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斯图亚特王朝:詹姆斯一世的故事
接着上回说。
1604年,也就是詹姆斯一世上台后的第二年,便发生了古德温当选下院议员案。弗朗西斯·古德是白金汉郡爵士,詹姆斯一世就他是否能够当选议会议员的问题同下院发生了剧烈冲突。
他们争执的是议员资格,但焦点在于谁才拥有国家的最高统治权,谁才能说了算?这怎么行呢?这样相争必然会导致两败俱伤。下院议员起草了《道歉与补偿文件》(The Form of Apology and Satisfaction)称选举结果应由下院决定而不是由大法官的衡平法庭(Court of equity)决定。
詹姆斯没有和英格兰议会过招的政治经验,再加上性格上的软弱。他同意作出让步,但这就等于承认了立法团体独立于王权。就好像伏尔泰在《风俗论》中说的,“他在每次讲话中炫耀他的威严,但又不能用行动来维护”。议会在与詹姆斯的交往中积累了反对王权的经验,使他们知道日后该如何对付国王。
在宗教方面,詹姆斯认为议会压根就不能插手宗教事务,但英格兰的传统是议会有自己的议论权,国王没有权力封上他们的嘴。而且,詹姆斯登位之时,英国的清教徒本寄期望于他,提交了一份《千人请愿书》要求扫除国教中的天主教成分。詹姆斯收到请愿书后,1604年1月在泰晤士河畔的汉普顿宫召开御前会议,邀请清教领袖和国教领袖,企图调和矛盾。虽然他同情清教徒,但最终却因为政治现实倒向了国教和主教制的一边,企图利用国教扩大专制权力。
在这次御前会议上,詹姆斯一世重申了国教的权威和主教制的地位,以及表明了“长老会就像上帝与恶魔不能相容一样,与国王势不两立”的态度。反对取消现行教阶制,捍卫实行主教制的英国国教会。詹姆斯除了同意出版钦定本《圣经》外,没有答应清教徒的任何要求。对国教会,则通过了新的教会法,要求全体教士都承认君主的最高宗教权威,并接受《三十九信条》和经过修订的《第三公祷书》。就像有历史学家说道的:“伊丽莎白的政策导致国教会内部一个反对派即清教的产生,詹姆斯则制造了一个宪政反对派即不从国教者,而到查理一世时期,‘两者联合了起来,从这种联合之中终于产生了内战’”。
议会和宗教问题让詹姆斯焦头烂额,他还要碰触英国人紧绷着的一根筋——税收。詹姆斯的逻辑没有变,他觉得既然国王拥有所有权力,那当然可以随意征税了。这可是英格兰的大忌,不通过议会就征税,开玩笑吗?
就在这么矛盾重重中,不省心的詹姆斯的私生活问题让人不满意。他讲究排场,私生活糜烂。如果说伊丽莎白一世克制个人情感、为英格兰鞠躬尽瘁一生,从而受到英格兰的歌颂,那么詹姆斯对宠臣的偏袒和滥用就是英格兰无法接受的。他先后宠信罗伯特·塞西尔、罗伯特·卡尔、乔治·维利尔斯,简直是腐国一哥……这样不拘小节、疏于国事,还置国家利益于不顾,勤劳务实的英格兰人肯定接受不了。何况他在处理和天主教关系及外交关系也犯了许多错误。
17世纪英国革命的根本原因就是扩张专制权力,詹姆斯上台后没有继承英国传统的温和政策,而是一味学习欧洲大陆追求绝对君主专制。他恶化了同议会的关系,虽然在他执政期间并没有武装冲突,但却为日后革命埋下了伏笔。
1618年,西班牙侵占巴拉丁选帝候、波西米亚王国弗里德里克领地,也就是这一年,波西米亚发生了著名的“掷出窗外事件”。波西米亚担心失去新教自由权,把哈布斯堡神圣罗马皇帝马赛厄斯派来布拉格的两名使者丢到了窗户外面,这一丢,就丢出了席卷整个欧洲的三十年战争。
三十年战争改变了欧洲后来的历史发展走向,现代国际关系从此开始。从区分新教阵营和天主教阵营开始,事情变得越发复杂。可以说英国属于新教阵营,波西米亚国王弗里德里克不仅是新教徒,还是詹姆斯的女婿。但詹姆斯却妄想通过查理王子与西班牙国王长女联姻来使西班牙归还波西米亚的领地。
1621年秋召开议会,下院要求对西班牙开战,詹姆斯驳回称下院无权议论国事。下院抗议,称宗教事务和对外政策是下院的主要议题。詹姆斯一世一怒之下解散下院,求助于金融家,恢复了王室的偿付能力。
1623年,查理王子和白金汉公爵赴西班牙求婚受辱,回国后只能联合下院,要求对西班牙作战。詹姆斯让步,允许下院重新讨论已经于1621年被否定的法案。而这种对国家政策的反复、儿戏,深深地伤害了英国人已经成长起来的民族情感。
1625年,詹姆斯一世病逝,而英国也面临着更大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