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笔为文,甚需考究
两天前瞎咧咧了一篇《“大熊猫遗体”?》,有的人读罢可能不以为然,觉得对面这家伙有些多事儿,甚至挑刺儿;不过笔者还是觉得,汉语言文字,那正儿八经就是你我的老祖宗,是中华民族最基本也是最宝贵的文化遗产和最实用的情感交流工具,举目天下 ,无以替代;落笔为文,还是考究一些为妥。
既然如此,那你我只有维护其纯洁性和实用性的份儿,而不能对之马虎随意,任意苟且,亵渎呢更是要不得。倘然是一个记着,编辑之类的文化工作者,日日以笔下的文字说话,与公众交流,那就只有更加认真对待,谨慎而为了。
而在数小时前,自家电脑的《话题推荐》冒出一则简化标题——《四川一养猪场发生中毒事故致7死》。
7死?人耶?猪耶?笔者下意识心里一抖,千万别是人吧。转眼想,猪场之死亡,那理所当然是猪了。而几头“黑面郎”(猪)的话,当然也是损失,但一点儿不当紧,无多大所谓。
但基于某种曾经的专业认知,还是不放心。遂再抖鼠标,展开标题,人家原来是——四川彭州一养猪场发生化粪池气体中毒事故 7人遇难。最关键的“人”呢给压缩掉了。
——老天爷,还真是最不愿见到,也最残酷的那种结果,死的是七个人而非七头猪,纯然意外事故所致。详情呢就不在此啰嗦了。
笔者在此强调的是,那个简化标题——《四川一养猪场发生中毒事故致7死》里“7”后添一个“人”,组成一个汉语词汇里最常见最普通使用最频繁的数量词(组)“7人”,会累煞贵手吗?
这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小小语法错误,文字工作者尤其不该犯此毛病。为了能有一个更明确的指向,笔者在本日的电脑新闻里又选择了一个简化标题——《秦皇岛非法改装“黑游船”侧翻致12死》。两则标题极类似,但后者明显不会导致读者的误会。
具体原因就不说了,都是噩耗呀,读着别扭。有心的读者一眼就看出毛病所在了。你我共同努力,为彻底废除用字不规范的情形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