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所有的“不合适”,都是因为不够喜欢
《牡丹亭》中说: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然而,并非所有的爱情都是能够有始有终的。
热恋时的海誓山盟,分离时换来的往往只是一句:“对不起,我们不合适”。
如果深究:到底哪里不合适?好像对方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就好像辞职的理由,都是“私人原因”,私人的事儿你就别问了,问了,我也只是光明正大瞎说一气。
所以分手的理由,你也别再追究。分开一定都是有理由的,肯定不能再在一起的理由。至于是不是不合适,也只有当事人最清楚了。
01
有个朋友跟相恋两年的男友分手了,她说,其实在这之前他们已经异地了一年,她也早已预知了这个结果。
但对方的分手理由还是让她耿耿于怀:
“以前我们有矛盾,因为对你的喜欢,我都会很快整理好心情。
这次,我以为我们也会像以前一样,冷战几天就和好,但我发现我的心态变了,我的喜欢再也抵不过这份不快。
我想我们还是不合适。”
其实男生很清楚,两人之所以会走到这步,是因为那份喜欢不再炙热,但他还是要在故事结尾给两人盖上不合适的印章。
这让我想起,每次路过楼下水果店,看到特价榴莲,我会头也不回的走开。可如果是车厘子,它再贵,我都会买回来。只因为我喜欢。
所以很多时候,不是我们不够好,也不一定真的不合适,只是喜欢也有期限,分开的那一刻肯定是不够喜欢了,这是毋庸置疑的。
且人总是这样,喜欢的时候,觉得特别合适,不喜欢的时候,就推脱“不合适”。
但说到底,怎样才算是合适呢?不吵架,不闹矛盾,两个人所有喜好都一样?
可没有谁是谁的私人定制,如果妄想对方能和你处处一拍即合,如你所愿,那简直是痴人说梦。
很多事情,都有许多条件,没有谁能同时满足。能让感情得以长久和睦的真谛,不过是“我们原本是不那么平衡的两个人,却在相处中慢慢找到了爱情的平衡。”
所谓合适,也并不是两个人从来不争吵,而是你愿意迁就我,我也可以为你让步。
所以,如果一个人给你的分手理由只有不合适,却说不清哪里不合适,不要再想着去挽留。
当他决定抛弃你,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哪怕他也犹豫过,挣扎过,不舍过,但起码在他决定要走的那一瞬间,他肯定觉得没有你,自己会过得更好。那一刻,绝对是因为不够爱了,才会觉得不再合适。
02
那么感情中只要喜欢就一定合适吗?也未必。
前些天约朋友吃饭,她穿的光鲜亮丽,就是走路姿势有些怪。细细观察,发现她的脚被高跟鞋挤红了,脚后跟也磨出了血渍。
我奇怪,明明是不合脚的鞋,为何要这么为难自己?
她却说:
“我买的时候没想这么多,觉得挺合适的,也很好看,就想着买回来穿穿就好了。
只是没想到当时的喜欢,如今穿出门,却处处束缚自己。”
想想也挺能理解她的,就喜欢嘛,真的很喜欢。
只是喜欢这件事情,会遮盖住很多东西,遮盖住疼痛,遮盖住不舒服,以至于让人从不去想一件事——也许我们并不是很合适。
人总是这样,总觉得只要足够喜欢,磨一磨,总归能变得合适。只要自己慢慢习惯了,不合适也会变得没那么重要。
这很像在感情中拼命挣扎的我们,总会有很多摩擦,有时对方道歉,有时自己低头,后来双方都累了,就很默契的好多天不联系。
这种默契有点像创口贴,先贴着,等痛苦过去就行了,但创口贴一摘下来,脚又碰到了不适合的鞋子,又会继续折磨。
每个人都是以独立的个体为前提在谈恋爱,这意味着我有自己的底线跟原则,但偏偏每个人在不同事情上的原则是不同的,这种不同,便造成了不合适。
所以有些人在恋爱里,磨着磨着会变得更好;有些人在恋爱里,磨着磨着却变得越来越不像自己。
而我也理解,大家为什么愿意相信,只要够喜欢就没有不合适的说法,因为喜欢的确能解决很多的问题。
唯有一点,如果时时都在灼伤彼此,那么也要认清:我们仍然可以喜欢,但再也没必要为难彼此了。
03
说实话,喜欢跟合适真的很难说清楚。
任何两个异性,开始的时候,都会迫不及待的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出来。慢慢熟悉了,就连打嗝放屁都不会背着对方。
当我们发现对方已经不是当初自己看到的形象时,也没有绝对的好坏,只有你喜不喜欢,接不接受。
很喜欢《父母爱情》里江德福跟安杰的婚姻,两人有太多的不同,太多的不合适,但因为深爱着对方,慢慢地,双方不断融合。
没有勉强,更没有委屈,而是自动活成了对方的样子,我想这就是爱情最好的样子吧。
每段爱情的最初都是冲动和新鲜的,而过日子是踏实笃定后的心静如水。
爱一个人,从来都不是让他变得和你一样,而是接受了彼此的不同后,还愿意在一起,并在潜移默化中变成对方的样子。
身边有个朋友,曾经特别任性,可她的男朋友始终包容她,宠着她。
可后来她还是选择了离开,在遇到下一任时,她意识到了自己的不足,于是把所有的好都弥补在下一任身上,可结果还是不了了之。
然后她终于明白:
“原来一段感情的失败,从来不是自己做的够不够好,而是看对方接不接受这样的你。”
其实一段感情里,最好的状态是做自己,我们不能仗着对方的偏爱就任性妄为,但也不用为了迎合谁刻意伪装自己。
就像《步步惊心》里十三爷说的:
“敏敏格格即便是天仙,如果不对我的口味,也没用。”
更何况你我皆凡人,喜欢这事很难勉强,不合适不见得是因为不够喜欢,但不够喜欢肯定会导致不合适。
今后,希望我们在恋爱时,该争取时就尽力争取,好是相互的,想要有所得就必须先有所舍得;
如果真的不合适,也不用为难自己,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及时止损也不失为一种好选择。
现实很残酷,喜欢很珍贵,希望大家都能收获喜欢并合适的爱情,相信也一定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