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总结

2018-12-23  本文已影响3人  baiiu

1. 面向对象设计原则

  1. 单一职责原则(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一个类中应该是一组相关性很高的函数,对相关性很高的数据进行封装。

  2. 开闭原则(Open Close Principle)
    软件中的对象(类、模块、函数等)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封闭。
    当我们嗅到原来的代码腐化气味时,应该尽早的重构,以便使代码恢复到正常的进化过程,而不是通过继承等方式实现,这会导致类型的膨胀以及历史遗留代码的冗余。

  3. 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ion Principle)
    所有引用基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对象。
    在软件中将一个基类对象替换成它的子类对象,程序将不会产生任何错误和异常,反过来则不成立。

  4. 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抽象不应该依赖于细节,细节应当依赖于抽象。换言之,要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在实现依赖倒转原则时,我们需要针对抽象层编程,而将具体类的对象通过依赖注入的方式注入到其他对象中。

  5. 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Segregation Principle)
    使用多个专门的接口,而不使用单一的总接口,即客户端不应该依赖那些它不需要的接口。即类间的依赖关系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
    当一个接口太大时,我们需要将它分割成一些更细小的接口,使用该接口的客户端仅需知道与之相关的方法即可。每一个接口应该承担一种相对独立的角色,不干不该干的事,该干的事都要干。

  6. 合成复用原则(Composite Reuse Principle, CRP)
    尽量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继承来达到复用的目的。
    一般而言,如果两个类之间是“Has-A”的关系应使用组合或聚合,如果是“Is-A”关系可使用继承。

  7. 迪米特原则(Least Knowledge Principle)
    一个软件实体应当尽可能少地与其他实体发生相互作用。 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有最少的了解。
    如果一个系统符合迪米特法则,那么当其中某一个模块发生修改时,就会尽量少地影响其他模块,扩展会相对容易,这是对软件实体之间通信的限制,迪米特法则要求限制软件实体之间通信的宽度和深度。迪米特法则可降低系统的耦合度,使类与类之间保持松散的耦合关系。

2. 设计模式基本概念

3. 设计模式分类

1. 创建型模式:用于描述如何创建对象

2. 结构型模式:用于描述如何实现类或对象的组合

3. 行为型模式:主要用于描述类或对象怎样交互以及怎样分配职责

结语

多思考,多看源码,熟悉设计模式的使用,熟悉代码的组织方式和软件的架构方式,应该都是有可见的套路存在。

参考:
刘伟老师博客

面向对象设计原则 设计模式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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