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悯农》的李绅:高尚的诗格,低劣的人格?
《悯农二首》是我们最熟悉不过的唐诗:
其一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
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
其二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当年,诗人李绅外出游历,曾见农民在田间耕耘,挥汗如雨,却食不果腹,甚至饿死家中。他心情激愤,有感而发,写下《悯农》诗,表达出对农民的深切同情。从此《悯农》诗代代流传,成为教育人们珍惜粮食的范本,李绅也以怜悯农民,有恻隐之心的美好形象留住在人们心中。但事实上,在这背后,李绅还有不为常人所知的一面形象。
(一)
李绅出身望族,祖辈都是地方上的显赫官员,但他童年悲惨,六岁丧父,九岁丧母,由他的长兄李继抚养成人。李绅自幼便深受儒家的正统教育,少年时勤奋好学,用功读书,成年后积极入世。他为官四十多年,从三十岁举进士,到七十一岁任武宗时的宰相,期间仕途多舛,有升迁亦有贬职,但总体而言,还是实现了自己的理想抱负。
李绅与元稹、白居易交好,三人均出生在中唐,赶上唐朝中兴时代,都是新乐府运动的提倡者。他们鼓励在写诗歌时用新题,写时事,以达到上达宸聪、下裨教化的政治目的。年轻时的李绅有着“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渴望有所作为,晚年时国运衰退,时局日下,诗人们或选择归隐、逃避现实,或安时处顺、明哲保身。李绅也处在这样的境地,在无法实现隐逸世外的愿望后,他选择了向现实妥协和顺从。
(二)
李绅在得势之前,常常到一个叫李元将的人家做客,每次见到李元将,都称呼其为族叔。李绅官运亨通之后,李元将反过来去李绅家做客,想来是攀一点交情,便主动降低自己的辈分,自称为“弟”,李绅面露愠色。李元将再称为“侄子”,李绅还是不悦,直到李元将把辈分降为“孙”,李绅才勉强接受。这种前后不一的嘴脸把李绅的另一面人格暴露无遗。
李绅为人欺软怕硬,在开封为官时,有一位士人和他在桥上相遇,士人没有避开让李绅先行,又没有给李绅请安。李绅暴怒,命令手下将这个人抓了回来,并对此人进行严加审问。此人回答道:“天子的勤政楼前,还允许我缓缓步行,怎么在李大人的开封桥上,我就不能慢慢地走了呢。难不成李大人所在的汴州还大过京城,尚书比天子还尊贵?”李绅听言,得知此人为皇族子弟,大惊失色,二话不说赶紧放了士人。我们很难想象到,悯农诗人居然是一个畏强凌弱的小人。
(三)
到了晚年,李绅人格的低劣方面表现更为突出。唐朝中后期,以牛增孺为首的牛党和以李德裕为首的李党无可调和,矛盾尖锐。李绅和李德裕关系密切,他在任淮南节度使时,称扬州江都县尉吴湘强娶民女,于是判其死罪。后经核实,强娶民女纯属是给吴湘加上的莫须有罪名,“吴湘案”为李绅误判。
原来,吴湘的叔父武陵曾与李德裕交恶,吴湘又是牛党的成员。而李绅与当时的宰相李德裕关系密切,为讨好李德裕,他强行将吴湘送上断头台。公元847年,唐宣宗即位,罢免了李德裕的宰相职务,李党势去。此时,吴湘的哥哥吴汝纳为弟弟翻案,要求彻查此案,还弟弟一个公道。几经查证,“吴湘案”终于平反。这时,李绅虽已去世,但按照唐王朝的律法,李绅受到了“削绅三官,子孙不得仕”的处罚。
晚年的李绅几经宦海沉浮,已经深谙为官之道和自保之理,他不再是那个关注民瘼的诗人,而成了趋炎附势的官员。
(四)
李绅年轻时确实体恤民瘼。如他在霍山县任官时,虎患频繁,在他的严厉打击和治理下,解除了老虎对百姓的威胁问题。而到了晚年,李绅更多追求自身享乐,他的后期诗歌也很少再关注现实,甚至粉饰太平,虚构造作,如《上党奏庆云见》、《华山奏庆云见》、《灵蛇见少林寺》等。
其实并非李绅一人如此,与他同期的白居易、元稹等诗人,后期的关注点都从国家政治方面转向个人生活情趣。再到晚唐时期的杜牧、李商隐,都愈加注重个人情感的表达。时局不稳,政坛动荡,文人们的理想濒临破灭,在乱世中独善其身,甚至求得生存更为主要。
李绅的诗格和人格其实是统一的。有人质疑李绅的人品这么低劣,又怎么会写出高尚的《悯农》诗呢?答案很显然,那个写《悯农》时的李绅,人格无疑是高尚的,只不过在沉浮俯仰之间,一切都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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