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许三观卖血记》
在阅读的最初,它给人非常轻松的感觉。简洁的叙事、单纯拙笨的人物、大段略带傻气的对话,使全文透着风趣、幽默,让人笑着心酸。
最开始许三观和爷爷对话那段,爷孙俩完全不在一个频道地说着话,从二人的对话中,便可以知道,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贫苦百姓中流行卖血的这一另类谋生手段。
他第一次卖血是出于好奇,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体结实。
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他的大儿子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他不赔钱,方铁匠就带人拉走了许家的东西,无奈,只好再一次去卖血。
第三次卖血是因为他一直暗中喜欢的女工林芬芳踩上西瓜皮摔断了右脚,他趁虚而入,终于如愿以偿地得到了自己的初恋情人,为了报答她的好心,让她吃到“肉骨头炖黄豆”,早日痊愈,于是,他走进了医院。
第四次卖血是1958年的“大跃进”、大炼钢和大食堂之后,全民大饥荒,无论他老婆许玉兰怎样精打细算也不能填饱一家人的肚子,他的“嘴巴牙祭”也无济于事,在一家人喝了57天玉米粥之后,又找到了李血头。
第五次卖血是因为下乡当知青的一乐生病了,并将卖血的钱直接给了一乐。
第六次卖血是在刚送走一乐后,二乐所在生产队的队长又来了,为了招待队长,万般无奈的许玉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第一次开口求丈夫:“许三观,只好求你再去献一次血了。”然而,这次卖血却遇到了麻烦,由于“血友”根龙连续卖血后死亡,让他感到了恐惧。
就在这之后不久,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了,为了救一乐,许三观到处借钱,也只借到了63元钱,他一边让许玉兰护送一乐去上海,一边再次找到李血头。可李血头不再理会他,说他脸色很差,不能连续着卖血,他只好拼死一搏,设计好去上海的路线,在六个地方上岸,“一路卖着血去上海”。这一路上卖血几乎要了许三观的命。
40年以后,当许三观一家“不再有缺钱的时候”,他又突发奇想,想再卖一次血,然后再吃一次“炒猪肝和二两温一温的黄酒”,可已经没有人要他的血了。“40年来,每次家里遇到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许三观开始哭”。
世界是无情的、残酷的。我们生到人世间没有人知道为了什么,我们死后没有人知道到何处去。我们必须自甘卑屈。我们必须看到冷清寂寥的美妙。在生活中我们一定不要出风头,露头角,惹起命运对我们注目。 让我们去寻求那些淳朴、敦厚的爱情吧。他们的愚昧远比我们的知识更可贵”——《月亮与六便士》
马提亚尔说:“回忆过去的生活,无异于再活一次”。写作和阅读其实都是在敲响回忆之门,或者说都是为了再活一次。
余华通过讲述许三观的故事,让那些无法抹去的历史又重现于我们眼前。从大跃进,人民公社大食堂,到三年自然灾害,再到文化大革命,随着许三观一家子的喜怒哀乐铺展开来,其中人性的复杂,多变反复,甚至没有原则可言。但丝毫不影响每个人物在各种矛盾冲突下的个性反应,每个人都有可怜可悲的愚昧无知之处,也有可称赞的地方。
整个故事看起来似乎很严峻,或者很糟糕,但余华令人惊悚而滑稽的风格使小说避免了感伤主义的情调。这篇小说看似普通,却结构巧妙、语言文字优美,让人沉迷于其中,看了根本停不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