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杂文集热风-事实胜于雄辩》

2024-07-30  本文已影响0人  昨日花开满树红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一年十一月四日《晨报副刊》,署名风声。事实胜于雄辩的意思是,事情的真实情况比强有力的辩论更有说服力。

鲁迅认为“事实胜于雄辩”这句话在当时的中国不适用,因为总有那么一些人习惯于颠倒黑白、指鹿为马,即使把事实摆在他面前,他也视而不见、充耳不闻。

这里鲁迅举了一个小例子。他拿了旧鞋去鞋铺想买一双同样的,胖伙计拿出一双又尖又浅的新鞋,即使新鞋和旧鞋摆在一起,明明白白的不一样,胖伙计却坚持说这两双是一样的。

最终,无奈的鲁迅买了新的尖头鞋回去。

在这里,事实胜不了雄辩,因为雄辩的人根本就罔顾事实。雄辩者不在乎什么是真理,他们浑浑噩噩、糊里糊涂却又自鸣得意地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即使是掌握真理的人也影响不到他们分毫。

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鲁迅创作的“阿Q”这个浑浑噩噩的人物形象。阿Q和人打架从来都不能取胜,挨了打就用“儿子打老子”来自我安慰;即将被杀头时,还在纠结供词画押的时候怎么把圈画圆,然后又能很快释然:孙子才画得圆呢!

也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萧红《呼兰河传》里的小团圆媳妇的婆婆。这个恶婆婆,仅仅因为十二岁的小团圆媳妇嫁过来之后,个子高大得不像十二岁、一顿吃三碗饭、走路风快、邻居议论不像个媳妇,就天天殴打她。直到她重伤卧床之后,又去花五十吊钱请人跳大神、抽签,却不肯带她去看病,大神给出的主意是让小团圆媳妇在大庭广众之下浸在沸水中洗澡,说这样可以驱鬼,最终导致小团圆媳妇惨死。

这悲惨的一幕又一幕,就是鲁迅认为身处万难打破的“铁屋子”的原因。不要同颠倒黑白的雄辩家辩论,就像美国投资家查理•芒格说的那样,不要同一头猪摔跤,这会弄得你一身脏,并且让猪很快乐。

某个爱国大家认为, 中国人不应该这样攻击本国的缺点。鲁迅并没有对这样的看法妥协。所谓,爱之深责之切。鲁迅不断揭发国民的劣根性,却正是希望国民能够革故鼎新,能够奋发向上。而那些浑浑噩噩,或者故作浑浑噩噩的“爱国大家”,把问题和缺点掩盖住就能够解决问题、改正缺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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