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市场集训营3期_第一组第一次笔记_Allen
IPO梳理研究
第一章IPO的定义
IPO既首次公开募股,是指一家企业或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将它的股份向公众出售(首次公开发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招股的发行方式)。
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据相应证监会出具的招股书或登记声明中约定的条款通过经纪商或做市商进行销售。一般来说,一旦首次公开上市完成后,这家公司就可以申请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挂牌交易。
有限责任公司在申请IPO之前,应先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优势:募集资金,吸引投资者;增强流通性;提高知名度和员工认同感;回报个人和风险投资;利于完善企业制度,便于管理。
*主要劣势:审计成本增加,公司必须符合SEC规定。募股上市后,上市公司影响加大路演和定价时易于被券商炒作;失去对公司的控制,风投等容易获利退场。
第二章 IPO分类及审核方式
一、IPO的分类
IPO首次公开募股是一家企业或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将它的股份向公众出售,按照上市的地点及发行对象不同,分为A股,B股,H股,红筹股以及境外发行股票。
A股是以人民币计价,面对中国公民发行且在境内上市的股票。B股是以美元港元计价,面向国外及国内投资者发行,在中国境内上市的股票。H股是在内地注册成立的企业所发行的外资股,主要在香港上市,并以港元买卖。红筹股是指在境外注册,其业务、资产、市场主要在内地的公司在香港所发行的股份。中国企业在美国、伦敦、新加坡、日本等地上市的股票,分别称为N股、L股、S股和T股。
目前国内企业IPO的主要在A股。A股市场按照上市板块分为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等,根据上市主体资格、股东数量、存续时间、盈利指标要求等挂牌条件来区分。
二、IPO的审核方式
(一)注册制
指政府对证券发行事先不作实质条件之限制,发行者发行证券时,只需把与证券发行有关的一切有价值的文件资料如实详尽公布于众,并不得有虚假、误导和重大遗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只就证券发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不审查证券发行的实质条件。
(二)核准制
即所谓的实质管理,它是指证券的发行不仅要以信息的充分公开为条件,而且还必须符合一定的适于发行的实质要件。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不仅要审查证券发行中所公开的信息的真实性,而且要依法定标准审查发行人是否具有发行资格,只有经其许可,证券才能发行。
我国IPO目前采用核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