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货币分析:存贷比
大家好,今天的这一篇我们来讲讲存贷比.
存贷比我们首先要看看他的来源,他是一个规格比较高的监管指标,这个指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商业银行法>,他的第39条,其中第二条其中规定了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这个条例一出来以后,我们发现这个对银行业务有着巨大的影响,银行会经常研究,来适应这个政策,那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状况呢?
在我看来,这个条例的出台是结合当时人们对于货币银行的思路,当时认为存款是去创造贷款,得先有存款才有东西去放贷,根据这个思路,大家就认为把贷款约束成存款的一个比例以下,这样银行的业务就会比较稳定,从而比较可持续, 但是从我们现在的货币银行的思路来看,其实并不是这样,存款是存款,贷款是贷款,存款可以变为非存款,贷款也可以变成非贷款,贷款也可以资产证券化,所以我们主要看的问题是在于大家之前都在用现金交易,大家当时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存款,虽然钱进了银行,但是不能说我这个就会产生了存款,我是把现金交给了银行,银行的资产侧增加了现金,负债侧增加了贷款,但是贷款的话当时可能是用的一个现金方式,他把现金借给了一个企业,这个时候我们发现现金又出去,并不是存款流动出去了,其实是现金给了企业,负债侧不变,只能说资产侧减少,所以是这样的一个过程,当时的人就认为存款产生了贷款,所以他们就约束贷款和存款比例.在当时这个体系是可以运行下去的.但是现在随着他的资产和负债他的多元化,会有一些新的变化.
我们结合上一篇文章的法定准备金以及准备金率看看他们有什么关系.
首先我们要说虽然两者都说的是存款,一个是法定准备金的存款,一个是存贷比的存款,其实具体的科目有一些小不同.就是银监会,他是负责存贷比的考核,人民银行负责存款准备金的账户,他们这两拨人选的账户是不一样的,因此最后落到具体的会计的科目是不一样的.这样的情况下,我们看基数是不一样的,尽管可能大范围上差不多,但是在小范围上会有差别,不能说一概而论.之前有这样的报道,央行改了存贷比之后,存贷比变了多少,那这个记者应该是不太清楚,这其实是两个指标.2014年的人民银行也发布规定说尽管改了法定准备金的指标,但是银监会没有改,他们的体系是不一样的,这说明他们两个的指标考虑的范围是不一样的,
另外我们还可以看到一个现象,之前的法定准备金率的考核里,准备金是央行控制的,可能银行之间可以互相拆借,但是总量不变,但是存贷比不一样,存贷比贷款也是银行的资产.所以这两个量都是银行可以控制的,这样银行就可以做很多的事情.所以存款准备金的时候,银行就可以少准备一点存款,银行就可以多放贷.但是如果他又遇到了存贷比的时候,银行又犯难了,因为这个存贷比是固定的,因为你购买一些金融债券,你的存款减少,挪出来本身你的存贷比增加.如果这时候再去放贷,这时候存贷比就上涨了.所以这时候我们看,存款准备金率和存贷比其实互相之间是有制约和影响的关系.
那为什么大家又要争先恐后的说要废除存贷比?
主要的一个原因还是存贷比把银行限制在了一个上世纪的框框里.限制已经是21世纪了,我们可以 看到,现在银行不再是只有存款了作为他的负债了.银行本身可能是有一些金融债券,并且一些银行有一部分是资本,这资本怎么来的?其实IPU来的,我们把一部分存款放了银行账号里,IPU来了,银行抽签,你的一部分钱中奖了,你的一部分钱就要交给银行了,其实这就是相当于一个存款减少,变成银行资本增加的过程.而这个过程本身就会导致了一个结果,导致银行过度的准备自己的资产,损害储户的利益.
在以前,其实完成存贷比,还会有很多的挑战,就比如储户存了很多钱,银行本着一块钱存款放一块钱贷款,放贷出去,但是这时候储户要说我要求把存款变成现金,银行又愁了. 可能就会面临着违约.其实这样我们看,存贷比这个概念只能适合在某一个时期可以成立,在很多时候其实是不合理的.
就比如现在银行因为自己的利益,去修改法律,法律修改是很漫长的,但是存贷比又面临75的界限,这时候银行很损的弄了存贷双减,你看增加存款增加,贷款增加,这时候存贷比向100%趋近,那现在存贷双减,实际上是把这这些弄到了表外去了,你是储户,你在这里的钱,直接去理财产品里去,然后银行发现,我的资产少了,负债少了,存贷比降低了,而这个理财产品不断发行,我还可以干别的.把这些储户的钱稳在里边.那这样就可以挣更多钱.这样只是逃避监管的一个例子,那其他的方法太多了.比如同业拆借啥的,折腾半天,就是为了逃避监管.
而现在的一些立法机构也考虑将存贷比作为一个参考指标,以后你过了也没关系,仅仅作为一个参考.
而下一篇文章我们也将讲讲监管指标里边的最后一个,资本充足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