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正青春

亲爱的女孩,晚安

2015-10-27  本文已影响41人  sunny1991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张爱玲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其实,也不仅限于男子,女子大抵也是如此模样~

这是一个多年恋恋不忘的故事,那时年少,觉得爱情就像云上的泡沫,美的不可方物,那时子月15,懵懂乐观,即使有点小任性也被浸没在笑容里。那时有好多人觉得她可爱,也有好多人喜欢跟她聊天,突然有一天,有个跟她玩的很好的男孩跟她说喜欢,那时的她略显无措和羞涩,所以在不明所以的情况下拒绝了,后来,对,就跟每个狗血的爱情故事一样她发现自己很喜欢,却已回头不及~

于是这一思念就是十年,这期间男孩不停换着女友,甚至也找到了自己的朱砂痣,可是爱恋并没有随着时间而淡化,而是用了十年的时间在女孩的心里像爬山虎一样套上了一层防护墙,渐渐地女孩甚至变得冷漠。直到有一天,子月忐忑着加了男孩的微信,原来男孩已经不太记得她的样子了,原来男孩已经不太喜欢理她了,原来女孩已经在时间里走失了。

2015年6月18日,女孩写下了最后一封道别信:你有没有觉得很奇怪我突然有一天加了你微信,其实很简单,因为我一直很喜欢你啊~就像你一直很喜欢别人一样…

喜欢是一件百转千回的事情,我有发过一个朋友圈:如何优雅地回答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找过男朋友,回答说以前是喜欢一个人,现在是喜欢一个人。所以,你应该算是年少时的那一个人~好多年了,我一直觉得我应该让时间把自己变得更优秀才能更有底气地站在你身边,甚至排斥任何人出现在我的身边。

直到突然有一天好想给自己一个机会,然后徘徊了好久,主动加了你微信,如果你还记得的话我还找你聊过好几次天~其实一直都知道你不喜欢我,可是喜欢会让自己变得不像自己,我想这辈子我都不可能再这么去在乎一个人,千方百计死皮赖脸地想跟他聊天了~

好了,终于把我该说的都说了,可能我爱上的也只是自己的执念,世界那么大我也想遇到一个可以对我死皮赖脸的人,所以这么多年的坚持还是到此为止了,不过还是很谢谢你的出现温暖了我的整个年少时光,我一直觉得跟自己喜欢的人不能在一起也绝对成不了好朋友,当时是我主动加的微信,就由我来删除这个唯一的联系吧,所以,晚安,再见~

一个礼拜后,女孩生了一场病,感冒加高烧,生病第一天,她在黑的抹不开的夜里默默流泪,原来有位置有些人就是不可替代~后来,女孩依旧没心没肺,每天在调侃声中工作生活,假装刀枪不入的样子。今天是女孩的生日,除了家人没有人祝福,甚至没人知晓,因为女孩知道没办法实现的愿望还不如不许。25,一个不大不小的年纪,女孩一直不知道,在所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下她还会为他坚持多久,或许等到不得不的时候也就不爱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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