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读「论语」

善读「论语」14.13:时然后言见谨智,义然后取有廉节

2020-02-04  本文已影响0人  善氏

「宪问篇第十四」13

【原文】

子问公叔文子于公明贾:“信乎?夫子不言、不笑、不取乎?"公明贾对曰:“以告者过也。夫子时然后言,人不厌其言;乐然后笑,人不厌其笑;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子曰:“其然!岂其然乎?”

【译文】

孔子向公明贾问及公叔文子,说:“真的吗?(有人说)他不言不笑、见利不取?”公明贾答道:“那人说得不对。先生他是适时而言,故人不厌其言;喜悦才笑,故人不厌其笑;合义才取,故人不厌其取。”孔子说:“原来如此!难道仅仅如此吗?”

【注释】

“公叔文子”,即公叔发。卫国大夫,有君子之名。

“公明贾”,卫国人,姓公明,名贾(音“假”)。

“夫子”,此处指公叔文子。古代大夫都可以被尊称为“夫子”。

“以告”,即以之相告。

“时”,合时宜的,适时的。有人认为通“是”,意为善、好,亦通。

“厌”,憎恶、嫌弃。

“取”,拿。

“然”,这样、如此。

“岂其”,难道。如《左传·昭公三年》中的“幸而得死,岂其获祀?”以及《楚辞·离骚》中的“岂其有他故兮,莫好脩之害也”。

【评析】

孔子听说卫国大夫公叔文子“不言、不笑、不取”,便向卫国人公明贾求证是否可信。公明贾回答:此话有误。公叔文子并非“不言”、“不笑”、“不取”,而是“其言”合于时、“其笑”发乎情、“其取”合于义。其所行无有不当,故不会令人反感厌恶。

孔子闻公明贾之言,了解了公叔子文的为人,并认为其人应不仅止于“人不厌其言”、“人不厌其笑”、“人不厌其取”。因为“时然后言”说明其人谨而有智,“乐然后笑”说明其人直而不佞,“义然后取”说明其人廉而有节。这正是君子所固有的特征,也是为政者所应有的品格。故曰“其然。岂其然乎?”

有关公叔文子的史料很少,《左传·襄公二十九年》中有一段记载称其为君子。说的是吴国的公子季扎曾到访卫国,在见过蘧伯玉、公子荆、公叔文子等人后说:“卫多君子,未有患也”。公子季札是春秋时期著名的政治家、外交家,曾会见过齐国的晏婴、郑国的子产、晋国的叔向等著名政治人物。他曾三次让国,品德极为高尚,并且见识超卓,崇尚礼乐,因此他对公叔文子的评价应当是可以采信的。

公叔文子完整的谥号为“贞惠文”,简称“文”。按照《谥法》,“慈惠爱民曰文”。另据《礼记·檀弓下》记载,公叔文子死后,其子请卫君赐给谥号。卫君说:“昔者卫国凶饥,夫子为粥与国之饿者,是不亦惠乎?昔者卫国有难,夫子以其死卫寡人,不亦贞乎?夫子听卫国之政,修其班制,以与四邻交,卫国之社稷不辱,不亦文乎?故谓夫子‘贞惠文子’”。此足见公叔文子之为人。

世人常对儒家主张谨言多所误解。由本章可见,儒家所谓的谨言,其实并不等于“不言”,而是“时然后言”。谨言是为了免于“不义”,“时然后言”则是为了“义”。放任不义而无动于衷,口无所言,身无所行,是典型的见义不为,绝非儒者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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