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文的书房

《人类简史》翻书笔记

2017-06-07  本文已影响196人  马文Marvin

作者:尤瓦尔·赫拉利(Yuval Noah Harari)
译者:林俊宏
原著名称:《Sapiens: A Brief History of Humankind》
出版:中信出版社,2014.11
原著出版时间:2012年
来源:下载的 mobi 版本
豆瓣评分:9.2(29805人评价)

非常好的一本学术科普书,感叹现在的年轻人有这么棒的作品可以读,书的中文版已经突破了百万的销量,好奇未来的年轻人会怎样看待这个世界

旅行、阅读都会打击人的存在感,让你感受到世界的「大」和自己的「小」,从而催生一种新的看待事物的方式

书中有非常多超出我认知的观点,比如对于佛教的解释,对宗教发展史的分析,对资本主义的理解等等,把复杂的内容用简练的语句解释清楚,充分感受到了作者的历史学功底

“定居”这件事,让大多数人的活动范围大幅缩小。远古狩猎采集者的活动范围可能有几十甚至上百平方公里。当时这片范围都是他们的“家”,有山丘、溪流、树林,还有开阔的天空。但对农民而言,几乎整天就是在一小片田地或果园里工作,就算回到“家”,这时的房子也就是个用木头、石头或泥巴盖起的局促结构,每边再长也不过几十米。一般来说,农民就会和房屋这种构造建立起非常强烈的连接。这场革命意义深远,除了影响建筑,更影响了心理。在农业革命之后,人类成了远比过去更以自我为中心的生物,与“自己家”紧密相连,但与周遭其他物种画出界线。

摘录:

生物学家把所有生物划分成不同的“物种”。而所谓属于同一物种,就是它们会彼此交配,能够产出下一代。例如马和驴,虽然有共同的祖先,也有许多类似的身体特征,也能够交配,但它们彼此却是缺少性趣,就算刻意让它们交配,产出的下一代会是骡,而不具有生育能力。因此,驴的DNA突变就不可能会传给马这个物种,马也不会传给驴。于是,我们认定马和驴属于两个不同的物种,各有各自的演化路径。相较之下,虽然斗牛犬和西班牙猎犬看来天差地别,却属于同一物种,有一样的DNA库。它们很愿意交配,而且它们的小狗长大后也能再和其他狗交配、子孙满堂。
从同一个祖先演化而来的不同物种,会属于同一个“属”(genus)。例如狮子、老虎、豹和美洲豹,虽然是不同物种,但都是“豹属”(Panthera)。生物学家用拉丁文为生物命名,每个名字由两个词组成,第一个词是属名,第二个词则是种名。例如狮子就称为“Panthera leo”,指的是豹属(Panthera)的狮种(leo)。而只要没有意外,每一位在读这本书的应该都是一个“Homo sapiens”:人属(Homo,指“人”)的人种(sapiens,指“明智”)。
许多属还能再归类为同一科(family),例如猫科(狮子、猎豹、家猫)、犬科(狼、狐狸、豺)、象科(大象、长毛象、乳齿象)。同一科的所有成员,都能追溯到某个最早的雄性或雌性祖先。例如所有的猫科动物,不管是家里喵喵叫的小猫或是草原上吼声震天的狮子,都是来自大约2500万年前的某头祖先。
至于智人,也是属于某个科。虽然这件事看来再平凡不过,却曾经是整个历史上最大的秘密。智人一直希望自己和其他动物有所不同,仿佛整个科就只有自己的存在,没有兄弟姐妹,没有远近亲戚,而且最重要的是:没有父母。但可惜这绝非事实。不论你是否接受,我们所属的人科不仅成员众多,而且还特别吵闹,那就是一堆巨猿。与我们最相近的亲戚,就是黑猩猩、大猩猩和猩猩。其中,黑猩猩与我们最为接近。不过就在6万年前,有一头母猿产下两个女儿,一头成了所有黑猩猩的祖先,另一头则成了所有人类的祖奶奶。

第二种理论,也同意人类语言是沟通关于世界的信息的方式。然而,最重要的信息不是关于狮子和野牛,而是关于人类自己。我们的语言发展成了一种八卦的工具。根据这一理论,智人主要是一种社会性的动物,社会合作是我们得以生存和繁衍的关键。对于个人来说,光是知道狮子和野牛的下落还不够。更重要的,是要知道自己的部落里谁讨厌谁,谁跟谁在交往,谁很诚实,谁又是骗子。
就算只是几十个人,想随时知道他们之间不断变动的关系状况,所需要取得并储存的相关信息量就已经十分惊人。(如果是个50人的部落,光是一对一的组合就可能有1225种,而更复杂的其他社会组合更是难以计数。)虽然所有猿类都对这种社会信息有浓厚兴趣,但它们并没有有效的八卦方式。尼安德特人与最早的智人很可能也有一段时间没办法在背后说彼此的坏话。然而,如果一大群人想合作共处,“说坏话”这件事可是十分重要。大约在7万年前,现代智人发展出新的语言技能,让他们能够八卦达数小时之久。这下,他们能够明确得知自己部落里谁比较可信可靠,于是部落的规模就能够扩大,而智人也能够发展出更紧密、更复杂的合作形式。2
这种“八卦理论”听起来有点荒唐,但其实有大量的研究结果支持这种说法。即使到了今天,绝大多数的人际沟通(不论是电子邮件、电话还是报纸专栏)讲的都还是八卦。这对我们来说真是再自然不过,就好像我们的语言天生就是为了这个目的而生的。你认为一群历史学教授碰面吃午餐的时候,聊的会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起因吗?而核物理学家在研讨会中场茶叙的时候,难道讲的会是夸克?确实有时候是如此,但更多时候其实讲的都是哪个教授逮到老公偷吃,哪些人想当上系主任或院长,或者说又有哪个同事拿研究经费买了一台雷克萨斯之类。八卦通常聊的都是坏事。这些嚼舌根的人,所掌握的正是最早的第四权力,就像是记者总在向社会爆料,从而保护大众免遭欺诈和占便宜。

举例来说,高热量食物对人不好,但为什么老是戒不掉?现今生活在富裕国家的人都有肥胖的问题,肥胖症几乎像瘟疫一样蔓延,还很快地将魔爪伸向发展中国家。如果我们不想想采集者祖先的饮食习惯,就很难解释为什么我们一碰到最甜、最油的食物就难以抵抗。当时他们住在草原上或森林里,高热量的甜食非常罕见,永远供不应求。如果是个3万年前的采集者,想吃甜食只有一种可能来源:熟透的水果。所以,如果石器时代的女性碰到一棵长满甜美无花果的树,最明智的做法就是立刻吃到吃不下为止,否则等到附近的狒狒也发现这棵树,可就一颗也吃不到了。于是,这种想大口吃下高热量食物的直觉本能就这样深植在我们的基因里。就算我们今天可能住在高楼大厦,家家户户的冰箱早就塞满食物,我们的DNA还记得那些在草原上的日子。正因如此,我们才会不知不觉就吃完一整桶的哈根达斯,可能还配着一大杯可口可乐。
这种“贪吃基因”的理论已经得到广泛接受。至于其他理论,争议性就大得多。例如有些演化心理学家认为,古代的采集部落主要并不是由一夫一妻的核心家庭组成,而是一群人共同住在一起,没有私有财产,没有一夫一妻的婚姻关系,甚至没有父亲这种身份的概念。在这样的部落中,女性可以同时和几个男人(和女人)有性行为,形成亲密关系,而部落里的所有成年男女则是共同养育部落的小孩。正由于男人都没办法确定小孩是不是自己的,对所有孩子的教养也就不会有偏心的问题。
这样的社会结构并不是什么新世纪的灵性乌托邦,很多动物都有这种社会结构,特别像是黑猩猩和倭黑猩猩这些我们的近亲更是如此。即使在今日,还是有些人类社会采用这种共同教养制,像是位于委内瑞拉的巴里印第安人(Bari Indians)社会,他们相信孩子不是生自某个特定男人的精子,而是妈妈子宫里所有累积精子的结合。所以,如果想当个好妈妈,你就该和好几个不同的男人做爱,特别是在怀孕的时候,就该找上那些最会打猎的、最会说故事的、最强壮的战士、最体贴的爱人,好让孩子拥有那些最好的特质(以及最佳的教养)。如果你觉得这听起来实在太蠢,请记得其实直到现代胚胎学研究发展之后,我们才有了确实的证据,证明孩子只可能有一个父亲。

智人采集的可不只是食物和原物料,同时还有“知识”。为了生存,智人需要对所在地了如指掌。而为了让日常采集食物的效率达到最高,他们也需要了解每种植物的生长模式,还有每种动物的生活习性。他们需要知道哪些食物比较营养,哪些有毒,哪些又能拿来治病。他们需要知道季节的变化,怎样代表着雷雨将至或是干旱将临。他们会细查附近的每条河流、每棵核桃树、每个睡了熊的洞穴还有每个燧石的矿床。每个人都得知道怎样做出一把石刀,如何修补裂开的斗篷,如何做出抓兔子的陷阱,还有该如何面对雪崩、蛇咬或是饥肠辘辘的狮子。这里面任何一种技能,都得花上好几年的指导和练习。一般来说,远古的采集者只要几分钟,就能用燧石做出一个矛头。但等到我们试着依样画葫芦,却常常是手忙脚乱、笨手笨脚。我们绝大多数的脑袋里都不知道燧石或玄武岩会怎样裂开,手也没有灵活到足以执行这项任务。
换句话说,采集者对于他们周遭环境的了解,会比现代人更深、更广也更多样。现代的工业社会中,就算不太了解自然环境也能顺利存活。像是如果你是个计算机工程师、保险推销员、历史老师或是工厂工人,你真的需要了解自然环境吗?现代人必须专精于自身小领域的知识,但对于其他生活中的必需,绝大多数都是靠着其他各领域的专家,每个人懂的都只限于自己的那一小方天地。就整体而言,现今人类所知远超过远古人类。但在个人层面上,远古的采集者则是有史以来最具备多样知识和技能的人类。

多数学者都同意,远古的采集者普遍信奉泛神论的信仰(animism,源自拉丁文的“anima”,意义“灵魂”或“精神”)。泛神论相信,几乎任何一个地点、任何一只动物、任何一株植物、任何一种自然现象,都有其意识和情感,并且能与人类直接沟通。因此,对泛神论者来说,山上的一颗大石头也可能会有欲望和需求。人类可能做了某些事就会触怒这块大石,但也有可能做某些事能取悦它。这块大石可能会惩罚人类,或要求奉献。至于人类也能够安抚或威胁这块石头。还不仅是石头,不管是山脚下的橡树,山边的小溪,林间的喷泉,附近的小树丛,通往喷泉的小径,啜饮着泉水的田鼠、狼和乌鸦,也都有着灵的存在。对泛神论者来说,还不只实体的物品或生物有灵,甚至连非物质也有灵,像是死者的鬼魂以及各种友善和邪恶的灵,也就像是我们所说的恶魔、精灵和天使。
泛神论者认为,人类和其他的灵之间并没有障碍,可以直接通过言语、歌曲、舞蹈和仪式来沟通。所以猎人可以向一群鹿喊话,要求其中一头牺牲自己。狩猎成功的时候,猎人可能会请不幸丧生的动物原谅他。有人生病的时候,萨满巫师可以呼告造成疾病的灵,试着劝它或恐吓它离开。有需要的时候,萨满巫师还能请求其他灵的帮助。泛神论的一个特点,在于所有的灵都位于当场当地,不是什么万能的神,而是某只特定的鹿、某棵特定的树、某条特定的小溪、某个特定的鬼魂。
此外,就像人类和其他灵之间没有障碍一样,人类和其他灵之间也没有地位高下之别。非人类的灵之所以存在,不只是要为人提供协助,它们也不是什么把全世界操之在手的万能的神。这个世界不是为了人或是任何其他特定的灵而旋转。
泛神论并不是某个特定的宗教,而是数千种不同宗教、邪教或信仰的通称。它们之所以都称为“泛神论”,是因为这些宗教对于世界的看法、对于人类的定位所见略同。而我们说远古的采集者应该属于泛神论者,就好像说在前现代的农民是有神论者一样。有神论(theism,源自希腊文的“theos”,意为“神”)认为,宇宙的秩序在于人类和一小群超凡的实体(神)之间的地位关系。虽然说“前现代农民往往是有神论者”这件事千真万确,但光是这样讲还不够清楚。一般典型的“有神论”山包海容,有18世纪波兰的犹太教拉比,17世纪马萨诸塞州要焚烧女巫的清教徒,15世纪墨西哥阿兹特克的祭司,12世纪伊朗的苏菲神秘教派,10世纪的印度教战士,2世纪琐罗亚斯德教的商人,或是种种中国民间信仰。所有这些教派,都认为别人的信仰和仪式是怪异的异端。而泛神论的种种信仰和仪式,彼此之间的差异可能也不亚于此。人们的宗教经验很可能也是动荡不安,充满争议、改革和革命。
我们小心归纳出这些通则,但大致上也只能做到这个程度了。想再深入描述远古时代的精神灵性,都会沦为假设猜测,因为我们几乎没有证据能够佐证;即使是那极少数的文物和洞穴绘画,也能有各种不同的诠释方式。有些学者声称自己能够知道采集者当时的感受,但从他们的理论中能够了解的,与其说是石器时代的宗教观,还不如说是他们的偏见。

学者曾经以为农业就是起源于中东,再传布到全球各地,但现在则认为农业是同时间在各地独自发展而开花结果,而不是由中东的农民传到世界各地。中美洲人驯化了玉米和豆类,但不知道中东人种了小麦和豌豆。南美人学会如何栽培马铃薯和驯养骆马,但也不知道在墨西哥或地中海东部又发生了什么事。中国最早驯化的是稻米、小米和猪。北美最早的农夫,也是因为懒得再在树丛里四处寻找南瓜,决定干脆自己种。新几内亚驯化了甘蔗和香蕉,西非农民也驯化了小米、非洲稻、高粱和小麦。就从这些最早的出发点,农业开始往四方远播。

学者曾宣称农业革命是人类的大跃进,是由人类脑力所推动的进步故事。他们说演化让人越来越聪明,解开了大自然的秘密,于是能够驯化绵羊、种植小麦。等到这件事发生,人类就开开心心地放弃了狩猎采集的艰苦、危险、简陋,安定下来,享受农民愉快而饱足的生活。
这个故事只是幻想。并没有任何证据显示人类越来越聪明。早在农业革命之前,采集者就已经对大自然的秘密了然于胸,毕竟为了活命,他们不得不非常了解自己所猎杀的动物、所采集的食物。农业革命所带来的非但不是轻松生活的新时代,反而让农民过着比采集者更辛苦、更不满足的生活。狩猎采集者的生活其实更为丰富多变,也比较少会碰上饥饿和疾病的威胁。确实,农业革命让人类的食物总量增加,但量的增加并不代表吃得更好、过得更悠闲,反而只是造成人口爆炸,而且产生一群养尊处优、娇生惯养的精英分子。普遍来说,农民的工作要比采集者更辛苦,而且到头来的饮食还要更糟。农业革命可说是史上最大的一桩骗局。
谁该负责?这背后的主谋,既不是国王,不是牧师,也不是商人。真正的主要嫌疑人,就是那极少数的植物物种,其中包括小麦、稻米和马铃薯。人类以为自己驯化了植物,但其实是植物驯化了智人。
如果我们用小麦的观点来看看农业革命这件事,在1万年前,小麦也不过就是许多野草当中的一种,只出现在中东一个很小的地区。但就在短短1000年内,小麦突然就传遍了世界各地。生存和繁衍正是最基本的演化标准,而根据这个标准,小麦可以说是地球史上最成功的植物。以北美大平原为例,1万年前完全没有小麦的身影,但现在却有大片麦田波浪起伏,几百公里内完全没有其他植物。小麦在全球总共占据大约225万平方公里的地表面积,快有英国的10倍大小。究竟,这种野草是怎么从无足轻重变成无所不在?
小麦的秘诀就在于操纵智人、为其所用。智人这种猿类,原本靠着狩猎和采集过着颇为舒适的生活,直到大约1万年前,才开始投入越来越多的精力来培育小麦。而在接下来的几千年间,全球许多地方的人类都开始种起小麦,从早到晚只忙这件事就已经焦头烂额。种小麦可不容易,照顾起来处处麻烦。第一,小麦不喜欢大小石头,所以智人得把田地里的石头捡干净搬出去,搞得腰酸背痛。第二,小麦不喜欢与其他植物分享空间、水和养分,所以我们看到男男女女在烈日下整天除草。第三,小麦会得病,所以智人得帮忙驱虫防病。第四,不论是蝗虫还是兔子,都不排斥饱尝一顿小麦大餐,但小麦完全无力抵抗,所以农民又不得不守卫保护。最后,小麦会渴,所以人类得从涌泉或溪流大老远把水引来,为它止渴;小麦也会饿,所以智人甚至得收集动物粪便,用来滋养小麦生长的土地。
智人的身体演化目的并不是为了从事这些活动,我们适应的活动是爬爬果树、追追瞪羚,而不是弯腰清石块、努力挑水桶。于是,人类的脊椎、膝盖、脖子和脚底就得付出代价。研究古代骨骼发现,人类进到农业时代后出现了大量疾病,例如椎间盘突出、关节炎和疝气。此外,新的农业活动得花上大把时间,人类就只能被迫永久定居在麦田旁边。这彻底改变了人类的生活方式。其实不是我们驯化了小麦,而是小麦驯化了我们。“驯化”(domesticate)一词来自拉丁文“domus”,意思就是“房子”。但现在关在房子里的可不是小麦,而是智人。

随着人类开始住进永久村落、粮食供给增加,人口也开始增长。放弃过去流浪的生活之后,女性也可以每年都生孩子了。而这时婴儿也较早断奶,而以粥来代替。毕竟田里需要人手,妈妈得赶快回到农活。然而,人口一多,就耗去了原本的粮食剩余,于是耕种面积又得加大。这时,因为人类开始定居在易有疾病肆虐的聚落,孩子吃母乳的比率越来越少,吃谷类则越来越多,再加上得要共享这些粥的兄弟姐妹也越来越多,让儿童死亡率一路飙升。在大多数的远古农业社会里,至少1/3的儿童无法长到二十岁成人。27然而,人口出生的速度仍然大于死亡速度,人类养育子女的数字也居高不下。
随着时间过去,种麦子这个原本看来划算的选择,变成越来越沉重的负担。儿童大批死亡,而成人也得忙得满头大汗,才能换得面包。公元前8500年杰里科人过的生活,平均来说要比公元前9500年或公元前13000年更为辛苦。但没有人发现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每一代人都只是继续着上一代生活的方式,在这里修一点,那里改一些。但矛盾的是,一连串为了让生活更轻松的“进步”,最后却像是在这些农民的身上加了一道又一道沉重的枷锁。
为什么人类会犯下如此致命的误判?其实人类在历史上一直不断重蹈覆辙,道理都相同:因为我们无法真正了解各种决定最后的结果。每次人类决定多做一点事(像是用锄头来耕地,而不是直接把种子撒在地上),我们总是想:“没错,这样是得多做点事。不过收成会好得多!就再也不用担心荒年的问题了。孩子也永远不用挨饿入睡。”确实这也有道理。工作努力辛苦一些,生活也就能过得好一点。不过,这只是理想的状况。
计划的第一部分进行得很顺利。人们确实工作得更努力也更辛苦。但大家没想到孩子的数量也多了,于是多出的小麦也就有更多小孩要分。这些远古的农民也没想到,母乳喂得少了,粥喂得多了,就让孩子的免疫系统下降,而且永久聚落也成了疾病传染的温床。他们也没有预见到,由于增加了对单一食物来源的依赖,实际上他们使自己更容易受到旱灾的威胁。这些农民还没想到,丰收年他们粮仓满满,却会引来盗贼和敌人,迫使他们得筑起高墙、严加警戒。
这样一来,发现苗头不对,为什么他们不赶快放弃农耕,回到采集生活?部分原因在于,所有改变都必须点点滴滴累积,经过许多代的时间,才能够改变社会;等到那个时候,已经没有人记得过去曾经有不同的生活方式可选了。另一部分,是因为人口增长就像是破釜沉舟。一旦采用农耕之后,村落的人口从100人成长到110人,难道会有10个人自愿挨饿,好让其他人可以回到过去的美好时光?这已经再无回头路。人类发现时,已经深陷陷阱、无法自拔。
于是,种种想让生活变得轻松的努力,反而给人带来无穷的麻烦;而且这可不是史上的最后一次。就算今天,仍然如此。有多少年轻的大学毕业生投身大企业、从事各种劳心劳力的工作,发誓要努力赚钱,好在35岁就退休,去从事他们真正有兴趣的事业?但等他们到了35岁,却发现自己背着巨额贷款,要付子女的学费,要养在高级住宅区的豪宅,每家得有两部车,而且觉得生活里不能没有高级红酒和国外的假期。他们该怎么做?他们会放下一切,回去野外采果子挖树根吗?当然不可能,而是加倍努力,继续把自己累得半死。
奢侈品史上常有这样的情况,就是原本的奢侈品往往最后会成为必需品,而且带来新的义务。等到习惯某种奢侈品,就开始认为这是天经地义。接着就是一种依赖。最后,生活中就再也不能没有这种奢侈品了。让我们用现代大家都熟悉的例子来解释。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我们有许多本该会让生活轻松省时又如意的发明,像是洗衣机、吸尘器、洗碗机、电话、手机、计算机、电子邮件等等。在以前,寄信是件麻烦事,得亲手动笔、写信封、贴邮票,还得再走到邮筒那里去寄。想得到回信,可能得等上几天、几星期,甚至是几个月。至于现在,我可以随手就寄一封电子邮件,传送到地球的另一边,而且如果收件人在线,可能只要一分钟就能收到回信了。我确实省下了所有麻烦和时间,但生活真的更轻松了吗?
可惜事与愿违。在传统信件的年代,我们通常只有最重要、不得不联络的事才会写信。写起信来也不是想起什么就写什么,而是字斟句酌、考虑再三。而且,通常对方的回信也会同样慎重。对大多数人来说,每个月来来去去的信顶多就是几封,也不会有人急于立刻回复。但在今天,我每天都会收到几十封电子邮件,而且所有人都希望你立刻响应。我们以为自己省下了时间;然而,我们其实是把生活的步调加速成过去的十倍快,于是我们整天忙忙碌碌、焦躁不安。
三不五时,总有些反对提高机械化和自动化的勒德分子(Luddite)坚持不用电子邮件,就像几千年前,也有某些人类部落拒绝农业,所以躲过了奢侈生活的陷阱。然而,农业革命要成功,并不需要某个地区的所有部落都无异议通过。一切都只从“一个部落”开始。不论是在中东还是中美洲,只要有一个部落定居下来、开始耕作,走向农业的趋势就已经无法抗拒。由于农业可促成人口迅速增长,通常农业部落光靠人数就已经大胜采集部落。这时,采集部落只剩两种选择,第一是逃跑,放任自己的猎场成为农场和牧场;第二就是拿起锄头,自己加入农业的行列。无论哪种选择,都代表旧的生活方式注定将要凋零。
这个关于奢侈生活陷阱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重要的教训。人类一心追求更轻松的生活,于是释放出一股巨大的力量,改变了世界的面貌,但结果并没有任何人料想得到,甚至也不是任何人所乐见的。并没有人在背后操纵农业革命发生,或是意图让人依赖谷类维生。一开始只是各种小事,主要就是希望吃饱一点、生活安全一点,但最后累积引起的效应,就是让远古的采集者开始花上整天的时间,在烈日之下挑水务农。

农业带来的压力影响深远,这正是后代大规模政治和社会制度的基础。但可悲的是,虽然农民勤劳不懈、希望能够保障自己未来的经济安全,但这几乎从来未曾实现。不管在任何地方,都出现了统治者和精英阶级,不仅靠着农民辛苦种出的食粮维生,还几乎全征收抢光,只留给农民勉强可过活的数量。
正是这些征收来的多余食粮,养活了政治、战争、艺术和哲学,建起了宫殿、堡垒、纪念碑和庙宇。在现代晚期之前,总人口有九成以上都是农民,日出而作、胼手胝足。他们生产出来的多余食粮养活了一小撮的精英分子:国王、官员、战士、牧师、艺术家和思想家,但历史写的几乎全是这些人的故事。于是,历史只告诉了我们极少数的人在做些什么,而其他绝大多数人的生活就是不停挑水耕田。

在大约公元前8500年,全球最大的聚落大概就是像杰里科这样的村落,大概有几百个村民。而到了公元前7000年,位于今日土耳其的加泰土丘(Çatal Höyük)城镇大约有5000到10000人,很可能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聚落。再到了公元前5世纪到公元前4世纪,肥沃月湾(Fertile Crescent)一带已经有了许多人口达万人的城市,而且各自掌理着许多附近的小村庄。在公元前3100年,整个下尼罗河谷统一,成为史上第一个埃及王朝,法老王统治的领土有数千平方公里辽阔,人民达数十万。大约在公元前2250年,萨尔贡大帝(Sargon the Great)建立起第一个帝国:阿卡德帝国,号称拥有超过100万的子民,常备军队达5400人。在公元前1000年到公元前500年之间,在中东开始出现大型帝国:亚述帝国、巴比伦帝国和波斯帝国。这些帝国统治人数达数百万,军队人数也有上万人。到了公元1年,古罗马统一了整个地中海地区,纳税人口达1亿。有了这些钱,古罗马得以维持人数达25万到50万的常备军,架构完善的交通网络,在1500年后仍然在使用,另外还有到现在仍令人赞叹的剧院和露天剧场。

法典开头指出,美索不达米亚的几位大神安努(Anu)、恩利尔(Enlil)和马杜克(Marduk)任命汉谟拉比“在这片土地伸张正义,驱除不义罪恶,阻绝恃强凌弱”36。接着,法典列出大约300条判例,固定写法是“如果情形如何如何,判决便应如何如何”。以下举出判例196199和209214:
196.若某个上等人使另一个上等人眼瞎,便应瞎了他的眼。
197.若他使另一个上等人骨折,便应打断他的骨。
198.若他使某个平民眼瞎或骨折,他应赔偿60舍客勒(shekel,约8.33克)的银子。
199.若他使某个上等人的奴隶眼瞎或骨折,他应赔偿该奴隶价值的一半(以银子支付)37。
209.若某个上等人殴打一个上等女子、造成她流产,他应赔偿她10舍客勒的银子。
210.若该女子丧命,他们应杀了他的女儿。
211.若他殴打某个平民女子、造成她流产,他应赔偿她5舍客勒的银子。
212.若该女子丧命,他应赔偿30舍客勒的银子。
213.若他殴打某个上等人的女奴隶、造成她流产,他应赔偿2舍客勒的银子。
214.若该女奴丧命,他应赔偿20舍客勒的银子。
列举他的判决后,汉谟拉比再次宣告:
以上是干练有能的国王汉谟拉比所做出的公正裁决,指示着这片土地朝向真理的道路、人生的正途……我是汉谟拉比,高贵的国王。恩利尔神将人类子民交付给我照护,马杜克神将人类子民交付给我带领,而我悉心关怀、不曾轻忽。
《汉谟拉比法典》认为,巴比伦的社会秩序根源于由神所指示、普遍且永久的正义原则。这里的阶级结构原则至关重要,将所有人类分成男女两种性别,以及上等人、平民和奴隶三种阶级;性别和阶级不同,价值也就天差地别。像是一个平民女性值30舍客勒的银子,一个女奴隶只值20舍客勒,但光是平民男性的一只眼睛就值60舍客勒的银子。

显然,光是把记录压印在泥板上,并没办法让数据处理有效率、准确和方便。我们还需要有组织工具(像是编目)、快速的复制工具(像是复印机)、快速准确的检索工具(像是计算机运算),而且还得有够聪明(最好心情还能好一些)的负责人员,能够了解这些工具的使用方法。
事实证明,发明这些工具要比发明书写文字难上太多了。许多时地都相差甚远的文化,都各自发展出了自己的文字系统。每隔几年,总有考古学家又发现了其他某种被遗忘的文字,甚至有些还可能比苏美尔泥板更久远。但这些文字多半就只是些新鲜但不实用的发明,原因就在于这些文化没能找出方法来有效编目和检索数据。而苏美尔、古埃及、古中国和印加帝国的特殊之处,就在于这些文化都发展出了良好的技术,能够将文字记录予以归档、编目和检索,另外还投入资本培养人才来负责抄写、数据管理和会计事务。

例如许多学者推测,印度种姓制度成形的时间是在大约3000年前,印度–雅利安人(Indo-Aryan)入侵印度、征服当地居民。入侵者建立了阶级森严的社会,可想而知,他们自己占的是最上等的位置(祭司和战士),而当地人就只能做仆人或奴隶。入侵者在人数上并不占优势,因此很担心失去他们的特权地位和独特的身份。为了防患未然,他们就将所有人民依种姓分类,各自需要担任特定的职业或是在社会上有具体的作用,也各有不同的法律地位、特权和义务。不同种姓之间不仅不能有社交往来、不能结婚,甚至连一起吃饭也被严格禁止。而且这一切除了法律加以规定,还成了宗教神话与仪式的重要部分。
统治者主张,种姓制度反映的是永恒的宇宙现实,而不是历史发展的偶然。印度的宗教将“洁净”和“不洁”视为两大重要概念,也以此作为社会金字塔的根基。虔诚的印度教徒相信与不同种姓的成员接触会造成污染,而且污染的不只个人,甚至还会污染整个社会,也因此这实在是万万不可。然而,这种想法绝非印度教徒所独有。纵观历史,几乎所有社会都会以“污染”和“洁净”的概念来做出许多社会及政治上的区隔,而且各个统治阶级利用这些概念来维系其特权也是不遗余力。只不过,人之所以害怕污染,并非完全只是因为祭司和统治者所捏造出来的神话。可能在人天生的生存本能里,看到可能带着疾病的物体(例如病人或尸体)就会自然产生反感。所以,如果想排挤某一类的人,像是女性、犹太人、吉卜赛人、同性恋、黑人,最好的办法就是大声宣布:这些人有病,会造成污染。
印度种姓制度和相关的“洁净”概念深植于印度文化中。虽然现代印度人早已遗忘了印度–雅利安人入侵的事件,但仍然相信着种姓制度,也同样排斥种姓混合造成的“污染”。当然,种姓并不是完全牢不可破。随着时间过去,现在种姓也发展出许多副种姓(sub-caste)。原本的四个种姓,现在已经变成3000种不同的“迦缔”(jati,意为“出生”),但整个种姓系统的基本原则仍然相同,每个人出生就属于特定的阶级,而破坏阶级就是污染了个人,也污染了整个社会。一个人的迦缔决定了他的职业、他的饮食、他的住处,还有他的结婚对象。一般来说,结婚对象只能来自同一个种姓阶级,而他们的子女也继承同样的阶级。
而只要出现了新的职业或是出现了一群新的人,就得先判断他们属于哪种种姓阶级,才能在印度社会得到认可。而如果有一群人连被认定为种姓阶级都不配,在这个阶级分明的社会里,他们就连在底层也称不上。这种人被叫作“秽多”,他们居住的地方必须和所有其他人分开,活得充满屈辱,只能靠着像是捡拾垃圾的方式维生。就算是种姓阶级最下级的成员,也会尽可能避开他们,不和他们一起吃饭,避免碰触到他们,当然绝不可能与他们通婚。在现代印度,虽然民主政府竭尽全力想打破种姓的区别,告诉印度教徒不同种姓通婚往来不会有什么“污染”,但无论在婚姻还是职业方面,种姓制度的影响仍然挥之不去。

甲骨文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200年,是中国现存最古老的成熟文字,用来占卜。其中曾有一块的卜辞写着:“妇好娩,嘉?”(商王武丁的妻子妇好即将临盆,是否吉利?)而答复是:“其唯丁娩,嘉;其唯庚娩,弘吉。”(若在丁日分娩,吉;若在庚日分娩,大吉。)然而,卜辞最后的验辞语气十分遗憾:“三旬又一日,甲寅娩,不嘉,唯女。”(31天之后,妇好在甲寅日分娩,不吉,只是个女孩。)48过了三千多年,社会主义体制下的中国制定了计划生育政策,而许多中国家庭仍然觉得生下女儿是种不幸。有些时候,父母还会刻意遗弃甚至杀害女婴,希望能有机会再试一次,看看能不能生出个儿子来。
在许多社会中,妇女只是男人的财产,通常属于她的父亲、丈夫或兄弟。而在许多法律系统中,强奸罪是属于侵犯财产,换句话说,受害人不是被强奸的女性,而是拥有她的男性。因此,这些法律对于强奸罪的救济措施就是所有权移转:强奸犯付出一笔聘金给女方的父亲或兄弟,而她就成了强奸犯的财产。《圣经》还写着:“若有男子遇见没有许配人的处女,抓住她,与她行淫,被人看见,这男子就要拿50舍客勒银子给女子的父亲;因他玷污了这女子,就要娶她为妻。”(《申命记》,22:28–29)对古希伯来人来说,这是个再合理也不过的安排了。
在某些地方,如果是强奸某个不属于任何男人的女人,甚至算不上犯罪。这就像是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捡了一枚铜板不算是窃盗一样。另外,如果是丈夫强奸自己的妻子,也不构成犯罪;甚至有地方会认为,因为丈夫本来就该对妻子的性行为有完全的控制权,所以“丈夫强奸妻子”这句话根本无法成立。说丈夫“强奸”妻子,就像说某个人偷了自己的钱包一样不合逻辑。这些说法听来荒谬,但其实并不只有远古中东地区才有这种想法。就算到了2006年,还有53个国家无法控告丈夫强奸了他的妻子。即使在德国,也是到了1997年才修订法案,认定婚姻中可能出现强奸行为。

农业革命开始,宗教革命便随之而来。狩猎采集者采集植物、猎捕动物,但认为动植物和人类拥有平等的地位。虽然人类猎杀绵羊,但并不代表绵羊就不如人类;就像是老虎猎杀人类,但不代表人类就不如老虎一样。所以,万物众生都是直接与彼此沟通,协商关于这个共同栖息地的种种规则。相较之下,农民拥有、控制着农场上的动植物,可不会纾尊降贵去和自己的财产沟通协商。因此,农业革命最初的宗教意义,就是让动植物从与人类平等的生物,变成了人类的所有物。
然而,这又造成了一大难题。农民希望能对自己的羊有绝对的控制权,但他们也很清楚,自己的控制十分有限。虽然他们可以把羊圈起来,可以把公羊阉了,可以强迫羊配种,但还是无法保证母羊能怀孕、生下健康的羔羊,也不能够阻止致命流行病的爆发。到底要怎么样,才能确保羊群繁衍壮大?
讲到“神”这种概念的起源,一种主要理论就认为,神之所以重要,就正在于他们可以解决这个重大问题。在人类不再认为可以和动植物直接沟通之后,就开始出现掌管生育、掌管气候、掌管医药的各种神灵概念,好替人类和这些沉默的动植物沟通协商。很多古代神话其实就是一种法律契约,人类承诺要永远崇敬某些神灵,换取人类对其他动植物的控制权;例如《圣经·创世记》第一章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在农业革命几千年后,宗教礼仪主要就是由人类将羔羊、酒、糕点牺牲献祭给神灵,换取神灵保佑五谷丰登、六畜兴旺。
一开始,农业革命对于泛神论系统的其他成员(像是石神、水神、鬼魂和恶魔)几乎没什么影响。然而,随着人类喜新厌旧,这些神也逐渐失去地位。过去人类一辈子的生活范围大概就是几百平方公里,多数需求只要靠着当地的神灵就能解决。但随着王国和贸易网络开始扩展,光是地方的神灵已经力有未逮,人类需要的神力必须涵盖整个王国或整个贸易网络。
因应这种需求,多神教(polytheistic)信仰便应运而生。(polytheistic为希腊文,poly=多,theos=神)这些宗教认为世界是由一群神威浩荡的神灵控制,有的掌管生育,有的掌管雨水,有的掌管战争。人类向这些神灵祈祷,而神灵得到奉献和牺牲之后,就可能赐予人类健康、雨水和胜利。
多神教出现之后,泛神论并非完全消失。几乎所有的多神教,都还是会有恶魔、精灵、鬼魂、圣石、圣泉、圣树之类的神灵,虽然这些神灵的重要性远不及那些重要的大神,但对于许多一般人民的世俗需求来说,它们也还算实用。某个国王可能在首都献上几十只肥美的羔羊,祈求打败野蛮人、赢得胜利;但同时某个农夫是在自己的小屋里点根蜡烛,向某位无花果树仙祷告,希望它能治好儿子的病。

从多神教的概念向外推导,结果就是影响深远的宗教宽容。一方面,多神教徒相信有一个至高无上、完全无私的神灵;但另一方面,多神教徒也相信有许多各有领域、心有偏见的神灵,所以对于某个神的信徒来说,很容易能相信有其他神灵存在,而且也相信其他神灵同样神通广大。多神论本质上就属于开明,很少迫害异教徒。
就算多神教征服了其他大帝国,也未曾要求属民改变信仰。像是埃及人、古罗马人和阿兹特克人,都不曾派遣传教士到异地鼓吹崇拜冥王奥西里斯(Osiris)、天帝朱庇特(Jupiter)或是太阳神维齐洛波奇特利(Huitzilopochtli,他是阿兹特克文明的主神),当然也就更不可能派军队前往武力镇压。而帝国也各有自己的守护神和宗教仪式,保护着帝国,维系其合法性,所以帝国的属民也应该要尊重这些神灵和仪式,只是无须放弃自己当地的神灵和仪式。以阿兹特克帝国为例,虽然属民必须建造敬拜维齐洛波奇特利的神庙,但这些神庙是与崇拜地方神灵的神庙同时存在,而不是取而代之。很多时候,帝国精英本身也会接受地方属民的神灵和仪式。例如古罗马人,就让来自亚洲的赛贝尔(Cybele)和来自埃及的伊西斯(Isis)都进了他们的万神殿。
古罗马人唯一长期以来不愿接受的,只有属于一神信仰并坚持要传福音的基督教。古罗马帝国并未要求基督徒放弃他们的信仰和仪式,只希望他们同时尊重帝国的守护神,并承认皇帝也有神性。这点可说是在政治上忠诚的声明。然而,基督徒强烈拒绝,并且完全没有任何妥协的空间,这对古罗马人来说就是个在政治上搞颠覆的举动,必须加以镇压。但即使如此,这些镇压多半也只是表面形式。从基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到古罗马皇帝君士坦丁改信基督教,这300多年间,古罗马皇帝所发起对基督徒的大型迫害不过四次。至于地方长官和总督也曾经另外发起一些反基督教的暴力行为。
然而事实证明,就算把这些迫害的所有受害者全部加起来,在这3个世纪间,多神教古罗马处决基督徒的人数不超过几千人。64但相对的是,在接下来的1500年间,虽然基督教号称主张爱与怜悯,但仅仅对信仰的诠释有些许差异,就引发基督徒自相残杀,死亡人数达到数百万。
其中最恶名昭彰的,就是在16、17世纪间席卷欧洲的天主教与新教徒之战。所有这些人都相信基督的神性,也相信他关于爱和怜悯的福音,只是对于“爱”的本质意见不合。新教徒认为,神如此爱着世人,所以让自己化为肉体,容许自己受到折磨、钉死在十字架上,从而赎了原罪,并对那些信他的人打开了天堂的大门。而天主教徒认为,虽然信仰是必要的,但光这样还不够。要进入天国,信徒还必须参加教堂礼拜,而且要多行善事。这点让新教徒无法接受,认为这样形同交易,对于神的爱和伟大是种贬抑。如果进不进天堂必须取决于自己的善行,岂不是放大了自己的重要性,而且暗示基督在十字架上为人类受的苦以及神对人类的爱都还不够?
这些神学争论愈演愈烈,最后在16、17世纪间,天主教徒和新教徒彼此杀红了眼,造成几十万人丧命。1572年8月23日,强调个人善行的法国天主教徒,袭击了强调上帝之爱的法国新教徒。这场攻击称为圣巴塞洛缪节大屠杀(St. Bartholomew’s Day Massacre),短短24小时间,就有5000到10000个新教徒遭到屠杀。消息从法国传到古罗马的天主教教皇耳里,叫他满心欢喜,立刻安排举行庆典,还委托瓦萨里(Giorgio Vasari)在梵蒂冈的一个房间里将这场大屠杀绘成壁画作为纪念(目前这个房间禁止游客参观)。65不过24小时,基督徒自相残杀的人数,就已经超过了整个古罗马帝国曾经杀害的基督徒人数。

多神论除了促成一神教,也促成了一些二元论的宗教。二元论宗教信奉着善与恶这两种对立力量的存在。二元论与一神论不同之处在于,他们相信“恶”也是独立存在,既不是由代表“善”的神所创造,也不归神所掌管。二元论认为,整个宇宙就是这两股力量的战场,世间种种就是两方斗争的体现。
二元论之所以成为一种深具魅力的世界观,原因就在于人类有一个挥之不去的“恶的难题”(Problem of Evil),苦苦无法解决。“为什么世界上会有邪恶?为什么有苦难?为什么会有坏事发生在好人身上?”如果神真的是如此无所不知、无所不能、事事完美,又怎么会允许世界上有这么多的苦难?这让一神论者伤透了脑筋。一种很流行的解释认为,神借着这种方式让人类拥有了自由意志。因为如果没有邪恶,人类就无法在善恶之间做选择,也就没有了自由意志。然而,这种解释非但不直观,还立即引发了许多新的问题。有自由意志,也就代表可以选择邪恶。而且,根据标准的一神论说法,还真有许多人选择了邪恶的道路,于是神不得不施加惩罚。然而,如果神真的能事先知道某个人会用自己的自由意志走上邪恶的道路,而且又会因此受到惩罚,永远在地狱受苦,那么神一开始为什么要创造这个人?神学家为了回答这些问题,已经写了无数著作,有些人觉得已经找到了答案,也有些人觉得差得还远。但无法否认的是,一神论面对“恶的难题”可以说是吃尽苦头。
对于二元论者来说,之所以好人也可能发生不幸,正是因为掌理世界的不是某个无所不知、无所不能、事事完美的神。世界上仍然有个不受控制的恶,而所有的坏事正是源自它。
二元论观点还是有些缺漏。虽然它简洁明快地解决了恶的难题,却又碰上了“法则的难题”(Problem of Order)。如果世上就是有善恶两股力量在拉扯,它们拉扯的基础是什么法则?举例来说,如果说两国交战,基础就在于它们存在于同一个时空,而且受同样的物理学法则规范。像是巴基斯坦发射地对地导弹能打到位于印度的目标,是因为物理学法则对双方都同样适用。但如果我们说的是善与恶的互斗,现在又有什么法则来规范?这些法则又是谁订出来的呢?
相对而言,虽然一神论难以处理恶的难题,但要处理法则的难题却是轻而易举:这个法则就是唯一的神所订出来的。其实,有一种解释能够同时处理这两大难题,而且完全合乎逻辑:世上确实有某个全能的神创造了全宇宙,而且他就是个恶神。只是古往今来,总没有哪个宗教说自己信了这一套。

二元论宗教兴盛了千余年。大约在公元前1500年到和公元前1000年之间,中亚有一位名叫琐罗亚斯德(又名查拉图斯特拉)的先知,相当活跃。他的信念代代相传,最后形成了二元论宗教的代表:祆教(Zoroastrianism,又称拜火教)。祆教认为整个世界就是善神阿胡拉·马兹达(Ahura Mazda)和恶神安格拉·曼纽(Angra Mainyu)之间的战争,而在这场战争中,人类必须站在善神这方给予协助。祆教在波斯第一帝国期间(Achaemenid Persian Empire,前550~前350)已经举足轻重,到了波斯第二帝国期间(Sassanid Persian Empire,224~651)更成为国教,几乎影响了所有后来在中东及中亚的宗教,并催生了许多其他二元论的宗教,例如诺斯替教和摩尼教。
在公元3世纪和4世纪,摩尼教教义涵盖了从中国到北非,还一度形势大好,似乎将取代基督教在古罗马帝国的地位。然而,摩尼教在古罗马输给了基督徒,祆教波斯第二帝国败给了一神论的穆斯林,于是二元论的波澜也逐渐退去。到现在,只剩下印度和中东还有少数人信奉着二元论的宗教。
然而,就算一神论势力看涨,二元论却未真正消失。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这些一神论宗教吸收了大量的二元论信仰和习俗,许多我们以为是一神论的基本概念,都是出自二元论的本质和精神。例如有无数的基督徒、穆斯林和犹太人都相信有某个强大的邪恶力量(例如基督教的魔鬼或撒旦),他自行其事、与善神作对,兴风作浪不受神的控制。
如果根据纯粹的一神论,怎么可能会相信这种二元的概念?(顺道一提,《圣经·旧约》里压根就找不到这些情节。)这在逻辑上根本不通。真要合理的话,一来是相信确实有一个全能的神,二来就是要相信有两种对立的力量,而两者都并非全能。然而,尽管如此不合理,人类还是很能接受这种矛盾的概念。因此,我们看到有几百万虔诚的基督徒、穆斯林和犹太人居然能够相信既有全能的神,又有独立行事的魔鬼,倒也不用太过惊讶。更有甚者,无数的基督徒、穆斯林和犹太人居然还能想象善神需要人类的协助,好与魔鬼对抗,由此再推导引发了圣战和十字军东征。
另一个关键的二元论概念(特别在诺斯替教和摩尼教),就是认为身体和灵魂、物质和精神是有清楚区隔的。诺斯替教和摩尼教认为,善神创造了精神和灵魂,而恶神创造了物质和身体。根据这种观点,人就成了善的灵魂和恶的身体之间的战场。从一神论的角度来看,这完全是无稽之谈,何必要把身体和灵魂或物质与精神做这种区分?又为什么要说身体和物质是恶的呢?毕竟对一神论来说,善神创造一切,而一切都是好的。然而,正因为这种二元论的论点可以帮助他们解决恶的难题,所以一神论还是忍不住接受了这个概念。于是这种对立的概念最后也成了基督教和伊斯兰教思想的基石。此外,如果相信有天堂(善神的国度)和地狱(恶神的国度),这也是一种二元论的概念。《圣经·旧约》里从来没有提过这种概念,也从来没提到人的灵魂会在身体死去后继续存在。
从历史上来看,一神论就像是个万花筒,承继了一神论、二元论、多神论和泛神论,收纳在同一个神圣论述之下。结果就是,基督徒大致上是信奉一神论的上帝,相信二元论的魔鬼,崇拜多神论的圣人,还相信泛神论的鬼魂。像这样同时有着不同甚至矛盾的思想,而又结合各种不同来源的仪式和做法,宗教学上有一个特别的名称:综摄(syncretism)。很有可能,综摄才是全球最大的单一宗教。

至于二级混沌系统,指的是“会受到预测的影响而改变”,因此就永远无法准确预测。例如市场就属于二级混沌系统。假设我们开发出了一个计算机程序,能够完全准确预测明天的油价,情况会如何?可以想见,油价会立刻因应这个预测而波动,最后也就不可能符合预测。例如,假设目前石油价格是每桶90美元,而这个绝对准确的程序预测明天会涨到100美元,商人就会立刻抢进,好在预期的涨价中获利。但结果就是油价会在今天就涨到100美元,而不是明天。那明天究竟会如何?这件事就没人知道了。
同样,政治也属于二级混沌系统。很多人批评研究苏联的学者没能预测到1989年的苏联解体,也嘲笑中东专家没想到2011年会爆发阿拉伯之春革命。但这是不公平的。从定义上,革命就是无法预测。如果真能预测有革命,革命就永远不会成真。

牛顿告诉我们,大自然这本书所用的书写语言是数学。某些章节可以总结成某个明确的方程式。也有些学者想仿照牛顿,将生物学、经济学和心理学整理成简单的公式,却发现这些领域实在太复杂,不可能依样画葫芦。然而,这并不代表他们就放弃了数学。在过去两百年间,为了处理现实中更复杂的层面,数学发展出一个新的分支:统计学。
1744年,亚历山大·韦伯斯特(Alexander Webster)和罗伯特·华莱士(Robert Wallace)这两位苏格兰长老会教士打算成立一个寿险基金,为神职人员的遗孀和孤儿提供补助。他们建议教会的每一位牧师都将收入拨一部分进入基金,基金用这笔钱从事投资。如果牧师过世,遗孀就能从基金的获利中取得分红,她的余生也有了保障。然而,他们必须先知道基金规模多大才足够完成这种目标。韦伯斯特和华莱士必须预测每年大约会有多少牧师过世、留下几位孤儿寡妇,以及这些寡妇在丈夫过世后还会活几年。
我们来提一下这两位教师“没有做”什么。他们没有向上帝祈祷告诉他们答案,没有在《圣经》或古代神学家作品中遍寻解答,也没有提出抽象的哲学争论。毕竟,苏格兰人本来就是个实际的民族。于是他们联络了爱丁堡大学的数学教授科林·麦克劳林(Colin Maclaurin)。他们收集了民众过世年龄的资料,用以计算在某一年里可能有几位牧师过世。
这些计算要归功于当时不久前在统计与概率等领域的几项突破。其中之一是雅各布布·伯努利(Jacob Bernoulli)的大数法则(Law of Large Numbers)。伯努利认为,虽然某些单一事件(例如某个人死亡)难以准确预测,但只要有了许多类似事件,用平均结果来预测就能相去不远。换句话说,虽然麦克劳林无法用数学预测韦伯斯特和华莱士是不是明年就会过世,但只要有足够的数据,他就能告诉韦伯斯特和华莱士明年很有可能有多少位苏格兰长老教会牧师过世。幸运的是,他们手上已经有现成的数据。爱德蒙·哈雷(Edmond Halley)在50年前就已经发表相关统计表,正好派上用场。哈雷分析了德国布雷斯劳市(Breslau)的1238份出生、1174份死亡记录,让我们看到某个20岁的人死在某一年的概率是1∶100,而50岁的人则是1∶39。
整理这些数字之后,韦伯斯特和华莱士得出结论:平均而言,苏格兰通常有930位长老教会牧师,每年过世27位,而其中有18位会留下遗孀。在没有留下遗孀的几位中,有5位会留下孤儿,至于有遗孀的,也有2位可能有不到16岁的孩子。他们还计算出遗孀有可能在多久之后过世或再婚(这种时候便停止补助)。有了这些数据之后,韦伯斯特和华莱士就能判断加入基金的牧师每人该付多少钱,为自己的亲人打算。当时,如果牧师年缴2英镑12先令又2便士,他的遗孀便能一年得到10英镑。这在当时可是一大笔钱。而如果他认为这还不够,可以选择年缴6英镑11先令3便士,遗孀一年就能得到25英镑,生活更为优渥。
根据他们的计算,到了1765年,这个“苏格兰教会牧师遗孀及孩童抚恤基金”总资本会有58348英镑。事后证明,他们的计算准确到不可思议。到了这一年,基金总资本为58347英镑,只比预测少了1英镑!这可是比所有宗教先知的预言都准确太多了。时至今日,他们的基金简称为苏格兰遗孀基金(Scottish Widows),是全球最大的退休金和保险公司之一,总值高达1000亿英镑,现在任何人都能够购买其保单,而不只保障苏格兰的遗孀。74
这两位苏格兰神职人员所用的概率计算,后来不仅成了精算学的基础(这是退休金和保险业务的核心),也成了人口统计学的重要概念[人口统计学则是由圣公会的牧师罗伯特·马尔萨斯(Robert Malthus)所建立]。接着,人口统计学又成了达尔文(他也差点儿成了英国圣公会的牧师)建立演化论的基础。虽然没有公式能够预测某种条件下什么样的生物可能演化,但遗传学家还是能够利用概率计算,了解某个特定族群产生特定突变的可能性。这样的概率模型已经成了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和其他社会科学及自然科学的基础。就算是物理学,最后牛顿的经典公式也加入了量子力学的概率云(probability cloud)概念。

只要看看教育的历史,就能知道这项进展对人类有多大的影响。一直以来,数学就是一门深奥的学问,就算是知识分子也很少真的全心投入。在中世纪的欧洲,教育的核心是逻辑、语法、修辞,数学教育通常就只是简单的算术和几何学。没有人研究统计学这件事。神学无疑是所有学科中的王道。
但到了今天,修辞学乏人问津,逻辑只剩哲学系继续捧场,神学只剩神学院大力支持。但有越来越多的学生有兴趣或是被强迫学数学。走向精确科学(exact science)的趋势势不可挡,而所谓的“精确”,正是因为使用了数学工具。就算是像语言学或心理学这种传统上属于人文领域的学科,现在也越来越依赖数学,并试图让自己看来有着精确科学的样子。统计课程现在已经不只是物理学和生物学的必修课,连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和政治学也同样需要。
像是在我任教的大学,心理系列出的第一项必修课就是“心理学研究统计与方法概论”。而到了第二年,心理系学生还得修“心理学研究统计方法”。如果你告诉孔子、佛陀、耶稣和穆罕默德,要先学会统计,才能了解人的心灵、治愈人的疾病,他们一定会觉得一头雾水。

然而,科学也被帝国主义者用于某些邪恶的用途。不论生物学家、人类学家,甚至语言学家都提出了某些科学证据,证明欧洲人优于其他所有民族,因而有权力(或许也是责任?)统治他人。自从威廉·琼斯提出所有印欧语言同源同宗、来自某一个特定的远古语言,学者前仆后继,都渴望找出究竟是谁曾经说着这种语言。他们注意到,最早的梵语母语民族是在大约3000年前、从中亚入侵印度,他们自称为“雅利亚”(Arya)。而最早的波斯语母语者则自称为“艾利亚”(Airiia)。于是欧洲学者推测,这些讲着梵语和波斯语(以及希腊语、拉丁语、哥特语、凯尔特语)原始语言的人,一定是某种“雅利安人”(Aryan)。会不会真这么巧,伟大的印度、波斯、希腊和罗马文明都是雅利安人所创?
接下来,英、法、德各国学者开始把对雅利安人的语言学理论与达尔文的自然选择理论结合,认为所谓的“雅利安人”不只是语言族群,而是某种生物族群,也就是一个种族。而且,这可不是什么随随便便的种族,而是一个上等种族,他们身材高大、金发碧眼、工作勤奋而且极度理性,他们就这样从北方的迷雾中走出来,奠定了全世界文化的基础。但遗憾的是,入侵印度和波斯的雅利安人开始与当地原住民通婚,于是不再有白晳的肤色与金发,也失去了理性和勤奋。于是,印度和波斯的文明每况愈下。但在欧洲可就不同了,雅利安人还是维持着纯洁无污染的种族特性。正因如此,欧洲人必须要征服世界,而且他们最适合做世界的统治者;不过可得小心,别遭到其他劣等种族混血污染。
在几十年间,这种种族主义理论曾经甚嚣尘上,但现在已经成了科学家和政治家不敢再提的诅咒禁忌话题。虽然我们还是英勇地抵抗着种族主义,但却没发现战线已经转移,过去种族主义在帝国思想中所占的位置,现在都由“文化主义”(culturism)所取代。目前这个词尚未明确定义,但差不多是可以提出这个概念的时候了。对今日许多精英分子而言,要比较判断不同人群的优劣,几乎讲的总是历史上的文化差异,而不再是种族上的生物差异。我们不再说“这就存在于他们的血液里”,而是说“这就存在于他们的文化里”。

1776年,苏格兰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出版了《国富论》,这可以说是史上最重要的经济学著作。在《国富论》的第一卷第八章,亚当·斯密提出了以下的创新论述:如果地主、织工或鞋匠赚得的利润高于养家糊口基本所需,就会雇用更多助手,好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利润。利润越高,能雇的助手也越多。由此可见,民间企业的获利正是社会整体财富和繁荣的基础。
目前听到这种说法可能觉得十分普通、了无新意,但这是因为我们就活在一个资本主义的世界里,亚当·斯密的理论早就是生活的一部分。从电视新闻里我们每天都可以听到类似的主题以各种不同的形式出现。然而,亚当·斯密明确提出:人类全体财富的基础,就在于希望增加个人利润的自私心理。这一点可以说是人类历史上最革命性的概念,而且还不只是从经济的角度,也包括道德和政治的角度。他其实告诉我们:贪婪是好的,而且我们让自己过得好的时候,不只是自己得利,还能让他人受益。“利己”就是“利他”。
于是,亚当·斯密让我们认为经济是种双赢的局面,我获利就是你获利。这样一来,我们不仅可以同时享受这份变大的大饼,而且正因为我这块变大了,你那块也会跟着变大。而如果我变穷,因为我买不起你的产品或服务,你赚不到钱也会变穷。如果我有钱,你才能把东西卖给我,所以你也就跟着富裕。亚当·斯密推翻了传统上认为财富与道德彼此对立的概念,这下天堂的大门也会为富人而敞开,而有钱也就是有了道德。在亚当·斯密这个版本的故事里,人会变得富有不是因为剥削邻居,而是因为让整块大饼变大了。随着大饼变大,人人都能受益。这么一来,可以说正是有钱人推动了经济成长的巨轮,让人人都得益,他们可真是整个社会里最有用的典范。
然而,这一切的立论基础必须取决于富人是不是用这些利润来新建工厂、雇用新员工,而不是将利润浪费在无生产力的活动上。所以,亚当·斯密不断强调的是“利润增加时,地主或织工就会雇用更多助手”,而不是说“利润增加时,守财奴就把钱全部藏得死死的,只有算钱的时候才拿出来”。现代资本主义经济的一大重点,就在于出现了一种新的道德标准:应该把利润拿出来,继续投资生产。这样一来,才能带来更多的利润再重新投入生产,再带来更多的利润,如此不断循环。所谓投资可以分成很多种:扩建工厂、从事科学研究、开发新产品。但不论如何,重点就是要增加产量,转为更多的利润。在新的资本主义教条里,最神圣的开宗明义第一条就是:“生产的利润,必须再投资于提高产量。”
资本主义之名正是由此而来。所谓的“资本主义”(Capitalism),认为“资本”(capital)与“财富”(wealth)有所不同。资本指的是投入生产的各种金钱、物品和资源。而财富指的则是那些埋在地下或是浪费在非生产性活动的金钱、物品和资源。例如,如果有位法老王,把所有的资源拿来盖了一座不具生产力的金字塔,他并不是资本主义者。某个海盗劫掠了一条西班牙运宝船,把一整箱闪闪发光的金币埋到加勒比海的某座小岛上,他也不是个资本主义者。但如果是某个辛勤工作的工厂工人,把收入的一部分拿去投资股票,他就算是个资本主义者。

东印度公司在印度洋威风八面的时候,荷兰的西印度公司(WIC)也在大西洋大展身手。为了掌控哈德孙河这个重要商业通道,西印度公司在河口的一座小岛上开拓了一个殖民地,名为“新阿姆斯特丹”(New Amsterdam)。这个殖民地不断遭受美国原住民威胁,英国人也多次入侵,最后在1664年落入英国手中。英国人将这个城市改名“纽约”(New York,即“新约克”,约克为英国郡名)。当时西印度公司曾在殖民地筑起一道墙,用来抵御英国人和美国原住民,这道墙的位置现在成了世界上最著名的街道:华尔街(Wall Street,直译为“墙街”)。

在1717年,成立于法国的密西西比公司(Mississippi Company)在美洲的密西西比河下游谷地开拓殖民地,新奥尔良(New Orleans)也是在此时开始成形。为了取得这项庞大计划的资金,这家与路易十五宫廷关系良好的公司便在巴黎证券交易所上市出售股份。公司所有人约翰·劳(John Law)当时身兼法国央行行长,还得到国王任命为主计大臣,大约等于现代的财政部长。在1717年,密西西比河下游河谷其实大约只有沼泽和鳄鱼,但密西西比公司却是撒着漫天大谎,把这个地方描述得金银遍地、无限商机。许多法国贵族、商人和城市里那些冷漠的中产阶级都信了这套谎言,于是密西西比公司股价一飞冲天。公司上市的股价是每股500里弗(livre)。1719年8月1日,股价涨到每股2750里弗。8月30日,股价已经飙升到每股4100里弗;9月4日升上每股5000里弗。等到12月2日,密西西比公司的股价每股超过10000里弗大关。当时,整个巴黎街头洋溢着一种幸福感。民众卖掉了自己所有的财产,借了大笔的金钱,只为了能够购买密西西比公司的股票。每个人都相信自己找到了快速致富的捷径。
但就在几天后,开始兴起一片恐慌。开始有些股票炒手,意识到这种股价实在太夸张,完全不可能维持。经过他们仔细算计,觉得最好尽快在股价高点脱手。由于市场上的供给量上升,股价应声下跌。其他投资者见到价格下跌,也想赶快收手离场。就这样,股票价格持续暴跌,简直就像一场雪崩。为了稳定股价,法国央行行长(也就是约翰·劳本人)决定买进密西西比公司的股票,但最终还是无以为继,耗尽了央行所有资金。到了这步田地,法国主计长(仍然是约翰·劳本人)又下令印制更多钞票,才能继续购买更多股票。就这样,整个法国金融体系就成了一个大泡沫。无论约翰·劳的金融操作再怎么高明,仍然无力回天。密西西比公司的股价从每股10000里弗大跌至每股1000里弗,接着更是彻底崩溃,再也没有任何价值。到了这一刻,法国央行和国库手中只有大量如壁纸的股票,再也没有任何金钱。那些最大的股票炒手多半得以及时脱手,所以几乎没有受到什么伤害。但小型投资人则是倾家荡产,许多因而自杀。
密西西比泡沫可以说是史上最惨烈的一次金融崩溃。法国王室的金融体系一直没能真正走出这场重大的打击。密西西比公司利用其政治影响力操纵股价、推动购买热潮,结果让法国人民对法国金融系统和国王的金融智慧都失去信心。路易十五越来越难推动各种信贷计划,而这也成为法国海外领土逐渐落入英国手中的主因之一。在当时,英国仍然可以轻松用低利率取得贷款,但法国不仅贷款困难,还得付出高额的利息。为了要处理日益高筑的债台,法国国王只能越借越多,而利率也越借越高。最后来到路易十六,他在祖父驾崩后继位,但在18世纪80年代却发现年度预算有一半都得拿来支付利息,财政已濒临破产。到了1789年,他迫于无奈,不得不召开已经长达一个半世纪未曾召开的三级会议,希望能解决这项危机。就这样,法国大革命揭开了序幕。

中东地区就有许多这种例子。我们现在之所以有叙利亚人、黎巴嫩人、约旦人、伊拉克人的区别,只是因为当初英法两国的外交官在完全不顾当地历史、地理和经济的情况下,在一片沙漠之中确定出了所谓的边界。例如他们在1918年就规定,从此住在库德斯坦(Kurdistan)、巴格达和巴士拉(Basra)的人,就成了“伊拉克人”。至于谁是“叙利亚人”、谁又是“黎巴嫩人”,则主要是法国做的决定。不论是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侯赛因(Saddam Hussein)还是叙利亚前总统阿萨德(Hafez el-Asad),他们都全心全意不断想强化这些出自英法之手的民族意识,但他们夸口伊拉克人或叙利亚人千秋万世、直到永远,却只是种想象的空话。

正因如此,大多数宗教和哲学看待快乐的方式,都与自由主义非常不同。最看重快乐这个问题的,就是佛教。两千五百多年来,佛教有系统地研究了快乐的本质和成因;正因如此,最近有越来越多科学团体开始研究佛教哲学和冥想。佛教认为,快乐既不是主观感受到愉悦,也不是主观觉得生命有意义,反而是在于放下追求主观感受这件事。
根据佛教的观点,大多数人太看重自己的感受,以为快感就是快乐,不愉悦的感受就是受苦。于是,人类就渴望能有快感,并希望避免不愉悦的感受。然而,这是大大的误解。事实是,人类的主观感受没有任何实质或意义。主观感受就只是一种电光石火的波动,每个瞬间都在改变,就像海浪一样。不论你感受到的是快感或不快,觉得生命是否有着意义,这都只是一瞬间的波动而已。
如果我们太看重这些内部的波动,就会变得太过执迷,心灵也就焦躁不安、感到不满。每次碰上不快,就感觉受苦。而且就算已经得到快感,因为我们还希望快感能够增强或是害怕快感将会减弱,所以心里还是不能感到满足。追求这些主观感受十分耗费心神,而且终是徒劳,只是让我们受制于追求本身。因此,苦的根源既不在于感到悲伤或疼痛,也不在于感觉一切没有意义。苦真正的根源就在于“追求”主观感受这件事,不管追求的是什么,都会让人陷入持续的紧张、困惑和不满之中。
人想要离苦得乐,就必须了解自己所有的主观感受都只是一瞬间的波动,而且别再追求某种感受。如此一来,虽然感受疼痛,但不再感到悲惨;虽然愉悦,但不再干扰心灵的平静。于是,心灵变得一片澄明、自在。这样产生的心灵平静力量强大,那些穷极一生疯狂追求愉悦心情的人完全难以想象。这就像是有人已经在海滩上站了数十年,总是想抓住“好的海浪”,让这些海浪永远留下来,同时又想躲开某些“坏的海浪”,希望这些海浪永远别靠近。就这样一天又一天,这个人站在海滩上徒劳无功,被自己累得几近发疯。最后终于气力用尽,瘫坐在海滩上,让海浪就这样自由来去。忽然发现,这样多么平静啊!
这种想法与现代自由主义的文化完全格格不入,所以等到西方的新世纪运动碰上佛教教义,就想用自由主义的方式加以解释,结果意思却是完全相反。新时代教派常常主张:“快乐不在于外在条件,而只在于我们内心的感受。我们应该别再追求像是财富、地位之类的外在成就,而是要多接触自己内心的情感。”或者说得简单一点,就是“快乐来自内心”。这与生物学家的说法不谋而合,但与佛教的说法几乎正是背道而驰。
佛教与现代生物学和新世纪运动的相同点,在于都认定快乐不在于外在条件。但佛教更重要也更深刻的见解在于,真正的快乐也不在于我们的主观感受。我们如果越强调主观感受,反而就越感到苦。佛教给我们的建议是,除了别再追求外在成就之外,同时也别再追求那些感觉良好的心里感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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