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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天中华史》-4青春志

2019-04-09  本文已影响6人  万册书友会

我们先讲一个春秋时期非常有名的刺客刺杀事件。

那就是豫让行刺赵襄子。那个时候春秋已经结束,战国尚未开始。晋国国君的大权,早已旁落到了六个氏室手中。把持晋国大权的氏族大夫是:赵、范、中行(读如杭)、知(智)、魏、韩六家。知氏的家君叫智伯,豫让是智伯的手下。

公元前453年,智伯死了,他死在六大氏室的争权夺利中。起先,是智伯联合赵、魏、韩三家灭了范氏和中行氏。然后,是赵襄子、韩康子和魏桓子联合起来灭了智伯。赵襄子为了解恨,还把智伯的头盖骨刷上油漆做成了酒具。

所以,豫让决心复仇,复仇之路坎坷曲折,艰难而漫长。知氏兵败之后,豫让原本是逃进了山里的。但为了智伯,他又改姓更名,潜入晋阳(今山西太原),假扮成服劳役的犯人,到宫里去粉刷厕所。抹墙的抹子里暗藏着尖刀。只要赵襄子现身,就一刀刺将过去。可惜正要走向厕所的襄子忽然心中一动,发现了形迹可疑的豫让。豫让束手就擒。而且他供认不讳,公开承认“就是要为智伯报仇”。

卫士们围过去拔出了刀,襄子却挥手下令把人放了。他说,这是一个义士啊!智伯死了,并无后代。他的家臣竟然来替他报仇,难得呀!

然而豫让并不甘心,为了再次报仇,他整容了,拔掉了眉毛和胡子,又在身上涂满油漆。他假扮成乞丐去要饭,走到自己家门口,他妻子说:这人的声音咋那么像我丈夫呢?于是豫让又吞火炭把嗓子弄哑。

面目全非的豫让潜伏在赵襄子的必经之路上,准备一搏。赵襄子的车辇也按照原定路线,缓缓过桥而来。但谁都没想到,拉车的马突然惊了。赵襄子一跃而起,灵感让他喊道:一定是豫让,别让他跑了!豫让再次被捕。

赵襄子说:豫让啊豫让!你要报仇,寡人原本是可以理解的。但寡人实在不明白,你先前不也服务过范氏和中行氏吗?智伯灭了范氏和中行氏,你不替他们报仇,反倒改换门庭化敌为友,自己上门去为智伯服务。同样是主公,你为什么只忠于智伯,不忠于范氏和中行氏?同样是仇家,你为什么只憎恨寡人,不憎恨智伯,还拼死拼活要为他报仇?

豫让说: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臣为范氏和中行氏服务时,他们把臣当作普通人,臣当然像普通人那样来报答。智伯却把臣看作国士,看作天底下最杰出的人,臣就要像最杰出的人一样报答他。

襄子听了,泪流满面,襄子要让这位令人崇敬的刺客体面地死去。豫让把剑拔出,吃力跳起来,挥剑击斩襄子的衣服。他一边行刺一边哭:老天爷,我终于可以报答智伯了!三剑之后,豫让从容自刎。豫让自杀了,襄子也帮他完成了一桩心愿。

不仅是豫让,还有奉国君晋灵公委派,刺杀忠良赵盾的鉏麑,结果他下不了手,也是自杀。

当然还有赫赫有名的荆轲刺秦。这个情节大家都比较熟悉,就不多说了。

聂政是豫让之后、荆轲之前的刺客。他受严仲子之托刺杀韩相侠累。起初无论严仲子如何请求,给多大的馈赠,聂政都不为所动。明确表示“老母在,政身未敢以许人”。不过,士为悦己者容的情,他是领情的。所以当他母亲去世后,即刻找到严仲子,应许其托。他手提三尺之剑,入韩境,进国都,闯相府,上厅堂,在卫士们还没来得及反应时,就一剑刺死了侠累。然后,一声长啸,聂政开始对自己动手。他先是割掉了自己的面皮,又挖掉自己的眼睛,然后剖腹挑出肠子,这才倒地而死。这些动作,他做得有条不紊,一丝不苟,平心静气。聂政,莫非是“冷血杀手”?不,他有情有义。

这就是春秋刺客的情义。

不仅男人,女人也出场了。

没有人知道夏姬长什么样,但她就如同《特洛伊》里的海伦。她们改变世界是通过身边的男人。夏姬确实弄得国无宁日。她嫁到陈国,陈国因她而亡;嫁到楚国,楚国内讧不止。在她五十岁以前,跟她有过性关系的男人几乎都没有好下场,不是身败,就是名裂,甚至死于非命。结果最好的也是英年早逝,没享过几天福。

但夏姬和海伦的待遇很不一样。特洛伊城沦陷后,居民遭到大规模的杀戮和蹂躏,但海伦依旧可以回到斯巴达,回到了丈夫的身边,再次成为人间最美丽的女王。而夏姬被《左传》认定为红颜祸水,说:上天既然把所有的美丽都集中在她身上,那就肯定是要让她干坏事。这在中国传统思想里很有代表性。

传言说,夏姬出嫁前就已经有了情人,叫子蛮,是她同父异母的哥哥。在与夏姬有了性关系后不久,子蛮就去世了。这让夏姬一开始便背上了“克夫”的罪名。子蛮去世后,便嫁给了陈国大夫夏御叔,从此叫“夏姬”。十几年后,夏御叔也撒手人寰。后来,她被陈国国君看中,陈灵公于是“当仁不让”,甚至与他的卿大夫孔宁和仪行父“资源共享”,君臣三人共同成为夏姬的情人。

君臣三人肆无忌惮。一年后,也就是前面一章说到的鉏麑自杀后八年,这三个家伙居然在夏姬的客厅里,嘻嘻哈哈地争论她儿子夏徵舒长得更像他们当中的谁。陈灵公嬉皮笑脸地对仪行父说:徵舒像你。仪行父厚颜无耻地回答:也像君上您。这玩笑开得实在过分,因为夏徵舒无论如何不可能是他们的私生子。士可杀不可辱。忍无可忍的夏徵舒,便在陈灵公出门时一箭射死了他。

我们不知道陈灵公被杀后,夏姬是什么态度和心情。我们能知道的是,惹出大祸的孔宁和仪行父逃到了楚国,杀死陈灵公的夏徵舒则自立为君。弑君和篡位,在当时可是滔天大罪。垂涎已久的楚人便有了可乘之机,也有了灭亡陈国的“正当理由”。第二年十月,楚军攻进陈国,杀死夏徵舒。然后搂草打兔子,顺手牵羊把夏姬带了回去。等待夏姬的,将是她无法主宰的命运。幸运的是,她遇到了巫臣。

巫臣

夏姬被带到楚国后,庄王和大夫子反(公子侧)便眼睛发直,都想要她,却被巫臣阻止。巫臣劝阻庄王的说辞是:大王出兵陈国,原本是讨伐有罪;如果占有夏姬,那就是贪恋美色了。庄王只好放弃。

庄王和子反弃权后,夏姬被分配给了襄老,实际上成为襄老儿子的情人。因为八个月后,襄老就战死在疆场。夏姬则似乎没有片刻犹豫,就跟襄老的儿子上了床。

时隔多年人们才发现,巫臣劝阻庄王和子反,其实是自己想要夏姬,而夏姬似乎也钟情于巫臣。史书没有记载他们相爱的过程,只知道他俩配合默契,利用国际政治斗争“曲线救国”,终于双双私奔到晋国。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夏姬被许配给襄老的第二年六月,就发生了晋楚之战,交战地点则在郑国。战争中,晋军射死了襄老,又俘虏了楚国的王子。于是巫臣就觉得机会来了。巫臣的办法,是先跟夏姬打招呼:只要你回到郑国,我就娶你。然后又让人从郑国送信给夏姬:只要你回国,就能得到襄老的尸身。夏姬跟襄老,毕竟是法定的夫妻。她要回国收尸,楚庄王不能不批准,何况巫臣也做了工作。夏姬心里也清楚,所谓葬夫只是借口。事成之后,巫臣也不可能再回到楚国。于是夏姬扬言:得不到我丈夫的尸体,就不回楚国。

果然,夏姬一回到郑国,巫臣就跟她秘密结婚。

婚后,夏姬留在了郑国,巫臣却没有马上叛逃。他一直等到楚庄王去世,等到楚共王即位后的第二年,才行动。他利用了出使齐国的机会。只不过走到郑国,他就把任务和礼品都交给副使,自己则带着夏姬远走高飞。他俩原本是想去齐国的。由于齐国刚刚战败,便改变主意去了晋国。这一对情侣在晋国安家落户,巫臣还做了晋国的大夫。当然襄老的尸体和被俘的楚国王子,也被晋国归还了。

他们应该是一见钟情,而且相见恨晚。为了这难得的爱情,从密谋私奔到实施叛逃,他们用了七八年的时间。但是让巫臣和楚国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巫臣叛逃五年后,没能得到夏姬的楚国大夫子反杀光了巫臣的族人,巫臣则说服了晋国与吴国联盟伐楚。

只有夏姬修成正果。尽管与巫臣相爱时,夏姬已五十上下,但好歹等到了真爱。实际上,夏姬成为尤物,原本是上天的安排。能否遇到德义之人,其实由不得自己。她的所作所为,不过希望能够主宰自己的命运,因此一生都在等待和努力。在巫臣之前只遇到渣男,那不是她的错。

跟海伦相比,夏姬有点冤。夏姬备受争议,海伦无限风光,这是为什么?最简单的解释,是人神有别。夏姬是“人之罪”,海伦是“神之过”。

海伦事件的起因是:天后赫拉、智慧女神雅典娜和爱情女神阿芙洛狄忒进行天界选美,奖杯是一只苹果,上面刻着“送给最美丽的人”。诸神让特洛伊王子帕里斯裁决。帕里斯鬼使神差地将苹果给了阿芙洛狄忒,阿芙洛狄忒则把海伦作为奖品给了帕里斯。所以,从偷情到私奔,海伦都没有责任。因为是诸神的想法。这是典型的希腊做派。

夏姬就没有那么好运。中国没有希腊那样的神,更没有谁会为一个女人的选择埋单。甚至按照宗法和礼教,女人就不该选择自己的命运。她要做的,是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跟一个自己不认识的人结婚,然后生儿育女,相夫教子。如果遇人不淑,只能自认倒霉。如果不幸丧夫,也只能自认倒霉。夏姬,怎么会有人理解有人同情?

本质上来说,这是东西方那个时代文化价值观的差别。希腊的宗教,其实是艺术;希腊的神,则其实是人。神想做的事情,做错的事情,甚至比人还多。希腊的文化价值标准,在《荷马史诗》里的两行诗中已经表达——比所有事情都重要的,一是爱情,二是战争。

而我们的《左传》写的是“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比所有事情都重要的,一是祭祖,二是打仗。

希腊更看重女人,我们更看重祖宗。但无论希腊还是华夏,战争都是重要的。

在上文说过的夏姬故事中,我们知道楚国和晋国发生了一场战争,史称“邲之战”(邲读如必)。邲之战,晋军是一败涂地的,知罃(读智英)也被楚军俘虏。这时的知罃,是晋国的下军大夫。知罃是晋国大夫荀首的儿子,荀首的采邑叫智(也写作知,是同一个字,都读智),因此荀首被称为智伯或知伯,谥号知庄子。他的接班人,当然代代都称智伯。

知罃

荀首说:抓不到别人的儿子,就要不回自己的儿子。于是便在撤退的途中带领亲兵杀了回去,一箭射死了夏姬的丈夫襄老,又一箭射伤了楚国的王子,把这一死一伤两个人带回晋国。这事给了巫臣一个机会,让他成功地娶到了夏姬。当时巫臣就曾告诉楚庄王,晋国一定会提出交换战俘。果然,鲁成公三年(公元前588年),晋楚两国达成协议:晋国送还楚国王子和襄老尸体,楚人则放知罃回国。

这时,知罃已经做了九年战俘。于是楚王为知罃送行。这时的楚王已经不是庄王,而是年轻的共王。送行时,共王说:恳请先生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寡人。

知罃说,第一,如果承蒙贵君上的福佑,我作为战俘,带着这一把朽骨回到祖国,被我国寡德之君军法从事,以振军威,以儆效尤,臣虽死无憾,永垂不朽。第二,如果家父经寡君批准,在宗庙实行家法,戮臣于列祖列宗灵前,臣同样虽死无憾,永垂不朽。第三,如果臣继续担任我国的职务,率领部队,镇守边疆保家卫国。到那个时候,如果不幸与贵军相遇,臣将奋勇当先拼力死战,决不三心二意,左顾右盼。

共王听了,肃然起敬,以最隆重的礼仪送知罃出境。共王甚至感叹说:晋国有这样的战士,我们是无法与之争雄的。

事实上,这样的战俘在春秋时期并不罕见。战俘尚且如此,战士又该是怎样的风采,也就可想而知了。风采,风骨,风度,这就是战士的风采。有风骨就有风采,也有风度。

但如此风度却让人怀疑:这样打仗还叫战争吗?当然还打。只不过,彬彬有礼。至少,春秋的是。

比如晋楚城濮之战。城濮之战发生在公元前632年。开战前,楚帅先派使者宣战,话就是这么说的:我国的战士,恳请与贵国的勇士做一次角斗游戏。君上靠在车里观赏就行,下臣愿意奉陪。晋文公则派使者回答说:我国的寡德之君,已经接到了大帅的命令。寡君之所以驻扎在这里,是因为信守当年的诺言,遇到贵军要退避三舍。如此而已,岂敢抵挡贵国的威武之师?不过,既然我国还没有接到贵军停战之令,也只好拜托大夫您转告贵军将士,驾好你们的战车,忠于你们的国事,明天早上见。这可真是先礼后兵,跟球赛差不多。

实际上春秋的战争,更像竞技体育。时间,原则上只有一天。宣战要派使节,国君或统帅不能亲自出面。但使者宣战,却又必须以国君或统帅的名义。态度,当然是客客气气;用词,也都是外交辞令;称谓,则极其讲究。不宣而战,是战国时代才有的,战国是恨不得把对方赶尽杀绝,哪里还有什么礼仪?

礼,比胜负更重要。讲礼仪,就讲规则。第一条,不斩来使。使节无论职位高低,任何时候都神圣不可侵犯。第二,不以阻隘。就是不在险隘的地方阻击敌人,一定得在开阔地带堂堂正正决战。第三,不鼓不成列。就是对方阵势摆好之前,另一方不能击鼓进军。第四,不重伤。就是格斗的时候,不能让同一个人重复受伤。如果对方已经受伤,不管伤在哪里,都不能再来第二下,应该让他回去治疗。第五,不擒二毛。就是不能俘虏花白头发的人,应该让他回去养老。第六,不逐北。就是敌人败退时,不能追。追也可以,五十步为限。所以在春秋,五十步是可以笑一百步的。因为跑五十步就安全了,你跑一百步干什么?

这些规则在战国时期便被破坏得一干二净。因为在战国时期,战争的目的是兼并他国,当然要消灭对方的有生力量,大规模不眨眼地杀人,打歼灭战。春秋则相反,战争的目的说得好听,是维持国际秩序,维护世界和平。说得难听点,也不过争当江湖老大。老大可是要以德服人、以身作则的,事情就不能做得太过分。这样的战争,自然列阵如球赛,宣战如请客,交手如吃饭,格斗如竞技。

春秋和战国,战士也不一样。怎么不一样?春秋的是君子,战国的是小人。君子即士人,是贵族;小人即庶人,即平民。如果参加战争,则贵族叫“士”,平民叫“卒”。战士是高贵的、体面的、有尊严的,也是骄傲、自豪和快乐的。而且无论国君、大夫,还是一般的士人,只要上阵,就是战士。因此,一个贵族男子如果不能从军,就是奇耻大辱。相反,平民成为战士,则是极大的荣耀。当然,他们必须表现优异,而且仅限于在农民中选拔。工匠和商贩,是没有资格的。好男才当兵。战争,是贵族的游戏。这就是春秋的观念。

春秋的观念最深入人心的,或者说最基础的还是君臣关系了。

君臣父子,是中国历史上最重要的人际关系。想当年,年轻的孔丘到齐国找工作,齐景公问他何以治国,孔子的回答便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也就是君像君,臣像臣,父像父,子像子。齐景公则点头称是说,是啊,如果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就算有粮食,寡人吃得到吗?事实上,君臣父子这四个字,乃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政治理念、道德规范和制度设计,因此从西周以来,就被着力打造、建立和维护,不容动摇。

当然,秦汉前后,君臣关系是有区别的。西周到春秋,理论上是家臣效忠家君,国臣效忠国君,天下之臣效忠天下共主,即士效忠大夫,大夫效忠诸侯,诸侯效忠天子,逐级效忠。到战国,天子没有了,三级效忠变成两级效忠。但逐级效忠不变,君臣关系也不变。

秦汉以后,诸侯没有了,逐级效忠变成直接效忠。皇帝是唯一的君,其他人从官员到百姓,都是臣。不过,这也要看世道。如果天下大乱,则各为其主。比如东汉末年,就是周瑜效忠孙权,关羽效忠刘备,郭嘉效忠曹操。效忠对象虽不相同,君臣关系仍然是纲。

很显然,在中国古代,君臣关系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其他关系,也都可以看作君臣,比如父亲是家君,丈夫是夫君。兄弟和朋友看似平等,那是因为上面还有君父。没有君父,大哥便是君。

君臣之道,岂非大义?可惜,它先天不足。

不足在于不平等。君父,毋庸置疑地高于臣子。这可是违背人之天性的,因此得设法弥补。弥补的办法,是用对等来替代平等。比如“君仁臣忠,父慈子孝”,或“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也就是说,君臣父子都有道德上的义务,也都要遵守游戏规则。一旦失礼,很可能代价惨重。

公元前559年,卫献公请两位大夫吃饭。两位大夫依照礼节,衣冠楚楚准时准点来到朝堂,恭恭敬敬地等在那里。然而左等不来右等不来,太阳快下山了卫献公还不露面。最后,才发现他在园子里射雁。而且见了两位大夫,居然不脱皮冠就跟他们说起话来。这是严重的失礼。卫国这两位大夫忍无可忍,便发动兵变把卫献公驱逐出境,十二年后才让他回国。

此事发生时,晋国的国君是晋悼公。悼公问他的乐师师旷:卫国人驱逐了他们的国君,是不是也太过分了?师旷说,恐怕是他们的国君太过分。国君,是祭祀的主持人,也是人民的希望。如果人民失望,那又何必要他?老天爷是爱民如子的。上天为人民立君,难道是让他骑在民众头上作威作福?

这话说得好,应该喝彩。

可惜,君要仁,父要慈,并没有可操作的制度来监督,也没法监督。他们仁不仁,慈不慈,守不守礼,全靠自觉。相反,君父们的绝对权威,则天然合理,无人质疑,不可动摇。

于是臣子们便只能碰运气,或者看着办。有部分人,就是恪守臣道,但不出卖良心,也不放弃尊严。要杀,随你!要命,拿去!我可以去死,但话要说清。死得不明不白,不干!

还有部分人则是另一种态度,那就是无条件地尽忠。在他看来,受人之托,尚且要忠人之事,何况是君父所托?至于成功与否,则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这恐怕也是大多数臣子的基本立场。因为不管怎么说,君,总归是一国之主;父,则无疑是一家之主。君主蒙羞,则举国蒙羞;君主蒙难,则举国蒙难。

不仅国内君臣之间是这样的法则,国与国之间的外交,也是充满君子风度和贵族气息。

弱国未必无外交。相反,正因为弱势,才更要善于运用外交手段;弱国或战败国的使臣,不但要刚柔兼济智勇双全,还更要有君子风度和贵族精神。

公元前541年,郑国都城之内一片恐慌,因为楚国的一位政要即将进城。这位政要是王子围。子围是楚国的令尹。令尹,是春秋战国时期楚国执掌军政大权的最高长官,相当于后世的宰相,大多由王子甚至储君来担任。

子围是来迎亲的。他娶的是郑国大夫公孙段的女儿。楚国的政要来迎娶郑国大夫的女儿,这是天大的好事,为什么要恐慌?因为子围是带着兵来的。

事实上,子围来郑国,主要是进行国事访问,然后参加在郑国境内举行的十一国会议。当时诸侯的会盟有两种:一种叫“乘车之会”,不带兵;一种叫“兵车之会”,带兵。公元前639年宋襄公大会诸侯,约定的就是乘车之会,楚成王却带了兵去,结果宋襄公做了俘虏。

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郑国不能不小心谨慎。何况楚国的狼子野心,子围的专横跋扈,尽人皆知。这回他来郑国,谁知道真实目的是什么?谁又能担保他不会因为某件事情不高兴,就在郑国都城之内大动干戈?毕竟,此刻已是春秋晚期,礼坏乐崩,并非所有人都讲君子风度。何况楚人一贯自称蛮夷,原本就不那么恪守周礼。公然称王,就是表现。

郑国虽然在春秋最早期,曾经是唯一的强国,这时却衰落到接近“第三世界的发展中国家”。楚国则虽然原本“蛮夷之邦”,现在却俨然“超级大国”。这就有如后来的葡萄牙遇到了大英帝国,硬碰硬是不行的。

惹不起躲得起。郑人只好请子围一行住在城外的国宾馆,好吃好喝伺候着。但子围除了访问,还要娶亲。按照当时的婚姻制度,是需要“亲迎”的,也就是新郎亲自到女方家里迎接新娘。亲迎就得进城,所以郑国恐慌。

这时,郑国主持工作的是大政治家子产,子产便派了一位使节去交涉。使节的话,当然说得很客气:敝国的国都实在太狭小,不足以款待令尹大人的随从。敝国唯恐怠慢,因此请允许我们在郊外清理出一片宽敞的地面,权且替代公孙段的祖庙,不知可否?

楚国使节的话,同样客客气气,其实却不容商量。楚使说:承蒙贵国君恩准。我们接到命令,不敢怠慢,立即举行仪式,向列祖列宗禀告,然后才胆敢前来亲迎。如果在荒郊野外举行婚礼,那就等于是把贵国君的恩典扔在草莽之中,非常无礼。恳请大人三思!

郑国的使节则干脆把话说穿:一个国家,弱小不是他的罪过。但如果稀里糊涂地以某大国为靠山,却毫无戒备,那就罪该万死。寡君将公孙之女许配给令尹大人,无非就是想要有个靠山。但是谁又知道,那大国是不是包藏祸心,要打小国的主意呢?我等小人,别的不怕,就怕这样一来,小国被欺负,不仅没了依靠,贵国失信于人,号令天下就不再那么一呼百应了。否则,敝国的国都,就是贵国的宾馆,哪里还会舍不得开放公孙段的祖庙?

这就等于捅破了窗户纸。子围一行,也知道郑国有了防备。借迎亲而灭郑国,是做不到了;而从《左传》的表述看,他们还真有这打算。于是提出不带兵器进城,郑国也表示同意。一场凶险的婚礼,终于有惊无险,化险为夷。

婚礼结束后,子围便去开会。这次十一国会议,是五年前“宋之盟”的继续。那次盟会,在中国历史上很有名,甚至被认为是东周上下两段的一个分界点。起因,是宋国大夫向戎痛感诸侯争霸,战乱不已,因此发起和平倡议。当时的超级大国,主要是晋、楚、齐、秦。向戎跟晋国、楚国私交不错,一说就通。齐国和秦国,也表示支持。诸小国处在夹缝中,早已苦不堪言,更是乐观其成。

于是,公元前546年,以宋为东道国,晋、楚、齐、秦及其同盟国代表,共同签订了和平条约。此后,小国得到的和平安宁,差不多有半个世纪。因此,历史上把这次盟会,称为“弭兵之会”。弭(读如米),停止和消除的意思,其实也就是当时的“世界和平大会”。

只是在这次弭兵之会上,从歃血为盟(签字)的顺序上,一般都是霸主先签。以往都是晋国先来,但这次楚国不干了,要占上风,晋国则开始让步。原因也很简单,这时的楚国已成为南方强国,北方的晋国则开始走下坡路。强大的军事力量,支持着楚国强悍的立场和强硬的态度。

实际上,所谓“世界和平大会”(弭兵之会),不过是大国的俱乐部。小国除了唯命是从,并没有多少发言权。他们的代表,不要说捍卫国家的主权和尊严,就连保住自己的性命,都不容易。

这一次世界大会叫“虢之会”,是五年前弭兵之会的延续。因为会议地点在东虢(故城在今河南省郑州市境内),故名。东虢原本是周文王弟弟虢叔的封国,后来被郑国所灭,变成郑国的属地。因此,楚国令尹子围来开会,便先访问郑国,顺便迎娶郑国大夫公孙段的女儿,这才有了那场“凶险的婚礼”。

宋之盟后,为什么还要有虢之会?

表面上的理由,是重申世界和平;实际上的原因,是楚国要维持霸权,甚至是子围要耀武扬威。所以在会前,楚国代表团便提出不再歃血。因为上次会议是楚人先歃,如果又来一次,则理应让晋国先。如果不歃,则楚国仍是盟主。晋国代表团团长赵武再次让步,整个会议波澜不惊,完全变成了走过场。

大出风头的是子围。

然而就在会议即将结束时,战争爆发了。发动战争的是鲁国的季武子。季武子事先不打招呼,突然袭击了莒国的城市郓(读运),并据为己有,莒人则一状告到了会上。莒国在历史上,是一会儿依附于鲁,一会儿依附于楚的。现在鲁国欺负他,他当然要请楚国做主。楚国以盟主自居,也当然不能不管。何况这事还发生在世界和平大会期间,如果不闻不问,实在说不过去。

于是楚国代表团正式照会晋国:请同意诛杀鲁国首席代表叔孙豹,以谢天下!

晋国,该如何表态?

晋国代表团团长赵武的助理,则趁机向叔孙豹索贿。这位助理派使者前去暗示,只要叔孙豹肯花钱,他可以代为说情。当然,助理的话说得很委婉,他想要一根腰带。叔孙豹断然拒绝。

叔孙豹说,我等参加盟会,是为了保家卫国。国家出了事情,总要有人顶罪。我如果靠贿赂而免于一死,他们无从泄愤,就只能继续进攻鲁国了。这是给国家带来灾祸呀,怎么能算是保卫?何况一个使节,自己国家出了事,花钱去私了,岂非化公为私?我叔孙豹宁愿去死,也不行贿!于是扯下一块绸缎对使者说:我的腰带太窄了,请拿这个回去交差吧!

赵武听说,肃然起敬,于是晋国代表团力保叔孙豹。保住叔孙豹,就是保住一种气节,一种精神。

下面我们讲讲吴国。

吴也是“文明古国”,其始祖是周文王的伯父,号称“吴太伯”。可惜这文明古国在西周和东周,都悄无声息。

我们的一位老朋友来到了吴国。他就是夏姬最后一任丈夫巫臣。

公元前584年,或前一年,早已成为晋国大夫的巫臣获准出使吴国,见到了吴王寿梦,劝说他与晋国联盟。目的,则是对付楚国。巫臣反楚是必然的。楚国的大夫子重和子反,已经杀光了巫臣的族人。子反杀人,是因为巫臣夺走了夏姬。子重杀人,则因为巫臣曾阻止他得到采邑。

巫臣使吴,是大戏的序幕。

决心复仇的巫臣带去了三十辆战车,还有驾驶员和狙击手。他用这些战车和战士做教练车和教练员,教吴人行军打仗,布阵攻城。又让自己的儿子担任吴国的外交官,与中原各国建立广泛的外交关系。有了军事和外交这两手,吴国开始伐楚。子重和子反则被打得顾首不顾尾,疲于奔命。

吴国崛起了。崛起的吴国成为楚的死敌。公元前537年,楚人联合越国和东夷伐吴。由于防备不足,楚国的一支部队被吴国打败。于是吴王就派蹶由去劳军。这在春秋,原本是贵族的礼仪。楚人却蛮不讲理地把蹶由抓起来。蹶由是吴王的弟弟,吴国的公子。彬彬有礼来劳军,不能款待也就罢了,岂能把他抓起来?两国交兵,不斩来使,这是国际惯例,也是起码的道德礼仪和游戏规则,岂能如此破坏?

蹶由被带到了刑场。

楚灵王派人问他:你来之前,没占卜吗?

蹶由说:占卜了。吉!

这就奇怪。吉,为什么会成为刀下之鬼?

蹶由说,下臣这次出使贵国,君上如果春风满面和蔼可亲地款待我,我国一定会松一口气。这样一来,敝国就会放松警惕,忘记危险,忽视战备,离亡国也就没几天了。现在君上怒气冲天大发雷霆,不但虐待使臣,还要杀我,我国也就会高度警惕,有备无患。总之,无论君上如何对待使臣,我国都能知道该怎么办。战争也好,和平也好,都有思想准备,当然吉。

楚灵王无话可说,只好不杀蹶由,但也不放。被囚禁十四年后,蹶由才被释放回国。那时楚君也不再是灵王,而是平王。

周人对于鬼神,似乎是也信也不信。跟殷商一样,周人也有祭祀和占卜,而且很重要。但凡国有大事,包括诸侯和大夫有大事,比如打仗、结盟、婚配、立储,都要占卜,也要祭祀。占卜的结果,由史记录在案。当然,史不但敬鬼神,更要管人事。后来,就变成专业历史学家。

总之这些人,都是当时的高级知识分子和专业人才,也是王侯们的智囊团。

周人崇拜的神,炎帝、黄帝、颛顼、帝喾、尧、舜、禹、汤、文王、武王,道德高尚则毋庸置疑,或不许质疑。就连那些自然神,也要有贡献和功德。中看不中用的,谁会把他当神?有功有德的神祇们还是周天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这样的鬼神崇拜,难道也能叫宗教,叫信仰?

应该说,中国史有鬼神无宗教,有崇教无信仰。

这就是华夏民族的文化特点。南北略有差异,北方更主张把鬼神崇拜变成伦理道德,南方则更愿意变成艺术审美。但不要信仰,则南北如一。唯其如此,历史上在汉民族中影响最大的宗教,便是最不像宗教的佛教和道教。佛教讲觉悟,道教讲成仙,也都不是信仰。

可以跟我们相呼应的,是希腊。把宗教变成艺术的希腊人,实质上也是没有信仰的。由此带来的好处,是早早地就建立了人本精神;由此带来的麻烦,则是核心价值观很难恒定。希腊文明终于陨落。希腊的人本精神,以及他们的科学和民主,也要暂时坠入深渊,然后才能通过文艺复兴而得到弘扬。

这个问题,我们同样存在。

我们的人本精神也是早熟的。因此,如何保证观念的恒定和社会的稳定,就煞费了先贤们的苦心。周公他们的办法,是建立了井田、宗法、封建和礼乐四大制度,由此维持了数百年的太平。但从春秋开始,礼坏乐崩。井田制和封建制崩溃,人心不古,道德沦丧,社会陷入长时间的动荡。于是,从春秋到战国,就成了中华史上异彩纷呈的另一种华彩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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