虽贵,宁可以势夺乎!”不许。
武安侯做了丞相后,派籍福去向魏其候讨城南田,魏其候当即拒绝,籍福还被灌夫臭骂了一顿。由此武安侯开始对其积怨,而且愈演愈烈。这又魏其候是因“直”而致的祸患之一,直言不讳而不懂得变通,又能带来什么好的结果呢?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一下籍福,他绝对是个聪明的人,太史公在文中虽对其着墨并不多,但就其言行举止却与魏其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整篇列传中籍福共出现了四次。一是谏武安侯让相予魏其候;二是对坐到相位宝座上的魏其候,直言告诫劝其改正“喜善疾恶”的直爽秉性;三是虽在为武安侯“请魏其候城南田”时受辱,却并未仗势欺人,反而在武安侯面前为魏其候开脱;四是灌夫在武安侯宴请时酒后起纷争,武安侯“令骑留灌夫”,籍福“起为谢,案灌夫项令谢”。凡此种种足以见得他处事冷静,不趋炎附势的沉着稳重的性格。
太史公寥寥几笔,刻画了这么一个做事深思熟虑,刚正不阿,不仗势欺人,有前瞻性的智者形象。通过籍福的“曲”和“变”与魏其候的“直”和“执”形成了极大的反差,而这种对立的形象反而使魏其候“直”和“执”的个性更加鲜明。
魏其锐身为救灌夫。夫人谏魏其曰:“灌将军得罪丞相,与太后家忤,宁可救邪?”魏其侯曰:“侯自我得之,自我捐之,无所恨。且终不令灌仲孺独死,婴独生。”乃匿其家,窃出上书。
灌夫身为武将,喜酒而好斗,经常酒后惹事,但却与魏其候相交甚好,虽有互助互利的一面,但也因当时魏其候失势,而独灌夫未弃。因此,当灌夫身陷囹圄之时,魏其候自然不能袖手旁观,准备铤而走险,为其请命。此处魏其候的“直”可以说是侠肝义胆,宁可为灌夫两肋插刀,也不愿独活,是值得被世人称颂的。然而,这种“直”固然可贵,可却冥冥中将其卷入了是非的漩涡而不能自拔。
由夫人言又侧面反映出魏其候的“执”。“执”在哪?明明知道是在以卵击石,却仍要去碰,如此一来,其后果必不堪设想。不得不说就这一点他自己也是有所料的,他以为顶多“侯自我得之,自我捐之,无所恨”,殊不知却正一步一步将自己推向了悬崖边。
孝景时,魏其常受遗诏,曰“事有不便,以便宜论上”……书奏上,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
因盛推灌夫之善,魏其候因“欺谩”而被劾系。可他却仍不死心,又找出孝景帝的遗诏来上书,这是得有多“执”啊!而此遗诏又仅独一份儿,是真?是假?这就叫“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于是,平白又背了个伪造遗诏的罪名。若按他的“直”的个性,遗诏该是假不了的,奈何“蜚语为恶言闻上”,所谓“众口铄金、积毁销骨”,该来的还是来了,悬崖边上再无退路。
如此这般,魏其候便败在了“直”和“执”上。不免想一想,若用魏其候的“直”和“执”与籍福的“曲”和“变”做个排列组合的话,会有六种可能。但凡魏其候深谙其道,能够转换其中的任何一种,其结果可能都好过“直”和“执”的一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