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畏法律,敬畏公司规章制度
人不敬畏天地,就会做出道德下作的事;人不敬畏法律,就会做出违法乱纪的事;人不敬畏父母,就会做出违背纲常伦理的事。
孟子曰:君子有三乐:父母俱存,兄弟无故,一乐也;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地,二乐也;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乐也。孟子曰:“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从孟子的这两句话是可以看出来,孟子乃是敬畏天地,敬畏父母之人,敬畏法规之人。
自夏商成立国家一直到现代社会,中国就一直存在着人性善恶之分,也一直存在着人性本源之争,孟子曰:人性本善;荀子曰:人性本恶。人性善恶的争论,争论了几千年,也没有个标准答案。对此我曾经也陷入过深深的思考,那时候我常常对着着月亮发呆,想我根本上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我试图去找到能验证孟子或者荀子的答案,此等想法在当时可谓是一个纠结的问题,对此我也是纠结了很久,幸亏我最终得出了一个自己的答案,才不至于弄得自己精神错乱,答案是:“人性没有善恶之分”。在我看来人一出生就好像一张白纸一样,那么的洁白无瑕,至于长大后的善恶和成为好人还是坏人,完全是因为后天的环境经历所造成的。而在此时法律的作用是尤为重要的,法律告诉了我们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它像一个老师在指导我们的行为,规范着我们的行为。
记得刚进入公司,有幸参与了一个辩论赛,辩论赛正方观点为:社会秩序主要靠法律来维系,反方观点社会秩序主要靠道德来维系。作为一个法律非狂热爱好者,有幸抽到正方观点,表达了自己的看法,认为社会秩序主要靠法律来维系,道德为辅助。当时在看到这个题目时候我就在想,假如没有法律现在的社会会是什么样子?假如没有法律,我现在又是什么样子,大家又是什么样子,有些问题是不用去寻找答案的,看看历史就知道了。历史上法律形同摆设的社会时期有很多,而那些社会时期共同点都是社会动荡。
北宋理学大儒张载有过这么一番名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自古因其言言简意宏,历代传颂不衰,并且此番话也点出了中国读书人的最高境界--圣人,然而纵观上下五千年,中国所出现的圣人,截止今日也才两个半,分别是孔子、王守仁和曾国藩(半个)。其中对曾国藩印象最为深刻,耳边也经常想起他所说的:“不为圣贤,便为禽兽。”此等雷霆话语,今日是很少见的,而且我们不想为圣人也大可不必如此,但是从中足以可见以道德维持社会秩序是不行的。
作为中国二十二冶集团2018年新员工,7月15号开始曾在唐山总部培训半个月,其中讲课的多位前辈都有提到,公司以前的员工违法乱纪的事,此等事情对我们也是起了警示的作用。但是细细想来,员工违法乱纪现象的存在,这明显是因为对法律不敬畏,对公司规章制度不重视,才犯下的过错。佛家说,因果,种因得果,善因善果,恶因恶果,当失去了对法律、公司规章制度的敬畏心之后,又怎会得出善果呢。
国家法律的存在是保证国家秩序的前提,而一个公司规章制度的存在,是保证公司正常运行的前提,一个国家只有当大家都遵守法律,这个国家的社会秩序才能得到保障。而在一个公司中,只有当大家各司其职,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这个公司才能平稳健康的运行发展。
试想,不敬畏天地,不敬畏法律,不敬畏父母,到头来受伤的是谁呢?怕只能是我们自己吧。老子曰:天道无亲,常与善人,但是如没有敬畏之心,又怎会成为善人呢。
所以,从今以后让我们大家做一个有敬畏之心的人吧。我们敬畏天地,敬畏父母,敬畏法律,敬畏公司规章制度,在独处时候,更敬畏自己的内心,让敬畏之心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