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阴不负——欲盖弥彰?

2023-05-21  本文已影响0人  黔工匠曾旭

纸是包不住火的,何况还没那层纸。

既已点了火,想不让人看到几乎是做不到的。所谓“欲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有时候并非想刻意去隐瞒什么,做的事虽然可能有些不妥,但也不至于会产生多么大不了的恶劣后果。

事实上也没造成什么不好的影响,事后过了一段时间自己可能都忘记了。

只是,做过的终究是有痕迹的,自己不记得的事不意味着没发生过,迟早也会被人有心或无意地发现,且不像自己认为的那么无足轻重。甚至会引起较大的反应,愉悦的,或是不快的。

老周在那天下午提到我和国建去重庆的事的时候,我似乎已经把这事忘记了。不得不说这很讽刺,当初我急不可耐地要向老周报告的,不管在出发前还是出发后,我都曾兴冲冲急着找他准备给他报备。不曾想就这么心情急迫的,自己认为需要对他表示尊重的一件先斩后奏(也没有奏)的事,竟然自己给忘记了。

或许是回来那天没找到老周,差旅费也处理好了,觉得没那么着急了。

又或许是后来自己说服了自己,认为如果他不知道,倒不如就最好永远不知道了,不告诉他比告诉他要强,对大家的损害最小。毕竟已经先斩了,失礼在先,解释也都可能会被认为是找借口,可能还引起反感。不如索性不说罢了,日后如果老周没发现就当没发生,情绪不会有影响,如果被发现了,再作解释也不迟。

老周的妹妹是公司出纳,是我和国建行程的知情者。但我不担心她会告诉老周。她不是一位多事的人,再说企业日常事务都是我在打理,自然不会认为我的安排有什么不妥且要告诉老周的。

在决定不主动给老周报告的时候,我是想过他有一天会发现的,但我已经有了如何说的思想准备了。

没主动说,但也没有刻意隐瞒。只是,没想到自己竟然这么快忘记了这事。因此,老周提到的时候,我居然一时有点紧张,像做错事的孩子……

早安,五月二十二。

上一篇 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