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调整7月

2019-08-11  本文已影响0人  大舒兵

今天618,来点惊喜吧!

这几天

小编忙着和小伙伴们奔走相告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

2019年缴存基数调整

开始啦~

今年的基数怎么个调法?

什么时候开始调?

这次的调整会带来什么影响?

涨姿势小课堂正式开讲!

基础知识篇

1

计算口径

        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核定,具体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

    举例说明:

2018年8月入职

A职工2018年8月入职,合同月工资4000元,单位按照规定9月份开始为他缴存,比例10%,月缴存额=400+400=800元。12月底老板发善心给了10000元奖金。

2019年1月

2019年1月开始,月工资增加到5000元,还是按照4000基数交不变。

2019年7月份

这样计算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2018年8-12月的总收入除以5=月平均工资,即(4000×5+10000)÷5=6000元,2019年7月份开始按照这个基数缴=6000×10%×2=1200元。

2019年增加的工资不影响2019年7月份开始的缴存额,到2020年7月份才可以调整。

2

缴存基数上下限

请各单位不要一味的看最低基数,请依法如实申报!

各单位只要如实申报每个职工2018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总额,不用管最高和最低限额的,系统会自动判断。

比如申报了月平均工资总额为30000元,系统会按照最高基数23700元计算缴存额;

如申报了月平均工资总额为2000元(实际上不可能存在这么低的工资),系统会自动按照各地的最低社保缴费基数计算的。

3

缴存比例

小贴士

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必须相同

4

月缴存额

单位缴纳部分=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公积金缴存比例(见角、分进元)

个人缴纳部分=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公积金缴存比例(见角、分进元)

两者相加就是调整后的公积金月缴存额。

案例

王小姐和陈先生分别在两家单位的不同岗位工作,根据他们的工资收入,应该要缴多少公积金呢?

问答

Question1

亲们不要总是问:7月份开始可以增加多少公积金?

关键要看您2018年度总收入有没有比2017年度增加?

每年7月份开始,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应按每个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计缴的月工资基数为职工工资总额,即应发工资。

如果单位未按规定为您在职期间缴存公积金的,您可以向单位提出汇缴要求。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在职期间社保缴费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当地公积金分中心进行反映,以便我们妥善处理。

也不要再问:今年老板给俺加了工资,为什么7月份不调整?

2019年增加的工资不影响2019年7月份开始的缴存额,到2020年7月份才可以调整。

Question2

5

办理时间

缴存基数调整工作从2019年7月1日开始,到2019年8月31日完成。如因未及时调整,对7月至调整月份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时,应做一次性补缴。

高手进阶篇

基础知识讲解完毕,

下面的内容更重要哦~

快拿出你的小本本,

认真记笔记喽!

6

基础信息核对

2018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户)的单位,应在本次调整时,同时开展缴存单位基础信息核对工作。

7

调整方式

通过“网上单位业务”办理

已签约“网上单位业务”的单位,可登陆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www.gjj.suzhou.gov.cn)“网上云服务大厅”,点击“单位网上业务----业务办理登录”进入系统,在“单位批量业务----个人基数调整”里自行进行缴存基数调整,并按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汇缴住房公积金。

通过承办银行网点办理

未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的单位,可携带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网点办理相关业务。

基数调整材料: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表》

《社保结算单》

《2019结算年度职工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

基础信息核对材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基础信息核对表》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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