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一个人,曾让你卑微成狗
文 | 壹默了然
题记:“那个曾让我哭成狗的人,再见了,再也不见。”
01
向宇爱上了一个女孩,女孩和他在同一写字楼里上班。
聊了一个多月的天后,女孩终于答应下周和他一起午餐。
向宇心花怒放,知道女孩喜欢优雅的餐厅,于是翻看大众点评网,又忙不迭请教同学,删选出一家符合女孩偏好的西餐厅。
为了保险起见,他还提前实地赶去了那家餐厅,试吃了一次。感觉环境、菜品和服务都很不错,才约上女孩。
临去餐厅前,他把车里里外外擦洗得干干净净,备好女孩喜欢喝的饮料,和女孩喜欢听的CD,还给副驾驶座添置了靠枕和颈枕,贴心到每一个细节。
那天,在精心选择和布置的环境下,他和女孩相处得很愉快,两人开始进一步交往。
女孩喜欢看村上春树的小说,为了和女孩有更多的共同语言,向宇把村上春树的全套作品买来,一本一本啃。
女孩喜欢听音乐,向宇下载了所有女孩喜欢的曲子,一有空就听。看到女孩喜欢的演奏会,无论多么热门,都要想尽办法买上票,邀请女孩一起去观看。
女孩练习书法多年,向宇搜集了很多书法帖子,到碑林之类的景点旅行,也不忘花高价给女孩带上一份拓片。
虽然向宇自身并不喜欢这些,可是出于对女孩的爱,他都甘之如饴地做着。
女孩住城市东边,向宇住城市西边,他每天早晚都绕大半个城市,接送女孩上下班。除了出差,风雨无阻。
那情形,就像电影《真爱至上》中那句台词,“一天中我最愉快的时刻,就是送你回家。”
心里有爱,做什么都浪漫。他把女孩宠上了天,丝毫不感到疲倦,反而有浓浓的幸福感。
那时候,他还不知道,卑微的开始表现,就是迁就。
02
几个月后,女孩爱上了另一个男孩,慢慢开始疏远他,也不回他的微信。
向宇不愿相信这个事实,每次舔着脸找她聊天,结果几天都没回音。
忍不住厚着脸皮打电话,女孩草草敷衍两句,说我很忙,有空打给你,就挂了。
她的冷淡,让向宇的心空落落的,心痛到窒息。
他怕女孩反感,不敢轻易再打电话,只能时刻隐匿在黑暗里,偷偷关注着她的一举一动。
女孩的一个不以为然的承诺,他却眼巴巴地苦苦守侯。可是两个礼拜过去了,女孩依然没有打电话给他。
向宇满心的期待转为失望,象从高空狠狠坠落。他按捺不住,鼓起勇气又去找女孩。
女孩说,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你以后不要再来找我了。
向宇的世界在那一刻瞬间崩塌了。
他已经习惯了围着女孩转,不知道没有女孩的日子,自己该怎么活下去。
他挤出一丝苦笑,问女孩,我有什么做错的地方吗?告诉我,我改。
女孩突然很烦躁,说你这人怎么这么不爽快啊,我们又没确定恋爱关系,请你以后不要再来找我。
可是向宇舍不得,还是想和女孩在一起。他越心急,就表现得越糟糕。
他天天等女孩上下班,但女孩看到他就绕道走,不愿意再坐他的车。
很快,女孩的男朋友开车来接送她上下班了。看着女孩和他亲昵的样子,向宇感觉自己的心在滴血,那一刻,恨不能冲上前去砸了那辆车。
晚上,他疯狂地开车来到了女孩楼下,发微信让女孩下来说清楚。
女孩说,没必要,我已经说的很清楚了,请你以后不要再来打扰我。随后拉黑了他的微信和电话。
那晚,向宇在车里像头困兽,一支烟接着一支烟,把自己的肺都要熏黑了。
烟抽完了,他泪流满面,趴在方向盘上哭成了狗。
直到早上,小区里的人开始陆陆续续出门上班了。他知道纠缠不清的样子特别丑,不想女孩出来看到自己没志气的样子,才发动车子离开。
冯唐在《万物生长》中说过,“一个人经过一个女友就像一个国家经过一个朝代,好像清干净了,但是角落里的以及脑子里的印记会时常冒出来,淋漓不净。”
几年后,向宇偶尔想起那个晚上,依然能感觉到那种锥心的痛。
03
向宇浑身的精气神都被抽空了,请了一天假,回家倒头就睡。可是脑袋就像炸开了似的,怎么也睡不着。
次日清晨,强打起精神去上班。可是身体不听使唤,每走一步都要用尽全身的力气,好让自己不会随时倒下。
那是他最难过的一段时间,他爱她,却无法联系她。
世上最难断的,大概就是感情,明知不可能,还是令人不能自拔。
才下眉头却上心头,日日夜夜的折磨。衣带渐宽终不悔,分分秒秒的牵挂。
向宇整夜整夜地睡不着,陷入自我评价极低的状态里,情感和理智不断拉扯,难分胜负。
他知道自己应该潇洒地挥挥手,不回头。可是,内心却依然愿意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去迎合女孩,全心全意想要表现好一点、更好一点,只要女孩不离开她。
谁说过,离开一个人的时间,大约是恋爱时间的二倍。
向宇也记不清过了多久,也许是三个月,也许更长。
某天清晨醒来,看到窗外的微光从窗帘的缝隙透进来,突然感觉胸口不再那般疼痛了。
他感受到了一丝久违的轻松和喜悦,觉得该让过去过去了。
不被爱只是不走运,而不会爱始终不幸。越是没人爱,就越是要爱自己。
04
若干年后,两人已各自成家。
当他在街头和女孩再次相遇,竟觉得非常陌生。
他感觉难以置信,当初怎么会对她如此迷恋,在她面前那么低声下气,那么不由自主地恐慌和软弱。
那种感觉,就像尼采研究叔本华时的独白,“我自问,在他那么不爱的世界里,我怎么能够表现出那么多的爱?”
我们都曾在某个时间段,为了某一个人,忘乎所以,失去理智,做什么都心甘情愿。
我们以卑微的姿态,在那场关系里存活,认为对方远比自己更重要,拼命去适应对方,以至于放弃自我。
其实对方一直就是那个样子,是我们自己,助长了那份不平等的情感契约。
时过境迁,才慢慢发现,其实那并不是爱。
因为,在爱情里迷失了自我,其实是一种索爱,也不会真正有利于所爱的对象。
因为,没有任何的爱情,可以让你卑微至此;如此卑微的爱情,也是不会得到善终的。
爱你的人,她会疼惜你的尊严,绝不会让你那么卑微。
不爱你的人,你做什么都没有用,你的卑微只会让Ta更看不起你,更加不懂得珍惜你。
05
道理都懂,可是,纵然你再高冷,却总有那么一个人,让你卑微成狗。
生性凉薄的张爱玲,也曾在送胡兰成的照片背后写道,“当她见到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心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然而张爱玲的低眉顺眼,还是无法阻止胡兰成一而再再而三地出轨。最终,张爱玲还是主动和他断绝了来往。
我们曾经那么卑微地爱过一个人,爱到把最初的自己都忘了。
卑微到任何尊严都可以失去,甚至超越自己底线,还笑着原谅。
我们忘了,自己也是被父母捧在手心里的宝。
我们忘了,自己爱一个人卑微到了尘埃里,可是没有人会爱尘埃里的你。
爱情是不相信卑微的,从你放低自己的那一刻,你就已经在消耗掉最好的自己了。
无底线去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付出越多,被嫌弃得越重。 用情至深的结果,是万劫不复。
有没有那么一个人,让你卑微到尘埃?如果有,果断放手吧!
想要爱别人,想要得到他人的爱,都要先学会爱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