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何止是交友不慎,这是倒血霉了
今年2月,老何和9名同事聚餐,期间饮酒。散场后,大家叮嘱老何打车回家,但是老何自认为清醒,找到自己的车驾驶回家,回家途中,将一名电动车的的一名行人撞死。经交警部门认定,老何全责。随后,老何将9位同事告上了法庭:认为他们与自己一起共同饮酒,没有尽到注意和照顾义务,没有安全护送自己到家,造成自己醉酒之后开车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李某重伤医治无效死亡,应承担40%的事故赔偿责任。
看到这篇新闻,觉得老何不仅酒品有问题,人品更有问题!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血的教训,还要别人提醒?
法官还是比较给力:
共饮行为是共饮者之间组织的集体性活动,同饮者相互之间负有适当的提醒、照顾、保护、通知等注意义务。 不过本案中,被告将原告老何送至指定地点后嘱咐其回家的时候要打车回家,并且原告老何赴宴时并未开车,被告并不知道原告有车辆停在何处,也未听说原告老何要开车回家,9名被告已经尽到相应的提醒、照顾、保护、通知等注意义务,因此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法官认为这样判是为了维护了尽到照顾提醒义务的共饮者的合法权益,驳回的是饮酒驾车者转嫁逃避责任的诉求。
这就引发出职场上一个普遍现象:饮酒劝酒的酒文化。
很多公司都有不成文的酒文化,认为喝酒喝倒才是对领导的尊敬。
这本身就是一个谬论。
人体质不一样,对酒精的反应也不同,真有人喝个半斤八两毫无变化,有人闻到酒的味道就身体不适,没有必要以喝酒多少衡量对公司、对领导的敬意。
能喝酒在职场里有时候的确是一大利器,面对客户、其他部门领导敬酒时,能替领导抗酒是会让领导觉得你是有用的,至少在这个场合管用。如果他愿意带你多参加一些酒宴场合,那你的未来的确不可限量。
但是能喝酒也仅仅是业务一部分,非销售岗位再能喝也不过是副业,主业还是要帮公司创造价值,产生利润。不能帮助公司赚钱,公司也不会养着一个酒罐子的。
同事之间喝酒就更应该随意、随心了。相互之间没必要怄气较劲。
有些话是只有在喝酒场合说,但是一个劲的劝酒也不是什么好事,喝多伤身、误事。
感情到了,喝茶水也能聊到一块;没有感情,喝千杯又何妨?
酒本来就是为人助兴,让交流过程种一些压心底的话能顺利吐露出来。
领导不会告诉你:一些部门聚餐有时候是带有打探员工最近状况的目的。比如你对隔壁部门、对某位同事有一些牢骚,在正常工作环境下不能说又不敢说,喝一点酒有些人就会趁着酒劲开始了,这样领导可以轻松知道下面员工的一些想法,能响应做出预判。
很多人说酒品即人品,有些人喝多就骂娘,拉都拉不住,这些人绝对是会被同事、领导远离的,防止受伤啊!
喝酒自己要把握个度,能喝一斤,喝倒8两时就要收敛,要保持一个相对清醒的状态应付各种情况:打车、送同事等等,如果所有人都喝的烂醉如泥,那绝对是一场失败的宴席。
牢牢记住,不要心存侥幸,要开车就滴酒不沾,喝酒后要不叫代驾,要不就自己打车回去,万万不能冒风险,要知道你这种状态对路人来说就是一个炸弹,没有人知道什么时候会触发,太危险了。
遇到酒品不行的人,记住千万不要再和对方喝酒了,远远离开,防止向老何这种人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