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工作人员的剂量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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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工作人员的剂量限值
1.防止确定性效应的剂量限值 :
眼晶状体150mSv/年(15rem/年)
其他组织500mSv(50rem/年)。
放射工作人员(全身照射)的当量剂量限值是连续五年内平均有效剂量不超过20mSv/年(2rem/年)。
单独一年内有效剂量不超过50mSv/年(5rem/年)。
2.防止随机性效应的剂量限值 :
全身均匀照射时为50mSv/年(5rem/年);
在一般情况下,连续3个月内一次或多次接受的总当量剂量不得超过年当量剂量限值的一半(25mSv)。
放射工作条件分类
1、年照射的有效剂量当量有可能超过15mSv/年的为甲种工作条件,要建立个人剂量监测、对场所经常性的监测,建立个人受照剂量和场所监测档案。
2、年照射的有效剂量当量很少有可能超过15mSv/年,但可能超过5mSv/年的为乙种工作条件,要建立场所的定期监测,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3、年照射的有效剂量当量很少超过5mSv/年的为丙种工作条件,可根据需要进行监测,并加以记录。
控制原则:
(1)未满18岁者不得在甲种工作条件下工作,未满16岁者不得参与放射工作。
(2)从事放射的育龄妇女,应严格按均匀的月剂量率加以控制。
(3)在一般情况下,连续3个月内一次或多次接受的总剂量当量不得超过年当量剂量限值的一半(25mSv)。
(4)对事先计划的特殊照射,其有效剂量在一次事件中不得大于100mSv,一生中不得超过250mSv。
(5)放射专业学生教学期间,其剂量限值遵循放射工作人员的防护条款;非放射专业学生教学期间,有效剂量不大于0.5mSv/年,单个组织或器官当量剂量不大于5mSv/年。
对公众的个人剂量限值
对于公众个人所受的辐射照射的年当量剂量,应低于下列限值:
全身:1mSv(0.1rem),特殊情况下,在5个连续年的年平均剂量不超过1mSv时,年有效剂量可以为5mSv。
眼晶体年当量剂量应为15mSv
皮肤年当量剂量应为50mSv。
单个组织或器官:50mSv(5rem)。
为了避免发生辐射的确定性效应,并把随机性效应发生率降至可接受的水平,必须对个人剂量加以限制。职业人员所受到的照射剂量限值中,由审管部门决定的连续5年的年平均有效剂量是( )。
A.15mSv
B.50mSv
C.20mSv
D.500mSv
答案:C
国家标准对于公众中个人剂量的限值是
A.年有效剂量,:1mSv
B.任何一年有效剂量 :6mSv
C.眼晶体的年当量剂量: 15mSv
D.皮肤的年当量剂量: 50mSv
答案:A,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