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制的文风

2017-08-13  本文已影响0人  L王大王

说到文笔这个问题,我个人比较喜欢朴实类型的,能把话说清楚,用词妥当造句流畅即可。当然有些巨巨的文章是真真的珠圆玉润,读起来让人口齿生香。不过就像吃莲菜炖排骨一样,我一顿能吃两大碗,香得我恨不得把舌头吞下去,但是明天就想吃面啦,油泼拌面臊子还有驴踢嘴,永远是吃不腻的最爱。

我喜欢李煜的词,粗头乱服不掩国色。要的是本真的美和字句里深挚的情。我不是很喜欢那些在表达上用词很浓烈的小说,澎湃的心理和语言描写就像不绝的滴水,容易把我这薄薄的头盖骨打出窟窿来,受不住,实在心有余而力不足。

我始终觉得小说是写别人的故事,要有史官一样的冷静,一旦作者在其中投入太多自己的思想,或多或少会扭曲本来的路途。青少年时胆量大一些,看到书中死人活人都是淡淡而过,那时候很多脑洞都是悲剧结尾,但现在我克制不住自己想要改掉那些结局。对,心疼了,我把那些人物当成我的了,忍不下心来让他们痛苦。

这违背了我自己的准则。有些人该走什么样的路,从他现身的那一刻,从你给他捏定这个性格的时候,他就只能走这一条路。不是去写他们的未来,而是去记录他们这一生。我希望我写文章的时候笔下永远克制,克制不住了,那就……咳,克制。

讲文笔呢。

散文最爱余光中,每次读他的文章,都是张大嘴巴一边“哇”一边看的,他写文不算朴实一类,但太流畅了,而且用词新奇又清冽,读完只有“过瘾”二字。

我模仿过李煜的词风和余光中的文风,当然是失败的。千人千面,中间可以里坊划之,和平相处,天下大同(胡扯了)。总的来说,我是喜欢巨朴实或者巨华丽,总归是个顶尖。在中间不上不下的,比如堆砌到腻味,情节成了辅助的;比如前后不搭,发展过快不知过渡的;还有词句太华丽,情节太琐碎,一千字扩成一万字的,都挺需要进步的。

小时候觉得词藻光华的就是厉害,偶尔也看过不讲逻辑只有一点脑洞可看的小白文,现在回头一看,造孽。

有一颗向着梁山泊的心,有一个只会写简单句的脑子。

(当然,一切前提建立在原创之上,所有抄袭的都是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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