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见欢(一)
表叔姓谢,谢立文。他只是辈分比较高而已,其实年纪也不大,30多不到40,比顾彦平也大不了几岁。
谢立文在行内是非常出名的律师,除了本身的才能之外,他特别出名的还有两点,一:他名声不太好。很多业内人士提起他来,都说:哦,谢立文,那个专替黑道打官司的。
两年前,某大社团大当家的太子爷,手刃了一个高官,以及高官的助手。两条人命在身,原因只在于分赃不匀,那个官太贪心了,订的规矩几乎就是你三我七的比例,太子爷年少气盛,心想,我们带着兄弟们在外面吃辛吃苦,拼死拼活,你不过就是有一点权力,凭什么那么贪婪,要分我们七成?有次谈判没谈成,一时起了杀心,就把人给干掉了。太子爷是大当家唯一的一个儿子,大当家当然心急如焚,要找最好的律师替他辩护,可当时任是哪个律师,谁也不敢,也不肯接这样的官司,因为打赢打输都是极其没有意思的一桩事。大当家大怒,当即绑架了好几个大律师的家人,其中就有谢立文三岁多的儿子。
谢立文据说还是那太子爷钦点的大律师,他说,谁都可以没有,绝对不能没有谢立文。太子爷以前看过谢立文在庭上的表现,他说过一句话代表他的心情:“谢立文在庭上,简直像神一样。
谢立文知道大当家绑架了他儿子,并且要他打赢官司之后才放他儿子回家;另外,还听说大当家要组成一个律师团,要大伙儿一起合作打这场官司时,他不禁皱眉,跑了去对大当家说:“我告诉你,这样的官司,我说有的打就有的打,我说没的打就没的打;你找了那群庸才过来做什么?你不知道他们最擅长打的不过是离婚官司吗?你要我和那群废物一起合作,门都没有!
大当家问:“你一个人能行?”
“放了我儿子,放了那群废物们的家里人,我告诉你,我一个人能行。”
大当家转头看看自己以千万元取保候审的儿子,问他的意见,太子爷只说了一句:“我相信他,我相信这个有胆识又傲气的人。”
最后谢立文以太子爷“思觉失调,没有行为控制能力”为理由,从死刑奋力替他打到入狱14年。大当家感恩戴德,觉得儿子的命都是他救的,送多少钱给他都是没用的,最后承诺道:“我和我儿子都欠你一个人情。我们先欠着,你什么时候要我们还,我们父子俩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太子爷一案让谢立文在业内更出名了。但是很多人也随即开始说他不爱惜羽毛,替黑社会打官司,听上去总是不那么名誉的。
谢立文从来都没有为自己辩驳过。他只是在心里说:他妈的,要是你们唯一的3岁儿子也被人给绑架了,生死未卜,你们还说的出这样的漂亮话来吗。
谢立文第二点出名的,是他的女人缘。他的女人缘极好,几乎从17,18岁开始,喜欢他的女孩子就如过江之鲫,纷纷潮涌而来。在这样的势态之下,谢立文反而从来都不知道自己究竟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他的生命里似乎也从未出现过让他怦然心动的女人。
他的前妻是他的秘书。谢立文挑秘书,是继承他爸爸的教诲的。他爸爸从30岁开始,就一直用一个年近50的女秘书,一直用到她60多岁退休为止。他爸爸教导他说:“只有暴发户才用那些年轻漂亮的女秘书。秘书么,只要能干,忠诚,有责任心就行了。要年轻漂亮的,去夜总会,大把让你挑。”
所以谢立文的秘书,也就是他的前妻,真的是能干,忠诚,很有责任心;漂亮么,倒也说不上,仅仅是中人之姿。就这样为他服务了近5年,某一天,她忽然对他说,她要结婚了,不能再为他工作了。谢立文很诧异,问:结婚了你就不出来工作了吗?
她回答:是的。
谢立文倒不管她和谁去结婚,他只考虑自己,他想,这个女人扔下他一个人去结婚了,那么每天那么多事情谁来做?没有她,他还真很不习惯呢。
他的前妻说,已经替他登了广告了,马上就会有新人来应聘的。
谢立文道:我不要。你要我让一个陌生人来替我办事?
前妻神色平静地告诉他:任何人都是从陌生到熟悉的。
谢立文想,可有的人一辈子都是陌生人。更何况,我有熟悉的,有用习惯的秘书,干吗还要换一个?想到这里,他问她:“你很爱那个男人?你非得要和他结婚不可?”
她回答道:“不是。只是年纪大了,想结婚生孩子了,仅此而已。”
“哦。”谢立文想了半天,蓦地说道:“这么说来,你对他也没什么深厚的感情,你不就是要找个人结婚生孩子吗,你看我怎么样,我也没结婚呢。”
“不怎么样。”她淡淡地回答说:“你不会是一个好丈夫。喜欢你的女人那么多,你以为我时间那么多,管的过来吗?”
“我改,”谢立文道:“再说别人喜欢我,不代表我也喜欢她们不是吗?”说着,他掏出支票簿,说道:“哪,这里有钱,你自己去买一只戒指,买最贵最好的,就当我向你求婚了。”
“不对,”他想了想又随即补充道:“好像结婚是要买一对戒指的。你替我也买一只吧。我买普通款式的就可以了,不用太好。你的,还是要买最贵,最好,你最喜欢的那种。”
说完,他把支票簿往她怀里一塞。从他考虑要和面前的这个女人结婚到决定去买戒指,他只用了6分钟而已。
他的前妻默默地接过了支票簿,怀着就像以前他让她去买办公用品,或者去买应酬交际物品,甚至是,他要她替他的历任女友去买礼物一样的表情,离开了办公室。她从到他身边工作的第一天起,就开始暗恋他,暗恋了他5年,可他就和瞎了一样,根本看不见。甚至,都没认认真真地把她当成一个女人看待过。可她是一个聪明女人,知道这个男人实在是太有异性缘了,而这些东西一旦来的太多太频繁太轻松,就越让这个男人不懂得什么是珍惜什么是失去和什么是真心。一个有太多选择的男人其实是不会选择的;而一个拥有太多爱情的男人,其实也根本不懂得自己会爱上,或者自己应该去爱什么样的女人。
她就利用了他这一点。她尽心尽力地为他工作,让他离不开她;所以她一旦离去,他会很不习惯很是失落;他甚至都没想过会有女人想离开他,因为向来只有他先离开女人的,女人离他而去的感受对他来说亦是很新鲜的;她说要和别人结婚了,其实那个“丈夫”是子虚乌有,她就是破釜沉舟要搏上一搏,她用自己5年来在他心里打下的惯性来赌上一把大的,那是她深深地明白,男人说到底,都是惯性的动物。
最后她赢了。她成了谢立文太太。那些落选的女人们恨的牙痒痒,一个一个都说,凭什么是她呀,她真的是要什么没什么,而且还比他大上1岁呢。但是谢立文对她很不错,她离世后的那些日子里,谢立文一直都是黯然神伤。
后来,后来的后来,谢立文终于想明白了,自己究竟喜欢什么样的女人。他喜欢的大概是:不用太漂亮,但是身材要好;有气质有谈吐有品味;最重要的一点是,他喜欢聪明的女人。他的前妻就很聪明。他在结婚后很快就知道,前妻为了和他结婚,还是耍了一些小手腕的。但是他乐在其中,他觉得有个女人能在智力上和他平等,能和他斗上一斗,那也很有趣。
通俗的说起来,谢立文觉得,假如智力水平也和玩游戏一样分等级的话,那么,如果他现在的等级为17级,那他就喜欢等级为16,17级的女人;当然18,19级他也不介意,如果是20级,他就更是视为难得的挑战了,那会让他很兴奋的。但是,他绝对不会喜欢16级以下的女人,长的再漂亮,身材再好他也不喜欢,因为那和他根本不对等。
当他这么想的时候,他大概从来都没想过,日后的小允,她是处在哪一级,她似乎是,或者根本就是——一个不按牌理出牌,一会大智若愚,一会又大愚若智的女人。
谢立文常常说:我是一个回床率很高的男人。他说这话的时候,仿佛女人们都成了一条条三文鱼,而他则是宽阔的海洋,海纳百川,接纳着她们的激情回流。
顾彦平有次很不以为意,和他开玩笑:“表叔,回床率高代表什么?是不是代表你身体好?”
“当然不是。”谢立文极认真地回答道:“我这个人多情是多情,但我从来都不滥情,我是有原则的。”
顾彦平无言以对。他觉得表叔在这方面可比他发言权多了,不像他,三十好几的男人了,还没有女朋友,弄的妈妈很是操心,甚至还偷偷安排了相亲给他。
那天谢立文正在家附近的一家咖啡店喝咖啡看报纸,忽地接到顾彦平的电话求助,问他在哪,他便回答说自己现在在哪里。
“表叔,帮我一个忙,你到附近的一家餐厅,”顾彦平说了那家餐厅的名字和一个包厢的名字:“今天我妈替我找了一个相亲的女孩子,我没空去,打她电话,居然都不通,也不知道是关机了还是怎么的。表叔,你替我跑一趟成不成,就说我有急事来不了。”
“你有什么急事?不想去就不想去,明说得了。”谢立文皱眉道:“我告诉你,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以后有这样的事情别找我。”
说完,他把电话挂了,起身结账去了顾彦平说的那家餐厅,然后找到那个包厢,刚推门进去,只温和地说了一句:“贝允和小姐是吧,对不起……”话音未落,就只见包厢里那个女孩子霍地站了起来,先发制人道:“你怎么这么晚,迟到了知道吗?”
谢立文想,好像离约定的时间只过了5,6分钟吧,这女孩子怎么如此的没耐心?
“如果你不想来,你可以不用来的,我也不用等那么久了。”女孩子叫贝允和,家里人都叫她小允,贝家和顾彦平家有点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关系,现在双方父母看着对方的家世环境都比较对眼,很想撮合他们俩。而且,他们还认定顾彦平和小允是见过面的,属于半熟不熟的面孔,为了避免他们的尴尬,长辈都没出面,就让他们俩自己先吃顿饭。偏偏小允虽然见过顾彦平几次,可不是在什么长辈的葬礼上,就是在某个朋友的婚礼上,统统都是匆匆一瞥,小允都没注意过顾彦平具体长什么样子,只知道他瘦瘦高高的,态度很温雅。今天来的时候,小允不小心在路上又弄掉了隐形眼镜,所以她看到谢立文的时候,也是瘦瘦高高的身材,说话也温文尔雅的,她就误以为他是顾彦平了,按照她心里的计划,她就不高兴地发作道:“我们实话实说吧,迟那么久才来,是对我没什么意思吧?这可是你先对我没意思的哦。”
她还有一句话没说出来,那就是:你对我先没意思,那真是太好了,我谢谢你了,再见吧,不对,是以后再也不要见了。
谢立文莫名其妙,抬眼打量她一下,只觉得,这个女孩子怎么,如此之俗。俗,不是长相,是打扮,打扮的那真叫一个俗气,眼睛化了烟熏妆,那烟熏,真是“烟熏火燎”的烟熏,跟挨了一拳的小熊猫似的。穿着短裙,靴子,大渔网丝袜。上帝,靴子上还有闪亮的蝴蝶别针装饰,这身行头看起来,真是比夜总会的小姐还恶俗不堪。
谢立文真怀疑自己是走错包厢了,他很想再次求证一下:你是贝允和吗?贝家虽然不是什么富豪望族,不过也是个正经人家。贝家妈妈他都见过一次,是在一次喝喜酒的时候,松松地挽一个髻,打扮的很素雅,颇有大家风范。怎么妈妈那么有品,女儿就这德行?敢情她不是亲生的,是育婴堂里抱来的?
谢立文正琢磨呢,只见小允站起身来,对他说:“是你先对我没意思的哦?那麻烦你和伯母,还有我妈妈说一声,就这样,拜拜。”
她是如释重负地准备回家,没想到没戴隐形眼镜看不清路,砰的一声,大腿不幸撞到了桌子上,人往前一扑,手袋就掉在地上,散了一地的零钱,口红,梳子,手机之类。
谢立文看了心里直念上帝。出于绅士的教养,他只好蹲下来替她捡,边捡边想,这到底是什么女人啊?莫名其妙慌里慌张的,看她年纪也不小了,又不会说话又不会化妆,真是低能加弱智。
他在心里是拿她和自己的前妻对照的。他以为所有的女人都应该像他前妻一样,做事有条有理,性格沉稳安静,做女人是要会照顾男人的,而不是让男人蹲在地上替她捡口红。
晚上回到家,他打电话给顾彦平:“活脱一个俗妞儿,你没去真的是赚了。”
顾彦平在电话那端笑道:“是天仙我也不想去。”
谢立文就笑笑挂了电话。后来一寻思,他觉得她是故意的,不然,她为什么要一再重复着说“是你先对我没意思的”,可见,只要对方对她没意思,她就解脱了,回去就有交代了?不过,这些小把戏也许她自以为很聪明,可谢立文看起来却觉得很傻,傻透了,小脸上还化着那样的熊猫妆,穿那样俗气的靴子和渔网袜,真可惜了她那双修长的美腿。
她的腿倒真的长的很不错。这是谢立文蹲在地上替她捡零碎的时候,蓦然感觉到的。
过了几天,谢立文从办公室出来,在街心花园那里,看见有一双裹着牛仔裤的美腿施施然而过,他不禁在心里闪电似的过了一下,凭着他大律师的记忆力和判断力,他赶上去招呼道:“是贝小姐吧?贝允和小姐?”
那天小允脂粉未施,素着一张脸,只淡淡的擦了点唇膏和上了一点睫毛膏,穿着衬衣牛仔裤,背着一个大大的日系帆布包,那清丽干净的样子,正是和她的名字非常吻合的一天。
谢立文心想,那天见面的时候,你就不应该叫什么贝允和,你应该改名叫什么夜总会小姐的名字才应景儿。
“你是?”那天小允的隐形眼镜戴的好好的,她根本没认出他来,只觉得他是一个陌生人。
谢立文便说自己是谁,我们在哪里见过云云。小允便笑道:“对不起啊,那天把你当成顾彦平了,后来我们通了一个电话,各自告诉家里人了,都说对方看不上自己。现在我们的耳根子都很清静。”
“你家里就不会再接再厉,再给你介绍别的人吗?”
“暂时不会。”小允笑道:“我妈妈是比较保守的性格,她觉得她一定要把我嫁到她认为是知根知底的人家去,可我们也不是什么大家族,亲戚故旧也不多,哪有那么好运气啊,除了顾彦平,据说现在还只有一个亲戚故旧家的男人是未婚的,今年大约13岁,我慢慢等着好了。”说着,她手里正端着一杯纸杯装的咖啡,就喝了一大口,大概是卡布奇诺吧,有一层雪白的牛奶沫粘在了她的嘴唇上,顿时,像长了白胡子似的。
谢立文看了真难受,很想提醒她,但又觉得不太礼貌。可要是等她自己发现和感觉到,那都不知道猴年马月了。谢立文随口应答了几句,也不知道是从何而来的动力,他从口袋里掏出纸巾,然后上去就在她嘴上轻轻地擦了一下。
小允被他突然而来的举动吓了一跳,受惊之下,手一颤,整杯咖啡都倒在了他的西装上。
谢立文心里暗暗叫苦,心想自己真不该那么多情的,自己要表演多情也得找个不那么冒冒失失的女人施展才是。那西装可是他最喜欢的阿玛尼订制服,而且他现在马上要去和人谈公事,这女人,哎,真是的,没话说了……
“对不起,”小允很久才明白过来他是给自己擦拭咖啡渍,又看见自己把他的西装毁了,心里挺不安的:“怎么办呢,要不我陪你去买件新的。不过我可没那么多钱的,买不起阿玛尼。”
谢立文想,你连道歉都那么斤斤计较?买不起就买不起吧:“替我去把西装干洗了,我现在回办公室重新换一件。”
“哦。”小允答应着,就抱着他的西装走了,连他的电话都没问。后来还是过了几天,谢立文想起自己的阿玛尼来,赶着去问顾彦平她的电话号码,才把自己心爱的西装给抢救回来。
有一天,顾彦平在家里吃晚饭,妈妈忽然想起什么来,扑哧一声笑了,对他说道:“你表叔,有意思的,把和你相亲的那个女孩子都抢了去了,现在大家都说他们俩在交往呢。小允其实挺不错的啦,就你挑三挑四的,你是要挑一个天仙?”
顾彦平一开始摸不着头脑,后来才听明白,原来表叔和那个贝允和小允好上了,这可真神奇。他想:小允听说性格有点迷迷糊糊的,也不知道是扮猪吃老虎,还是真有那么迷糊?而表叔这个回床率很高的男人,他以前就是想破脑袋,都想不到他们俩能搭配在一块儿。
其实在起初,就连小允的妈妈都不是很赞成女儿和谢立文在一起。她说:“不是介意他有一个儿子,听说他儿子还很小,性格也很乖,一直和奶奶爷爷生活在一起,就算以后要和孩子生活在一起也是没关系的,小孩子么,只要你真心爱他,对他好,想来他也不会是特别难伺候的。我介意的是谢立文的名声,他的名声可不好。”
小允想,又是他替黑社会打官司的事?这件事他已经向她解释过了,他说他只替黑帮打了一次官司,就像人家女人只做了一次婊-子一样,一次卖,却终生背上“卖”的名声,牌坊是早让人给砸的碎碎的,但是他不介意,他觉得这并不是什么大罪。
小允更介意的也只是他的另一个名声:风流成性。她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喜欢上这个有“风流成性”名声的男人的,而这个“风流成性”的男人,又为什么会喜欢她?她也问过他,到底喜欢她什么?他回答:哎,喜欢你什么?反正你就挺傻的,你是每次都要我来替你收拾残局的那种人,按理说我不可能会喜欢这个类型的嘛。
是的,他向来喜欢的是他前妻的那种类型。精明能干,任劳任怨,为他付出了她所有的一切。就连结婚后,他前妻都替他安排过几次和女孩子喝咖啡看电影的约会,当然,他也仅仅是止于和她们喝咖啡看电影。
那时候有人问他前妻,为什么要这么做。她回答:我爱他,我想看到他高兴。他高兴了我才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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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见欢连载到(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