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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提醒2018-07-13

2018-07-13  本文已影响3人  君子志道

案例:甲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份工作,用人单位说啥也不签劳动合同。乙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乙只是在用人单位拿过来的劳动合同上签了名字,里面的内容乙根本来不及看就被收走了。后来,甲乙分别与用人单位发生了纠纷,甲乙都面临着证明自己是员工、自己的工资标准、自己的工作时间等问题。
律师提醒:虽然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但是为了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劳动者必须退而求其次,在平时工作中注意保存对己有利的证据材料:比如工作证、上岗证、出勤记录、工作记录、工资条(银行流水)等。

以下为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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