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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与写作的关系和影响

2019-07-12  本文已影响298人  彼岸晓吾_5c83
阅读与写作的关系和影响

今天我们重点探讨阅读和写作的关系,以及怎样做好这两件事并获得最大实效。

阅读对于写作的人来说,最终目的是找到自己的写作风格和写作方向,而写作是把找到的理想形式反复尝试,直到自己拥有那类独特的风格。

许多作家一生都在寻找这种平衡,以求在阅读和写作之间达成统一。读书即是缩短我们和作家只间差距的过程,也是接近自我的过程。读书拓展我们,使写作具有了无限的可能。

马尔克斯说过:“生命中所有的灿烂,终要寂寞偿还。” 反过来,所有灿烂的瞬间都是由无数的寂寞积累而来,这也是读书和写作的辩证关系。

01

写作实践的过程中,最重要的事情不是练习写作,而是学会阅读。

首先说读书,写手们读书时需要掌握的两个窍门:一是会选书,二是巧读书

会选书

就是清楚哪些书需要精读,哪些需要泛读。

有个笔友说:“昨天我在一篇文章中提到了自己在4个月内读了50本书,然后分享了我的书单,接着下面的留言突然爆了,大概有三个网友持有同一个观点,他们说我读的书中有90%都是垃圾书。我就不明白了,我多读书有什么不好?古人不是一直说要博览群书吗?”

一句老话说得好:贪多嚼不烂,更何况现在是信息爆炸的时代,不是多就是好,没有目标地读书,有时反而会使写手们走弯路。

我们当中也有不少人遇到过这样的情景,一本评价非常高的书或是笔友热情推荐的书,在别人眼里精彩纷呈,但你读起来却味如嚼蜡,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是你跟那本书的缘分还没到,或是阅读积累的程度还有限而无法理解。

读书也像学习任何一门知识,比如学英语,学习之前我们都会做一个自测,然后知道自己在哪里,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切入口。

读书也需要一个自测,但我们通常都是抓到一本书便匆忙开始了。

人与书的相遇,看似偶然,实际上却是冥冥中的一种缘分。任何一本书,你在读第一章时就知道了自己和这本书缘分的深浅。如果一头雾水,不知就里,最好暂时放弃,另选其他。

你一定有过这样的感觉,当你遇到了一个让自己很震撼的书,产生了一种心花怒放,几乎微醺的快感,然后你再继续自己的创作时,突然感觉下笔如有神了。

纳博科夫说读震撼的作品,两块肩胛骨之间要有“微微的震颤”,这震颤有个名目,叫“美感的喜乐”。

作为读者的你,会惊讶地发现,前人文字间的秘密,竟能与你的灵魂天衣无缝地暗合,这便是一种永恒的传递。

有人说:博尔赫斯的诗让人忍不住抄写,忍不住背诵,忍不住冒出一首小诗。伟大的作家就有这样的神奇本事,你读他,反而发现了自己。

产生这种惊喜感之时,就是找到和自己灵魂契合的作家了。在人生的不同阶段,这样的作家可能不止一个,他们可能是一个类别,也可能风格完全相反。

因此,每个阶段都能找到那个最让自己感动和震撼的作家,将帮助我们保持阅读的振奋和写作的激情。

找到最欣赏的作家之后,反复精读,那个作家的风格会进入我们的潜意识当中,在动手写文章之前和写的过程之中包括写完以后的修改阶段,继续读那本书,你会发现它所产生的影响。

有些书在阅读时,需要保持特别的安静状态,因为那些作家的每一个句子都话里有话,隐喻不断,这类书籍在浮躁的心情之下是无法读进去的,可能开始时会油盐不进,烦躁不安,但是在一遍遍的回响中,读者会渐渐安详如斯,惊喜连连。马尔克斯就是这类作家的代表。

我们看到不少优秀写手已经出书,我们以为是他们够聪明,天赋好,但事实的真相是,他们找对了书籍,把全部心血和精力花费在那个作家身上,吃透了他的风格,最后,写出了自己的心声。

02

其次,怎样做到巧读书

大家都知道读书的四个层次:

第一层:基础阅读—识文断句;

第二层:检视阅读—系统化略读;

第三层:分析阅读—咀嚼和消化一本书;

第四层:主题阅读—同一主题相关书的比较阅读。

对写手来说,第三和第四最为重要,它决定我们的当下收获和下一步的阅读书单,也帮助我们少走弯路,缩短到达目标的时间。

有人说:“主题阅读是最高层次的阅读方式,也是所有阅读方式中最系统化的一种。主题阅读不是针对一本书的阅读,而是需要阅读多本关于同一主题的书,因此,主题阅读也可以称为比较阅读。”

不少人采用了主题阅读的方式, 从苏童和余华开始,然后是马尔克斯,接着读福克纳,熟悉他们的读者都知道,福克纳影响了马尔克斯,马尔克斯又影响了莫言,苏童和余华。作家身上一定流淌着被这个偶像深深打动的烙印,而这一痕迹又像是一首悠扬的笛曲绵延在他所有的创作之中。

在这一系列精读中,我们会看到他们的作品中彼此受影响的地方,如:马尔克斯的《活着为了讲述》,苏童《1934年的逃亡》,莫言的《红高粱》可以看作是福克纳的通俗版,特别是余华《在细雨中呼唤》中的祖父孙有才,自私,胆小,猥琐,很像福克纳《我弥留之际》故事中的父亲。

福克纳关于“人类忍受苦难的伟大”,也令我们联想到余华《活着》的隐忍和顽强。

福克纳与马尔克斯,或许比莫言强出去一大截,虽然都是诺奖获得者,莫言更像是他俩的一个学生,莫言的语言充满才气,但缺少控制。说到“控制”,余华是学得最到位的一个。

主题阅读进行一段时间后,这类作家的风格会自然而然地出现在你的创作之中,由一开始的青涩幼稚到逐渐融入血液。

最好是用一年的时间专门读同类风格的作品,当这个系列精读完了,一个树状结构的图谱便清晰地显露出来,来龙去脉和密境入口一目了然。

这一训练就像高考之前,那些班里的学习尖子,已经可以将一门课前后左右的秘境熟悉掌握,做起题来长袖善舞,炉火纯青,信手拈来。

在读的过程中,会遇到收集素材的问题,此时需做好三件事:首先是摘录,亲自用笔记录印象最深,其次,将喜欢的句子大声念出来,在手机上转化为文字,最后,直接选取喜欢的段落放入素材库。

为了参考时更加方便,素材库最好进行分类,人物,场景,对话,自然描写,心理描写,以及其他把你感动哭的句子。

随时记录下读书的感想,一边读书一边将感想记录在手机上,首次印象最为强烈,感觉颇为新鲜,此时的观点和感受会真实强烈,一定要记录下来,这个习惯养成之后,你的书评不会步他人后尘,写出的文章都是独特的见解。

即使读完一本书没有时间写书评,也要记录下小结和收获。

写日记是很重要的习惯,很多作家的作品素材都来自他们当时的日记,比如梭罗《瓦尔登湖》。这类例子还有很多,今天因时间关系我们就不一一列出。

为什么要写书评?

写书评训练你的判断力,让我们站在更高的角度去比较和眺望,写书评是对读书最好的检验,要写出别人不曾说出的观点和看法,会形成一种倒逼自己的局面,你会带着思考去读书,每一篇书评都会使我们进步和提高。

我们迎来了一个非常的时代,自媒体已经将我们推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和广度。高质量阅读是写好书评的基本保障,把自己的理解和收获进一步整理就成了书评,这不是为了他人而写,而是为了理清思路和逻辑化我们的思维。

只有排除了杂念去写书评,才会进入核心思考和安静无杂念的状态,心里带着目的,我们就会失去真正的理解和链接。

03

关于写作通常有两种状态,一种是写亲身经历,另一种是加入虚构的成分

这一阶段主要是找到自己的风格,从仿写入手,即使东碰西撞,也要找到突破。

有模版,写作不难,会模仿,一切简单。

找到适合自己的写作模版,能理清下一步的写作思路,理顺你的表达方式。
最重要的一点是会让你的文章结构更加合理。

在寻找的路上,很多作家都是梦里寻他千百度,募然回首才发现目标尽在灯火阑珊处的。

欧文斯通以前是写剧本的,写出来的东西总是没什么点击率,直到他被梵高700多封信深深感动,跑到梵高生活过的地方实地观察,采访那些仍然活着的亲属和朋友,然后,他把自己的感受和梵高的故事融为一体,一气呵成地写出了《渴望生活》。在这之前,他像一个受潮的飞毛腿导弹,暗哑无声,四处碰壁。

司汤达三十多岁才开始写作,一心想表达法国社会的腐朽和黑暗,却找不到故事做契机。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在报纸上看到一个小镇发生的凶杀案,盯着这条新闻,他以前思考的小说一下子有了出口,仿佛一条红线把他经历中那些想表现的要点穿了起来,就这样,法国最经典的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诞生了。

茨威格年轻时以翻译诗歌为主业,在翻译的过程中,他对搜集名人的书信产生了兴趣,然后,由这些信件引导,他又对这些名人产生了好奇,写作的冲动一发而不可收,很快写出了一系列名人传记。他说:写作的人并不是那些生来就会写作的人,而是那些读了很多书之后有话要说的人。

事实证明:找到一个契机,把自己的经历和想写的故事有机地融合在一起,这个时候,往往会爆发出非常真实的激情和才华。

写自己经历成功的作家有很多:

高尔基《童年 》

夏洛蒂·勃朗特《简爱 》

玛格丽特杜拉斯《 情人》

三毛《 沙哈拉的故事》

以上作者均是在自己的生活经历中不断深挖,把有价值的细节拿出来曝光,亮出苦难生活中的悲哀要素,他们都善于使故事含义甚远。

即便是以自己的经历为主,也要有一个明显的主题贯穿其中,比如:高尔基的童年主要写苦难,玛格丽特杜拉斯主要写爱情,三毛写传奇的日子,而简爱则是女人的独立。

每个作家都有自己独特的风格和调性,每一种风格都能迅速抓住读者的眼球。掌握了适合自己的调性,等于在文章打上自己专属水印,如此才能在写作上有所突破。

非虚构故事的写法代入感极强,读来十分亲切,真实可信,但是没有虚构,故事便会趋于平淡,作品的高度就会受限,仿佛让读者一下子触到了房顶。

有的作家倾尽一生心血完成一部作品,然后就被彻底掏空了。但这种写作方法是很多人在最初写作时喜欢采用的,而且比较容易进入一个写作的状态,在这个时候,找到一个自己喜欢的作家,看他怎么开头,怎么深入故事,怎么进入高潮,最后怎样结尾。需要搞清楚在自己写作时,遇到的障碍是什么?房顶在哪里?

有人先把自己的故事写出来,然后换几种不同的结尾,用这种方法开始练习虚构。

写真实故事要特别注重开头,基调在文章的第一段,它是否凝练,是否深含主题而且吸引读者。

这一阶段我们需要学习从写故事到写小说的跨越。

不少人没有想好故事的主题思想,就开始了长篇连载,不会从普通事件中选取最有价值的场景和人物,什么都想说,什么都没有说透,是目前写手们存在的普遍问题,而不会虚构是大多数写手的瓶颈。

大多数人仍属于写故事的层次,还不能称之为小说,故事以情节吸引读者,而小说调动各种文学手段,营造出富有个性的文学氛围,小说和故事都以语言为桥梁,但小说传达给阅读者一种力量,令读者不由自主的进入一种情绪,一种精神的审美的状态,小说上升为对人类命运的思考,具有普遍意义和代表性。

这个跨度,需要我们通过精准阅读来完成。

04

最后,我们说一下虚构

这一阶段的主要目的是把虚构运用到炉火纯青的境界。

以下案列或许可以给我们带来启发:

从实际经历开始虚构

博尔赫斯在撞到窗户之后写出了小说《南方》,他赋予小说更为丰富深邃的意义。小说中的人物达尔曼为了急切地看到一本稀有版本的《天方夜谭》,飞快地向像楼上跑去,这时他被刚油漆过的窗户刮伤了……之后,他寻找浪漫主义的死亡方法,博尔赫斯通过改编自己的经历来满足他对于男子汉气概、时间、永恒和英雄主义的迷恋。

从场面开始虚构

一次,福克纳看到一个小姑娘趴在墙头偷看她奶奶的葬礼,一边看一边下面的弟弟讲着葬礼的情况。这个场面使他后来写出了著名的《喧嚣与骚动》。

这样的场面实际已经揭示了一定的人物关系,通过联想与分析,这种固定的场景是比较易于把握的。

我们思考设计人物时会比较容易变化,思考情节时也容易转变,而一个场面是固定直观的,可以不断地激发作者的想象与构思。

像福克纳看到小女孩看葬礼,他认为这是非常富有象征意味的生活。

福克纳说,写小说无非是围绕一种特定场面布置情节,展开叙述。

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也是在酝酿很久之后,突然有一天他想起小时候外祖父带他去一个仓库里看冰的情景。

“见到这种神奇的叫冰的东西,他把手摸上去,当时一摸他感觉很神秘,冰是这样的啊,这简直就像魔鬼手里的一个法宝一样。” 这个体会被想起时,他觉得这个小说可以开始写了。

因为“冰”他把整个作品的调子定下来了,既现实又魔幻。

从气味开始虚构

莫言说:我喜欢阅读那些有气味的小说。我认为有气味的小说是好的小说。有自己独特气味的小说是最好的小说。能让自己的书充满气味的作家是好的作家,能让自己的书充满独特气味的作家是最好的作家。

余华则是从对话切入,他说:我开始写小说的时候, 对不同风格的小说都有兴趣, 都想去尝试一下, 有的当时就尝试了, 有的作为一个愿望留在心里, 将来有机会时再去尝试, 这是我年轻时的抱负。

一九九五年我开始写《许三观卖血记》, 写了一万多字后,突然发现这个小说开头是由对话组成的。

当一部长篇小说是以对话来完成时, 这样的对话和其他以叙述为主的小说的对话是不一样的, 区别在于这样的对话有双重功能, 一个是人物在发言, 另一个是叙述在推进。

所以写对话的时候要有叙述中的节奏感和旋律感, 如何让对话部分和叙述部分融为一体, 简单地说就是如何让对话成为叙述,又让叙述成为对话。

写完《许三观卖血记》以后, 对于写对话我不再担心了。

要搞清楚我们在写作中遇到的障碍究竟是什么,什么时候我们能够得心应手地使用虚构了,故事将会提升到新的高度。

阅读教我们学会虚构,告诉我们怎样完成从现实到虚构的写作方法。

归纳一下今天的主题,首先我们探讨了怎样选书?怎样读书?其次,我们探讨了写作的两个阶段,写实阶段,虚构阶段以及一些可以借鉴的方法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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