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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老拿光棍不当回事儿!民国时有钱有地位的人以当光棍为荣!

2017-11-09  本文已影响26人  老王不卖瓜

众所周知,“光棍”这个词指的是单身人士,无论男女都通用。可是在古代,“光棍”却有着完全不同的含义,在某个历史时期,光棍不仅不是什么弱势群体,反而是有钱有地位的人都想当“光棍”!

据考证,宋朝灭亡之后,民间就出现了“光棍”这个词,指的是地痞无赖一类人物。到了明清之际,“光棍”这个词不仅在民间流行起来,连官方也将其作为流氓的通称。在《大清律》这部清朝最高法典中,更是明确收录了“光棍例”,用来处置民间耍流氓无赖等不法行为。

更有趣的是,明清很多书籍中还不厌其烦对“光棍”这个词作出了种种注解。概括起来,“光棍”具有三个特点:一是经济条件差,这类人一般身无长技,家中无恒产,穷得就像一根一没枝二没叶的棍子;二是没有正当职业,游手好闲,到处晃荡,好吃懒做;三是品行低劣,通过欺诈等卑鄙手段强行索取别人的钱财为生。

光棍还有不少别称。如湖南叫“痞棍”,上海叫“地棍”,福建称 “喇棍”,还有一些地方称之为“土棍”。对于其中一些到处流窜为非作歹的家伙,干脆就叫做“游棍”或“流棍”,专冲女性下手的那类好色之徒则叫“游花光棍”(为何不简洁点,直接叫“淫棍?”),以团伙形式做恶的光棍叫“把棍”,等等。

不难看出,“光棍”以及与之近似的这类词从来都是贬义的,满满的都是主流社会对社会边缘人物的不屑。不过有意思的,到了晚清民国时期,不少帮会人士居然爱上了“光棍”这个词,常用以自称,甚至堂堂正正地进入了帮会的语言系统中,用来定义帮会层级。比如在哥老会里,就把所有成员大致分成上中下三类,叫做 “三等光棍”:

头等光棍,是指有一定社会地位、名望和学识的人,称之为“清水光棍”;其次是“浑水光棍”,是指充当打手的一线帮会成员;第三等光棍则是那些地主老财,他们一般既没有很高的社会地位,也不用下一线,只需要掏钱捐粮,名为“捐班光棍”。

当个光棍居然要“捐”?真是咄咄怪事!要知道,在晚清以前,所谓的“捐”一般是指有钱人掏钱买个爵位、官职、学衔之类,要么是为了光宗耀祖,要么为了进入官场,总之是一件很长脸很扬眉吐气的事。可是在帮会里当个“光棍”也要花钱去捐,乍一听实在有点让人难以理解了。

其实,帮会之所以要这么恶搞,非要营造出一种有钱人宁愿花钱都想做“光棍”的氛围来,无非是想表达一种与主流社会对抗的非制度性心理。

谁都知道,很少有帮会规规矩矩只做正经生意,他们的生存机制,大多通过抢劫、走私、聚赌、贩毒、涉黄等非法活动来敛财。这必然与主流社会所倡导的价值观格格不入,也造成帮会集体天然有一种对抗主流的逆反心理。在主流社会,人人所鄙夷的“光棍”,到了帮会里,就成了一个很洋气很光荣很有品位的字眼了。

究其原因,帮会分子因为被社会制度、公众道德、世俗舆论等各个层面的重重压制,当然会有意无意地跟他们所处的社会唱唱反调。你们说我是邪恶的化身,我偏偏要称之为正义;你们希望人人安居乐业,我偏偏要扰乱社会;你们指责抢劫诈骗可耻,我偏偏要说这是正大光明;你们瞧不起无赖光棍,我偏偏要以“光棍”自居……

那么,用“光棍”这个词来指代单身汉,最早出现在什么时候呢?确切的记载最早出现在明代,但还指是意会,还有进一步说明。但直到民国时期,有人出了名为《俗语考原》的小书,才正式将没有老婆的“独夫”明确定义为“光棍汉”。至于这个说法的由来,说起来也还蛮直观形象的,时人认为,“棍”就是男根,没有老婆的男人,当然只有光溜溜一条棍咯!

乍看起来,无妻“光棍”好像跟无赖“光棍”没什么关联,可是仔细一推敲,就能发现其实颇有共通之处:无赖之“光棍”往往家无恒产、身无长技,又拿什么去养家糊口呢?这样的人大多只知道顾着自己眼前快活,而且他们的品行往往不受待见,又有谁原意把女儿嫁给这样的人做老婆呢?因此,无赖之光棍往往也就是无妻之光棍。

反正讨不着老婆,没有孩子要养,光棍一条,无牵无挂。浪费绳命也好,跟人玩命也好,爱咋咋地,老子完全没有后顾之忧。你们所谓的主流社会、正经人士,又能拿老子咋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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