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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途(9)

2025-04-15  本文已影响0人  亓齐

为了家族能够长期的和睦相处和团结友爱,关于老爸老妈遗产的分配问题,我有以下建议:

第一,对于老爸老妈所遗留现金,不再进行分割分配,而是成立“家族互助金”,由专人负责,负责人必须每月或者每季度公开一次互助金来往账目。

(1),家族互助金的使用采取“会员申请制”,每个会员需要缴纳会员费,1天1元人民币,每年1月1日缴纳。

(2),所有会员申请使用互助金必须得到半数以上会员同意方能使用。

(3),家族互助金使用原则“救急不救穷”。

(4),生活救急者可以无偿使用,度过难关后归还本金。

(5),生意救急者度过难关后,除归还本金外,还需缴纳利息费用,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计算。

第二,基金负责人(第一届除外)由所有会员选举产生,负责人的薪酬待遇由会员费支付。

(1),第一届负责人由“二姨二姐”担任,任职期限至70岁。

(2),每届负责人若出现特殊情况(生病、死亡、违规操作等)不能再担任负责工作,则由全体会员共同选出下一届负责人,必须半数以上会员支持方可。

(3),如果家族成员中无法选出合适的负责人,则委托第三方信托机构管理。

第三,家庭成员中如若有在老爸老妈生前欠款者,在保证自身正常生活或正常生意周转的情况下,必须如数归还。

第四,晚辈会员中有结婚者奖励xxxx元人民币;有生育者奖励xxxx元人民币。

第五,会员中如若有恶意欺骗使用家族互助金者,必须立即归还,而且,永生不得再使用。

第六,如若大家有更好的意见和方案可在家庭群提出,讨论协商。

此方案如若得到半数以上家庭成员认可,则在老爸老妈入土为安之日开始执行。

唉,我他妈的怎么有一种写遗书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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