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而复得

2018-12-20  本文已影响0人  清溪潺流

      记得2014年5月的一天上午9点准时到车管所办理相关事务,递上身份证一分钟后却给我当头一棒,不能办理,以后的驾照年审等诸多事情都不能再办理了!原因是我早在17年前上户的一辆小型轿车在2003年就没再年审了,按现在的新规定实行捆绑制! 

      顷刻间,我被打懵!这就意味着从今以后不能开车了,而前段时间办理的一些事情也会因此而搁置并且会带来一系列的麻烦。稳定之后弱弱的问到:“还有什么办法能挽救?”答:“唯一的办法就是办理机动车注销。”于是乎又到窗口去领表办理注销手续,填好表格之后又告知办理注销必须签一份负连带责任的责任书,心中不禁又打起鼓来,签这样一份责任书无疑是给自己按一枚炸弹。该车已于13年前卖给了一位熟人,但是当时疏忽没有过户,而熟人又转让给了别人......可转眼又想即使我不签也要负连带责任,而且这么多年也没啥事,那还是签吧,签了以后我至少还能开车,于是又继续填表、复印、按指印等等弄完交到窗口,窗口工作人员又去档案查询中………。

      心想现在连连担责任书也签了应可以注销了吧。可工作人员回到窗口却告知:“不能注销。”原因是该车于2013年10月1日在龙泉因未系安全带被手抄单。车辆注销必须该车在一年内没有违章行为才行。     我的天,事情不但没有我想想的那么简单, 却又陷入了一个更复杂的情况中,该车2003年起就没有年审了,这么多年一直都没有一个违章行为,10年之后不但在路上跑了,还违章了。而且是手抄单就根本无法查询到是否是那辆车违章。难道是他把该车的车牌挂在了另一辆没户的车上?如果真的是那样,我就真真正正的背了一个炸弹啊,并且随时都可能引燃爆炸!那我从此就会过上诚惶诚恐提心吊胆的日子了。

      可转眼一想,既然它还在路上正常行驶,那能不能查到驾车人的一些情况喃?经查,该罚单已于2013年10月14日由一名简阳市资阳市的陈姓师傅去龙泉交警大队接受处理了,而且处理时还留了他的电话,事情突然又有了转机,于是打电话过去询问得知,他根本就没有一辆这样的车,也从没有借过别人的这辆车开过。啪,电话突然就挂断了,听到嘟嘟的声音,我的心瞬间又掉入了冰窖中…………。     人在大厅静静的坐着,心却不停的起伏,时间滴滴答答的不停在转动。一个小时后换用另一个手机又给陈师傅打过去,恳求他能耐心的把事情弄清楚再挂机,于是把事情的来弄去脉都很清楚的告述了他,请他回忆是否2013年10月1日在龙泉开此车被交警因未系安全带而开了手开单的处罚?顿了一下,他答那天确实有这一事,可是那天他是开他的大货车违章的,问他车牌号居然和我的车牌号一模一样,他说是不是交警弄错车型了?挂了电话马上又查他确实有个货车和我的车牌号一样,而且他的违章次数很多。问大车牌和小车牌可能重号吗?得到肯定回答重号,只是牌照的颜色不一样,此时应该是真相大白了,但还是告知不能办注销,因为他们不可能随便改微机上的信息,还是要等一年以后才能办理注销。此时特别郁闷,他们的错却要我去承担。      

      最后经过多方面的努力,只要龙泉交警大队出具证明就可以办理注销。于是11点25分从车管所出发一路赶到龙泉当找到龙泉交警大队时已是他们的下班时间,在外面顺便找了一个面馆草草吃了午饭回到交警大队大厅却告知我们要找的同志现在在开会,会议什么时间结束不得而知。还好只是等了半小时后会议结束,我们所需的证明那位同志早已给我们开好了。  

      拿到证明我们又马不停蹄赶到车管所,把注销手续办完已是下午3点30了。在办理这一切的事情中特别特别感谢叔叔阿姨们给予我的大力帮助;感谢龙泉交警大队的交警同志给我们及时出具证明;感谢陈师傅的耐心倾听;感谢买我车的朋友们这么多年的关照。因为有了你们的善举,才又让离开我17年的车牌照失而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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