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书五经(孟子:公孙丑6)
昨天的学习,让我明白了何谓君臣之道,何谓父子之道,我们应该尊重一切该尊重的人。
今天继续往下读:
陈臻问曰:“前日于齐,王馈兼金一百而不受;于宋,馈七十镒而受;于薛,馈五十镒而受。前日之不受是,则今日之受非也;今日之受是,则前日之不受非也。夫子必居一于此矣。”
注释
陈臻:孟子弟子。
王馈兼金一百:馈,赠送。兼金,好金,它的价格比一般金价高出一倍,所以叫兼金,一百,百镒,古时候以一镒为一金。镒,二十两,一作溢,或误以一镒为二十四两。古时说的金,多是指黄铜,并不是现在的黄金。
译文
陈臻问道:“前些日子在齐国,齐王赠送给您质好价高的黄金100镒您却不接受。近来在宋国,(宋君)赠送70镒黄金您接受了;在薛地,(薛君)赠送50镒黄金您也接受了。如果前些日子的不接受是对的,那么今天的接受就不对了,如果今天的接受是对的,那么前些日子的不接受就不对了,您先生在这两个截然相反的做法中,一定有一个是做错了的”。
孟子曰:“皆是也。当在闲也,予将有远行,行者必以赆;辞日馈赆,予何为不受?当在薛也,予有戒心;辞日闻戒,故为兵馈之,予何为不受?若于齐,则未有处也,无处而馈之,是货文也。焉有君子而可以货取乎?”
注释
赆:临别时赠送的财物。
译文
孟子说:“都是对的,当在宋国的时候,我将要远出旅行,(按照惯例)对出门旅行的人一定要送点程仪,宋君当时说是送程仪,我为什么不接受呢?当在薛地时,(听说有人要暗害我)我得有所戒备,薛君当时听说我要有所戒备,因此送点钱给我购置武器,我又为什么不接受呢?至于在齐国,就没有说明是什么用途,不说明用途却又(无缘无故的)送钱给我,这无异是想收买我,哪有贤德君子可以用钱财收买的呢”?
今天这篇比较短,好懂,好理解。
我小时候曾听奶奶说过:“吃食要问来方”!就是说别人施舍给你的东西要问明原由,原因明朗可以接受馈赠,不能说明原因坚决不能接受,今天读完这篇段文章我明白了,奶奶原来也是将先人们的教诲,就这样一代一代传下来了。
今天的学习到此,我这本书上孟子部分关于公孙丑的文章就这么多,是否还有我也不知道。
明天学习孟子向滕文公提出的各项建议,明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