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优选||年少时的梦
那些碎了一地的梦,最后都只能化作尘埃,渐渐湮灭在岁月长河中。
“你长大后想做什么?”
“当个警察吧,打跑所有的坏人!”
“做英雄,帮助弱小的人。”
“做科学家,发明好多好多东西。”
“当老师……”
“当……”
1
12年我小升初,从一个熟悉的地方辗转去陌生的地道,更多的是惶恐与好奇。毕业前夕的某天,我躺在小学的草坪上,身旁是我的铁哥们——胡子。
我对他说了我的惶恐,他故作深沉地说:你这全是因为没有目标,假如你有了目标,知道自己想要做的事儿,然后再朝着这条路去努力,你就不会感到惶恐了。
我听得似懂非懂,但为了保住我的面子,就反问他:你知道自己想做什么吗?
他:我想做个歌手,自己作曲、写词那种。
我:歌手?啥是歌手?
他:简单来说,就是唱歌的人。
我:哦哦,这样嘛。
他:……你就不鼓励一下我?
我:我觉得不太靠谱,哈哈哈,你还是想点实际的吧。
他:呸,我肯定能成功的,明天我就去学儿。
后来他果真去学了,偷了他爹藏在箱子里的钱去报了一个艺术班。学也不上了,整天沉迷在那个只有几个人的艺术班里。
在那个年代,读书被乡下人视为唯一的出路,早早地辍学会让父母脸上无光。因为这事儿,他没少挨他父亲打骂。一家子都是倔驴,谁也不肯让步,最后他以离家出走要挟,他父亲这才作罢,勉强同意他辍学去上艺术班,条件是学费和生活费都得他自己挣。
我去他家看他的时候,他正在后山的青石板上开嗓呢!他先是往喉咙里灌了一大口水,然后用手扯了扯嗓子,就开始“开嗓”了——咪咪咪,啊啊啊。
这声音实在不堪入耳,就像一群苍蝇在脑袋旁转来转去一样,扰人心神。我不堪其扰,看他练得入神,便原路返回了。
自那时候起,他早上去艺术班学习,下午在镇上的餐馆给人家做小工,做的是打扫卫生、刷盘子之类的活儿。那家餐馆的生意是镇上数一数二的,所以他的活儿很是繁重,手长时间泡在水里,慢慢开始起皱变白,一幅皱巴巴的样子,像极了他父亲积攒了很久的零碎的钱。
回到家里,还得练吉他,这是艺术班的老师特意交代的,务必要在今年之内学入门,不然明年就不收他了。起皱的手碰到弦,没弹几下就开始渗血,直看的人瘆得慌。他的父亲在一旁看到,抽着旱烟摇了摇头;他的母亲转身过去,偷偷揩了揩眼泪。
2
我去了镇上的中学读书,一个月只能回家一次,我们倒是很少见面了。我忙着学习,他沉浸在音乐世界里。
学校的生活平淡如水,我每日重复着三点一线的生活,与课本为伴,跟作业、试卷做斗争;他换了一个更大的艺术班,远离家乡亲人小伙伴,不用听父母的唠叨,我不由很是羡慕他的自由。
但一想到他那双往外渗血的手,我突然觉得读书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儿,至少没那么累,虽然每天作业做到深夜,试卷垒起来比我还高。
那时还没有手机,我们只能通过书信交流。我和胡子约定好,每个月给对方写一封信,用以联络感情。我们要走的路本身就是不一样的,倘若再缺乏交流,那么我们的感情就会变得和水一样的淡。
我写信告诉他我最近的事儿,写到我的成绩下滑是因为我暗恋了一个女孩子;写到家里最近开始种玉米了,我顶着炙热的阳光和父母去山坡上播种;写到镇上的那家餐馆因为卫生问题关门了。
他在信里说到他的新培训班人更多,他的同学专业水平很高,吉他已经熟练了,而他才堪堪入门。我一想也是,他一边打工一边学,自然没有人家学得好。
3
在我去城里读高中之后,就再也没有收到过他的回信,大概是他很忙吧。那时我学业也很繁重,桌上堆了一大摞作业,晚上回宿舍还得开着台灯预习功课,渐渐的也没有时间去给他写信了。
于是我们就这么断了联系,好在我们两家离得不远,倘若他过年回家我应该可以去看他。所以我就这样板着指头算着日子,一边学习一边憧憬着再次看到他。
那年过年,他没有回来,只寄了一封信给他父亲,封面上的地址是个陌生的城市,那是我从来没有去过的远方。
拆开一看,信上只有短短的一行字——一切安好,勿念!连敬称和落款都没有,大概他对他父亲当年不肯支持他上艺术班还是有怨言的吧!字很好看,行云流水地排列在信签纸中央,简洁而有力,如同他的性子一般。
我过年没能看到他,很是遗憾,又不好冒昧写信打扰他,于是便只能走一步看一步,期待着命运能给我们安排一场久别重逢。
4
大学毕业后,我去了一家建筑公司做文职。像在学校一样,还是每天重复着三点一线的生活,乏味而又不得已而为之。
经过五年的摸爬滚打,我在公司渐渐有了一点地位,从一个小小的文职升到了经理。总经理安排了一个项目给我对接,那是一个学校的运动场的招标,被我们公司投标了,此行是陪同校方验收。
我和几位同事驱车前往,那个学校是当地最好的一个高中,每年的升学率位居全省前列。地址位于郊区,远离喧嚣,很适合当做学校。
刚到校门口,校方的代表和施工队的代表就迎了上来,两个大腹便便的领头热情地带领我们进了学校的运动场。
我赶着验收完好下班,便没有跟他们多做交流。其实我只是来充当一个看客,真正的验收是由我身后的这些专业的人来做的。
这个运动场规模颇大,所以验收比较耗时,我又不懂行,便在学校内四处走一走,感受一下激情燃烧的岁月。
我走着走着,忽然看到一个略微熟悉的身影,那是一个全身沾满泥灰的工人,双眼呆滞,清瘦的身形,黝黑的脸,布满老茧的手。
我揩了揩眼镜镜片,定睛望去,正是久别重逢的胡子。我激动地叫住了他,他转过头来,看到我,首先是惊喜,然后是羞涩。
我忽然明白了这“羞涩”的意思了。在小学的草坪上,他曾经说以后会做一个歌手,现在却做了一个与钢筋水泥为伴的工人。当然我并不觉得歌手会比工人高尚,大家都是讨生活,无所谓职业。
5
我们找了一家餐馆,点了一些菜,跟老板要了一瓶酒,边喝边聊,他唏嘘地说到年少时的梦——“那会儿我是真想当一个歌手,学了个大半我才突然发现自己跟不上时代了,那些APP排行榜上所谓的“歌曲”实在……。”
“我这才明白我所向往的乐坛已经变了味,你看现在那些歌手,有几个是能独立作曲、写词的?都是拿别人的来用,歌词俗不可耐,强行押韵,故作矫情,实则狗屁不通。我一想,我实在不能同这群人同流合污,于是退了学费,来了这里,做个工人,踏踏实实地做事儿,挣良心钱,自己也安心些。”
我没有接话,这话不太好接,倘若我顺着他的话往下说,那不就是在否定他之前的努力了吗?于是我只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我们俩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说些无关痛痒的闲话。临走的时候,我同他辞别,再次提起了幼时的那个问题——那你以后准备做什么?
“挣钱,我爹的病……”,我这才想起来,他父亲去年年末出了车祸,落得个半身不遂,现在还在医院的病床上躺着。
他的梦被社会的现实放逐了,就像被人扔在地上的玻璃,碎了一地,再也拾不起来了。只能当做回忆,组成人生的一部分。
不知他年迈后,是否能想起他的歌手梦;想起那双渗血的手;想起那颗炙热的心。
那么,你还记得你小时候的梦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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