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五个基本职能的详解
有关注到连载的朋友都已经了解了,银行有五个基本的职能。下面我们来分别详细的讲一下
第一个信用职能。信用中介是商业银行最基本,最能反映其经营活动特征的职能。这一智能的实质是通过银行的负债业务,把社会上各种闲散货币集中到银行里来。再通过资产业务把它投向经济各部门。商业银行是作为货币资本的代出者与介入者的中介人或代表,来实现资本的融通,并从中吸取资金的成本与发放贷款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的差额中获取利益收入形成银行利润。商业银行通过信用中介的职能现资本盈余和短缺之间的融通。并不改变货币资本的所有权,改变的只是货币资本的用权。
第二个支付中介职能。银行除了作为信用中介融通货币资本以外,还执行的货币经营的职能,通过存款在账户上的转移代理客户支付。在存款的基础上,为客户对付现款等,成为工商企业,团体和个人的货币保管者,出纳者和支付代理人。
第三信用创造功能。商业银行在信用中介职能和支付中介职能的基础上产生了信用创造职能。已通过自己的信贷活动创造和收缩活期存款,而活期存款是构成贷款供给量的主要部分。因此商业银行就可以把自己的负债作为货币来流通,具有了信用创造功能。
第四,金融服务职能。随着经济的发展,工商企业的业务经营环境日益复杂化,许多原来属于企业自身的货币业务转交给银行代为办理。如发放工资,代理支付,其他费用等个人消费也由原来的单纯钱物交易发展为转账结算,现代化的社会生活从多方面给商业银行提出了金融服务的要求。
第五,调节经济职能。调节经济是指银行通过其信用中介活动及社会各部门资金短缺,同时在央行货币政策和其他国家宏观政策的引导下,实现经济结构,消费比例,投资,产业结构等方面的调整。此外,商业银行通过其在国际市场上的融资活动,还可以调节本国的国际收支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