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十万个为什么到哈利·波特

2019-08-24  本文已影响0人  写故事的R

《十万个为什么》

前一阵子在文里提及到我爹曾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在成都的报社工作过,于是便顺着那条线回忆了一下他当年回家的时候都给我带了些什么特产,为什么我在上大学之前整个四川都没有成为我的审美对象,为何我对它没有任何的个人情感认知呢。虽然小时候厂里也有人家来自四川,知道他们家会做好吃的麻辣腐乳。吃火锅麻辣烫的时候知道这些食物来自四川。班里也有同学从那里来,了解到他们普通话说得不标准,嗓门儿很大。上学也令我知道那里是盆地,有峨眉山有大熊猫,是个人口大省等等。但这些,所谓的种种并没有进入到我自己的内心情感世界里,只是一个大众所了解的冷冰冰的客观存在而已,和我没有任何关系。

也是小时候,我爹去云南拍照,带回来一堆塑料制的大象项链给家里人一人一串,还有那种民族花样的小包,儿时的我还蛮喜欢那些小东西的,尤其是那小包绣的民族花纹,很漂亮,在当时我们大西北的山沟沟里很难能见的。我对此爱不释手,甚至舍不得背出去给别人看,把那小包包挂在家里,一挂就挂了二十年。从那时起云南便成为了我的审美对象,我自己的世界给它标上了大象和少数民族这种标签,然后心向往之。

可四川就没有,我始终都没向往过。直到大学快要开学时,周围所有的亲朋好友都告诉我说成都有很多很多好吃的,我好吃,才生出那么点坐上火车入川的动力。

我爹当年到底给我带回来了些啥,其实我印象特别深刻,只是不愿意想起。

是一套从全国各地都能买到的《十万个为什么》,儿童版的。

为什么要给一个很不喜欢看书的小孩买这种破玩意儿呢?据我妈说是因为我打会说话起说得最多的一句话便是“为什么呢”,问的他们心烦是小事,关键是很多问题他们也回答不上来,对他们来说是一种羞辱,我爸便早有了这个计划,正好他去成都赶上我刚上小学,识字量开始不停地增长,可以自己看书了,也正是引我看书的大好时机。

是他的想法,他总想引我看书,从书中找到个人的快乐,并学会独处。

这套书我还是看了些,在那个年纪也长了些见识,好像当年有学霸型的父母同事的孩子到我家一眼就看上了这套书,借走后再还给我时被翻得旧了三翻了。对此我还是心有不悦的,不爱看书的我倒是我如命,我的书没有一本被翻旧成那样的,连上学用的教课书都总是新崭崭的。

这套书第一次搬家的时候由于那时家里的东西少也就跟着搬到了新家,而这次拆迁,我没有带他,由于东西太多了时间又仓促,就只好念着断舍离,放下了很多东西,了断了很多情感。

搬家就是这样,搬的时候觉得东西多得啥都不想要了,等安定下来后又开始想念那些旧物想把它们找回来。

也不晓得我爹有没有偷偷再给我运回来,毕竟那是他买的。

《哈利·波特》

那些年每当哈利波特系列电影上映的时候,我脑海里都会放映一遍第一次翻开哈利波特这本书的画面,画面清晰明艳,不像是记忆库里存放了十几年的老记忆。

那金灿灿的阳光看起来像暑假,但也不能确定。毕竟地处西北的这座城市是一个不论春夏秋冬总有大太阳从早晒到晚的。

曾经厂里那座坐北朝南,拥有长长的阳台和很多扇窗户,南北通风结构非常好的房子里,几乎每天都被明亮的阳光杀着菌除着螨。从厨房晒到客厅,卧室晒到卫生间,仿佛没有一个角落能躲开正能量。

那天就是那样的一天,整日晴好。

整个客厅都是金色的,晒得坐不住人。下午我躺在自己稍显阴凉的小卧室,怕散热不好,连电视都没敢去偷看。近傍晚的时候,平躺在床上看云卷云舒的我听到了外面大门开启的声音,于是扭头瞅了一眼床头上的小狗闹钟,还没到下班的时间,不应该是小鹿回来了,大概是难得外出一天的宅男回来了。

我竖起耳朵仔细听,进来的人没唤我的名字,换了鞋后,也没有径直走来我的房间,而是在客厅沙发上坐了一会儿。嗯,我确定的确是我爹了。于是又放松下来发呆,但一边还是听着我爹的动静,他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后便回自己屋了,我想他大概是觉得太晒了吧。

过了一会儿后,我又听见他从卧室里走了出来,在门口换了鞋,然后再次出门了。

我一瞬间又彻底地放松下来了。

等了片刻后听他没有折返回来,便起身去客厅转转,喝点水,查查踪迹,想看看这个宅男今天一大早出门去干了些啥。

我打开屋门,一脸赖兮兮的样子,趿拉着拖鞋,缓缓踱到客厅茶几周围,左右瞅了瞅,瞅见了暖瓶的所在,然后好似肌无力般地提起水壶给自己水杯里续上水,眼睛也不盯着水杯,在茶几以及茶几后面的沙发上来回扫视。

咦,这里什么时候多了几本书,书的封皮还如此奇怪,从来没见过,肯定不是家里的书。想到这里,水溢出了水杯。

随即我去寻抹布,好一阵忙碌后,也没顾得上喝口刚给自己倒的水,便赶紧坐在沙发上去翻那几本从来没见过的书。

最上面的这一本,封皮上这画是我欣赏不来的,不知道这是什么风格的画,画风不在当时我的审美范围内,一个很丑的戴眼镜男孩骑在扫帚上,一脸惊恐状地回头看着什么,仿若身后有怪物。

下面的两本封皮上依旧是这个戴眼镜的男孩,且都好似命悬一线,画风统一,诡异丑陋。

我开始随意地翻起书页,我极其喜欢新书被迅速翻动时散发出的那股淡淡的油墨味儿,大口地吸着那味道。

没人的时候,我还会把整张脸都塞进书里,放纵地闻那味道,要是我妈看到我的这种举动定要拍我脑袋骂我,生怕我被这油墨味熏中毒了。

翻动的时候我发现了每本书的尾页上都盖着新华书书店的红章,其中一本里还夹着一张新华书店的收银条。

我一下子就知道了我爹今天去了哪里,跑市里去了。

还去了趟新华书店,这三本书是他今天新买回来的,还买了一本别的书,估计是拿回自己屋里了。那这三本放到这里做什么,看封皮也不像是他要看的书,怎么看都像个儿童读物,是帮谁带回来的吗?

我坐在沙发上将这三本书整齐地摞好在茶几上,然后安静地盯着它们大概有十秒钟后,迅速将它们带进了自己的卧室,管它是不是给别人带的,我先看完也不会弄脏弄破的。

此后我陷进那个世界里一发不可收拾,那时还总担心是给别人带的书而不敢询问我爸,觉得他忘了这件事永远都不要问我有没有看到这三本书才好。

他也确实从未问过我有关这三本书的下落,因为他知道在我屋里呢,他就是给我买的。

后来有个好朋友到我家玩也是一眼便看上了这套书,借走后再还给我时那书皮都被磨掉色了,内页也掉了好几页下来。此后,我发誓自己的书再也不外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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