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一纸禁令,医药代表禁止卖药,药价有望下降,违者严厉处罚!
医药代表,一个已经严重变味的职业。
药品,关乎国人的生命与健康。酒香也怕巷子深,企业花费巨大人力物力研发出一种新的药物或者引进国外的新药时,这时候国内尚无医生知道该药物,那么就需要有人传播该药物使用的新技术、疗效以及副作用等其他方面的信息,这就是医药代表这个职业设置的最初目的。
医药代表的设立的本意,是为广大人民群众谋福利的,是高尚的职业。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相同或相近的药品实在太多,导致竞争太过激烈。
因此,制药厂只要让医院用上自家的药物,那就是一大笔的利润,也就意味着战争的胜利。
有需求就有市场,如何才能让医院用自己厂家生产的药物?
这时候,医药代表就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权色交易、贿赂医院主任及院长等人、给医生回扣、陪吃陪喝陪唱歌、拉关系,种种不堪。
而这些成本,都直接或间接算到了消费者头上,导致药价虚高,看病贵。
正所谓,一颗耗子屎,砸了一锅汤。
告诉大家一个秘密,别以为廖律师是政法类大学毕业的,其实我是医学院毕业的。。。。。。
2017年10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对医药代表的卖药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整顿,禁止医药代表充当卖药的角色!
什么是医药代表?
医药代表是指隶属于医药品生产企业或者经营企业,以正确使用和普及医药品为目的,代表公司同医疗人员接触,提供有关医药品的质量、有效性、安全性等信息服务并负责信息收集、传递等工作的业务人员。
国家的一纸禁令是啥?
对医药代表的禁令规定在《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第四大点的二十七小点。具体为以下内容:
1.医药代表名单须在食药监部门指定的网站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第一个备案)
2.医药代表负责药品学术推广,向医务人员介绍药品知识,听取临床使用的意见建议。学术推广活动应公开进行,在医疗机构指定部门备案。(第二个备案)
3.禁止医药代表承担药品销售任务,禁止向医药代表或相关企业人员提供医生个人开具的药品处方数量。
4.医药代表误导医生使用药品或隐匿药品不良反应的,将被严肃查处;
5.以医药代表名义进行药品经营活动的,按非法经营药品查处。
违规的处罚,具体是啥?
禁令第4点的严肃查处,由于《意见》只是提了一下,而没有谈到具体的查处措施,因此目前廖律师暂时无法告知。但是据廖律师推测,查处措施可能会是取消医药代表资格,如果涉嫌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禁令第5点,以非法经营药品查处。这个点,力度就非常大了。①如果情节不严重,可能会被行政处罚;②如果情节严重,廖律师个人认为,已然构成犯罪,按照非法经营罪论处。
非法经营罪处罚力度有多大?
非法经营罪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1.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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