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君子录78:张陵
2019-06-12 本文已影响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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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纪四十五
孝质皇帝元嘉元年(辛卯,公元一五一年)春,正月朔,群臣朝贺,大将军冀带剑入省。尚书蜀郡张陵呵叱令出,敕羽林、虎贲夺剑。冀跪谢,陵不应,即劾奏冀,请廷尉论罪。有诏,以一岁俸赎;百僚肃然。河南尹不疑尝举陵孝廉,乃谓陵曰:“昔举君,适所以自罚也!”陵曰:“明府不以陵不肖,误见擢序,今申公宪以报私恩!”不疑有愧色。
汉纪四十五
孝质皇帝元嘉元年(辛卯,公元一五一年)春,正月朔,群臣朝贺,大将军冀带剑入省。尚书蜀郡张陵呵叱令出,敕羽林、虎贲夺剑。冀跪谢,陵不应,即劾奏冀,请廷尉论罪。有诏,以一岁俸赎;百僚肃然。河南尹不疑尝举陵孝廉,乃谓陵曰:“昔举君,适所以自罚也!”陵曰:“明府不以陵不肖,误见擢序,今申公宪以报私恩!”不疑有愧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