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随笔】说狗
我有两只狗,一只狗走在前面,腰缠万贯,冷漠高傲;一只狗走在后面,一贫如洗,摇尾乞怜。可是我一只都不喜欢,因为我不愿意和狗走在同一条道路上。
狗是天生的忠诚者,其身份地位在世人眼里是远远低于人的,倘若一副奴颜婢膝的一味讨好,确立其主人的地位高高在上,或者偶尔装傻充愣,博主人一笑,这也是大大的功劳一件。
我不敢把人比作是狗,更不敢指名点姓的把某人和狗等同起来,因为这样,我似乎在无形间把自己划出了“文明人”的行列。倘若我没有“文明人”这个身份维系我作为人的最后一点自尊,那无异于杀我诛心。
我只好退而求其次,把狗当做狗一样对待,或者是把狗不当做狗对待。除了这些方法,我似乎找不到更为稳妥的方法。
在旧时代,人有三六九等,而在当代,狗有优劣之分。好狗温顺,会看家护院,不随便张牙舞爪、龇牙咧嘴的;坏狗恰好相反,你即使给他一块骨头以示好意,过上两三天,等你再从它家路过时,它会悄无声息的对你狂吠不止,做出一副非要咬死你的凶态。这种狗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那种咬人前不叫上两声的狗,那真是让人防不胜防。
我小时候就吃过狗的苦,被一条邻居家的土狗咬到小腿,以致于我现在看到狗就躲的远远的。有时我甚至看见一只贵宾犬也能被吓着,那狗可真是一条机灵的狗,它似乎是位天生的演员,把“狗仗人势”表演的淋漓尽致。其实我完全可以上前一脚将它踢飞几米远,但无奈的是我始终记住自己是个怕狗的人,况且又有它的主人给它撑腰,而我呢?没有狗给我撑腰,我也只好悻悻然的离去。
其实我还有另外一个识狗的方法,屡试不爽,那就是先认为我眼中的所有狗都是好狗,然后由它们自己去证明是好狗还是坏狗?如果是坏狗,自然是敬而远之,老死不相往来。如果是好狗,我可以放下人的高贵身份,去和它称兄道弟。在我看来,狗比人好相处多了,你给它食物,每天牵出去遛遛,一来可以人借狗势,二来可以狗仗人势,两势相加,气场强大,堪比骂街泼妇。再者可以相互依存,也没有什么不妥之处。
鄙人愚见,自己养的狗,自己给它快乐。别人家的狗,快乐忧愁与你不相干。你可以把狗当做朋友,当做小孩,以解生活之苦闷。但是如果把狗当做儿子,或者是当做爹,那就是有些过分了,毕竟两者之间身份悬殊,又不是同一种类。先不说辱不辱没家族名声,就是那一声声“儿子”叫得也是让人听了有些作呕。我想,假若先人泉下有知,估计得被医生宣告第二次死亡。
我记得前几年工作的地方附近有一处荒园,那里就有五六只无家可归的狗。那时我就在想,既然无家可归,那就没有凶神恶煞的主人撑腰,这次我要一雪前耻,在它们身上找回点尊严。刚踏入荒园几步,几只野狗就露出獠牙,步步紧逼。我则是夹着尾巴、灰溜溜的逃跑了。那阵势,吓得我差点尿裤子。这样说好像有些不雅。重来,那阵势,差点吓得我叫妈喊娘。幸好当场没有其它一些看客围观,不然我的一世英名就毁于一旦了。现在想起都有些后怕。你想,如果那几只野狗群拥而上,恰好我又在逃跑路上被一块不长眼的石头绊了一跟头,那后果不堪设想。从此,我更加怕狗了,见狗就退避三舍,点头哈腰。
话又说回来,我算不上一个爱狗人士,但我还是爱自己家养的狗。母亲在家时不允许养狗,我没有自己养的狗,自然是被别人家的狗追的是屁滚尿流。寄居外婆家后,我得遂心愿。先后有三条狗,我目睹着它们从一只嗷嗷叫的小奶狗长大成一只大狗。如果要论命运悲惨,那当属第一只母狗,浑身黄毛,极其凶恶,一见陌生人就奋不顾身的冲上去。我很庆幸它是外婆家的狗。这只狗除了做了第一回妈妈外,到死都被一根尼龙绳拴住。关于这只狗怀孕,我就很纳闷,不见狗出去与其它狗厮混,咋有了?后来我猜想,多半是隔壁老王家的那只不要脸的狗干的好事。对于这种提起裤子就不认人的狗,我表示鄙视,表示强烈谴责。
对于第一条狗的死,让我神伤不已。还记得那是念高中时周末回来,我路过平日拴狗的地方只看见有半截尼龙绳,不见狗的影踪。我有一丝心慌,跑去问外婆,外婆说狗死了。在这只狗死前,它在外婆家已经十多年了,算得上是一只寿终正寝的狗了。只是在它死前数周,它见我时摇晃尾巴也不利索了,掉毛严重,浑身恶臭,一条后腿也不能走路了。它看起来老态龙钟,十分虚弱。想想它的一生,没有丰衣足食,没有大鱼大肉,没有一天自由,这是何其悲惨的一生啊!
至于其它两只狗,我就长话短说,它们都不怎么长寿,只活了两三年。其中一只狗说来与我有些渊源,我走在放学回家路上时,一只小奶狗屁颠屁颠的跟着我,大概走了近千米后,我心生私欲,打算占为己有。于是我做了一个偷狗贼,弯下腰把它抱回了外婆家。我给它取名为“督督”,它似乎并不怎么领情,每次叫唤它时,头也不抬,显得十分没有礼貌。不过,我喜欢和它握手,让它抬起前脚。它则是一脸茫然的看着我,傻乎乎的只顾摇晃着它那该死的尾巴。我说真的,这尾巴真该死,它要是长在我的屁股上,说不定我会成为一个左右逢源的社交高手,逢人便阿谀奉承、溜须拍马,保证人见人爱,花见花开。遗憾的是我不是一只狗。
前几年我就想过养一条金毛犬,金毛犬是狗中的老实狗,温顺不咬人,眼睛一眯上,像是在微笑。比起凶悍的藏獒,比起为斗狗而生的比特犬,金毛犬是绝对的老实憨厚的狗了。至于傻乎乎的拆家好手哈士奇,并不待见,绳子一松,连自己都能蠢哭。不过拉布拉多也不不错,和金毛犬有几分相似,也是老实狗阵营的,可以饲养。奈何我连自己都照顾不好,风餐露宿、居无定所的,也只好等自己安定下来后再说。
以前曾看过一些斗狗视频,两条狗在一群人的围观下展开了生死搏斗。哦!不对,是一群狗围观两个人在竞技场上展开了生死搏斗。狗咬狗,一嘴毛。两只狗浑身是血,旁边围观的狗看得兴高采烈,不停地为自己下注的狗加油喝彩。
也曾看过一个视频,一良心泯灭的男子为了拍视频博人眼球,用一根木棒三棍将一只被绳子拴着的狗活活打死,狗哀嚎的惨叫声至今萦绕在我脑海中。在他的眼里,狗不是生命,其心的恶毒不配为人,应该把它划入狗的行列,然后送去广西玉林庆祝狗肉节。
在这个社会上,人不一定是人,狗却永远是狗。对于狗,不用过分溺爱,不用把它过分抬高,友好相处最为适宜。不用刻意去做一个爱狗人士,你可以不爱狗,但也请不要伤害。
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心存善良,有自己的思想意识,在处于生物链高端的同时,和大自然一样热爱生命,千万不要自降身份,甘愿为狗。
后记:最好的情况是,人做人事,狗尽本分,互为依存,求同存异,皆大欢喜。
二零一八年十月七日于成都,竹鸿初
【散文随笔】说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