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欢作乐》初印象
用了十天的碎片时间,读完了毛姆的《寻欢作乐》(Cakes and Ale),有些失望。不是对书,而是对我手上的这版译本。
其实,开头的翻译很不错,前几章(尤其第一章)非常精彩,读完几页后我心里不禁暗自想到:这本书也不错啊,文字的老辣简直炉火纯青(毕竟是毛姆晚期作品),精彩程度不亚于毛姆其他的书。
但是到了后面,有几次甚至想弃之不读,译者生造的词汇完全不能让人接受,还有一些地方纯粹是照搬英文的语言结构,没有按照地道中文的语言习惯和排列顺序来,让人看着实在别扭。
有时甚至会想:前后句子的内容都连贯不上,或许译者本人也还没太懂原文的意思吧?有时感觉译者太不严谨,简直就是在应付,比如把毛姆的uncle一会译成叔叔,一会又译成了伯伯。如此地前后不一,竟然还能出版,我也是醉了。难不成是译者请自己的多位学生分别翻译的?
好在我之前听过两遍音频才来读纸质版,凭着已经有的理解和好感才不至于一头雾水。
《寻欢作乐》原型,毛姆的至爱全书总体读下来,我是喜欢女主角罗茜的,当然,全凭站在事不关己的角度来看待她。毛姆自己自然是非常喜欢她的,因为这个角色是以毛姆一生中唯一想与之结婚的苏为原型的。(有关苏的内容,可参考我曾经分享的系列文章《毛姆唯一爱过的女人》)
虽然小说的字里行间透露着罗茜与异性交往的随意和看似不自爱,但是毛姆依然是在很多场合为罗茜辩护,说她善良、有魅力、是个好女人等等,苏一直是毛姆心头的那一道充满魅力的白月光。
当然,如果她是你身边某个亲人或者朋友的妻子,你也一定会对她寻欢作乐的轻浮和“放荡”而不敢苟同。
昨天我看到了余秀华被家暴的消息,震惊于在直播平台上杨当众说余尿裤子,把余的尊严践踏得粉碎。我突然就觉得罗茜不仅没什么不对,也着实活得很通透了。在对方并不忠诚的情况下,她自己又何必太认真呢,一个人永远不能把自己的幸福和快乐寄托在其他人身上,否则最终得到的只能是伤害。罗茜比余活得明白呢!
在此,分享一段网上的评论文字:杨无耻。在余醉酒时直播吵架的视频,男方直指女方喝醉酒尿裤子,并在对方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把镜头转向醉酒后蓬头垢面的余。两个人感情怎么样先不说,能在别人精神、形象最窘迫且无自保能力的情况下,践踏她的尊严,把她最无助、最不堪的一面示向世人,让她被耻笑、被诟病,这种人就是小人,人品低下,衣冠禽兽,斯文败类,行同狗彘,拉低中国男人的档次,所谓阴谋家与诗人软饭硬吃中的极品,丑陋至极,令人作呕。
对于《寻欢作乐》,我依然会继续一直以来的读书风格:复读。现在已经在进行中,希望第二次阅读完成后,我会对这个译本有一个新认识,增加点好感。
从明天起,给大家分享一些来自《寻欢作乐》的经典句子。当然,这些句子是出自其他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