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每天写1000字故事

老六和小小的一段往事

2018-09-03  本文已影响89人  史派克猫

老六是我们宿舍里最早脱单的那个,据说他和女朋友小小在暑假里勾搭上了。

小小是我们给她女朋友的绰号,平心而论,小小哪里也不小。

大一的时候,我们一群荷尔蒙爆棚的单身汉每周都过单身派对,周六晚上准时开场,从学校匮乏的超市里购买几乎没有酒精的菠萝啤酒,以及卫生质量堪忧的辣条,还特地买了两包纸杯,十二个码成一排, 在北方九月清爽的夜里举杯痛饮,老六是最心不在焉的那个,只是抱着手机嘿嘿傻笑。

国庆之后大家纷纷背来了电脑,每个夜里都去召唤师峡谷战斗,老六没有参战,而是一本正经的说去操场跑步,后来班里的女生私底下问我们他是不是脱单了,为什么每晚都和女孩子遛操场。

靠,他就这么率先脱单了?!

所有的爱情都起源与新鲜感和依赖,或者是趁虚而入,老六的爱情里两者皆有之。

小小当时刚和高中的男朋友分手不久,那是个很高很帅的男孩儿,身边总是有很多女孩子围着他,小小并不是最出众的那一个,最后他们分开了。当你习惯两个人的时候,突然变成一个人,就会发现不知道去依赖谁。

这个时候老六没沉住气,忍不住表白了。

“我会好好对你,让你的世界每天充满阳光。”老六说。

“也不用那么夸张,对我好就行。”小小说,“咱先处处看吧。”

之后两个人开始每天遛操场,小小出宿舍门必然要描眉化妆,涂唇彩,还要对着镜子抹睫毛膏,在当时的大一新生里是一枝靓丽的玫瑰。而老六的出装很少变过,运动鞋、牛仔裤、格子衬衣,还全都不合身,晚上被小小的舍友误认为是远道而来探望女儿的父亲。

当时我对这段感情的看法是……羡慕嫉妒恨的。

大一上学期结束的时候宿舍聚餐,老六把小小也带来了。

他们坐在一起,在桌子下面牵着手,老六笑着,小小依偎在他身边,像个娇羞的小媳妇,看他的时候,眼里都是光。菜一道道上来,还有一锅咕嘟着热气的鱼,我们开了十瓶啤酒,小小喝了一杯就脸颊发红,她是那种不能喝酒的人,于是老六就替她喝。

那晚不知道喝了多少,我只记得最后小小扯扯老六的袖子,抢过了他手里的酒杯,一饮而尽,我们大声叫好。

“你少喝点啦,明天还要赶火车呢。”小小轻声说。

也许那一刻有天使路过,饭桌上突然安静了下来,这个包间隔绝了尘世的喧嚣,而小小的轻言细语隔绝了爱情之外所有的东西,只剩下美好,那是她第一次在我们面前开口说话,之前我们只顾着瞎闹,却从来没有去聆听,可属于他们的那份小幸福却在我们眼皮底下流淌。

突然老六哭了。

“明天我就要走了,就要回家了,我就没法见到你了,寒假很长,真的好长啊,我舍不得走啊。”他的眼泪一直在流,小小从包里掏出纸巾给他擦拭着眼泪,另一只手摸着他油乎乎的头。

“别哭啦,舍友们都看着你呢,傻瓜,你哭什么,我们又不是见不到了,我们还可以视频,可以打电话,寒假结束之后,我们不是又回来了,别哭啦,他们都在看呢。”

“走啦走啦,结账去啦!”我们乱哄哄地站起来,椅子腿在地上摩擦出刺激耳膜的声音,我们拉开包间的门一个一个出去,我走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老六的那颗大头埋在小小的怀里,肩膀在发抖,小小轻轻拍着他的背,轻轻摇晃着身子,我轻轻的把门关死。

我突然不嫉妒也不恨了,只剩下羡慕。

后面的时间过的飞快,快到身边的每个人仿佛一夜之间长大了。

老六的学会了用发蜡做发型,运动鞋只留了一双最贵的,马丁靴和布洛克雕花皮鞋摆进了他的鞋柜,我也没有再见他穿过牛仔裤和格子衬衣,取而代之的是合身得体的灰色衬衣和卡其裤,健身的习惯让他的身材成了衣服架子。

他在宿舍里待的时间也越来越少,每天早出晚归,我们在宿舍里呼呼睡觉的时候,他在陪小小上公选课,我们穿着拖鞋裹着外套去食堂打饭的时候,他把给小小买的热乎乎的地瓜揣在怀里,晚上我们在宿舍里例行游戏的时候,他在陪小小上晚自习,冬天的晚上很冷,自习室关门的时候,路上总是很多人,小小把手揣进他的口袋里取暖,然后他一个人冒着寒风走20分钟回来。

有一天晚上宿舍熄灯之后,我们在床上躺着聊天,聊着聊着来了兴致,就拿出来剩下的啤酒和花生,在宿舍中央支了一张小桌子,几个人围坐一圈,我们的眼睛已经习惯了黑暗,凭借走廊里微弱的光源也能看清花生米。

“我们要搬出去住了。”老六开了一罐啤酒。

“我靠,可以啊!”我给他一拳,“这小日子过的,舒坦!”

他嘿嘿笑起来,黑暗中露出一副欠揍的嘴脸。

“所以,你大学就只打算谈这一个呗。”舍友问,“完了毕业就结婚,不亏吗?”

“那肯定的啊,亏啥,我觉得这样挺好,”老六说,“我们俩打算毕了业出去闯闯,挣点钱,找个她喜欢的地方住下来,然后养只猫,哈哈哈!”

“怪不得你小子那么用功,比不了比不了!”

“你们也得抓紧哈,再不谈就老了!”

“喂,貌似你会老的更快吧,住一起我怕你这小身板扛不住!”

“得了吧,我可很厉害的,要不咱俩试试?”

“来来来,试试就试试!”

我们几个闹成一团,在床上打滚,声音大到隔壁宿舍砸墙抗议,最后一脚踢开我们宿舍门加入战团,平日里我们厮混在一起,闹起来都无法无天,后来闹累了,他们回去了,我们也又躺回去,凌晨不睡觉第二天会很难受。

我看到老六抱着手机,眉头紧锁着打字,最后手机一丢,躺尸睡觉。

不久他就搬出去了。

他们在校外租了一间小屋,没有空调,没有风扇,但是拥有从来不会断的电,以及一个可以随时用的热水器和一张双人床,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这间小屋里拥有彼此。

“我们有家了。”老六从背后抱住小小,他们一起看向窗外,外面是四线城市并不繁华的夜景,篮球场上有男生在打球,不时的发出撞击声,一辆公交车在学校后门刹车停下,学生们提着大包小包的零食回来,小情侣们手拉手,女孩儿的头上带着闪闪发光的牛角头饰。

“就一间小屋,还家呢。”小小说,“这破地方”。

老六笑了,“将来我挣了钱,就买一套大房子,那里有空调和电视,还有厨房,我给你做饭吃,周末的时候我煎个牛排,点个蜡烛,咱们搞个烛光晚餐。”

“你说的啊,我还要个猫,狗也行。”

“还是养猫吧,狗得天天遛。”

“是你遛,又不是我遛。”

“好好好,我遛,那你干嘛。”

“我?我就负责养它爱它呀,哈哈。”

“那你怎么不养我啊?”

“我还指望你养我呢,我可挣不了很多钱,”小小说,“你……你手老实点,窗帘拉上……外面都看到啦!”

他们开启了同居生活,老六买回来大米,对着网上的菜谱用电饭煲做了土豆香肠焖饭,用极大的耐心研究出了电饭煲红烧肉,在小小的要求下还用电饭煲做出来可乐鸡翅。

他做饭,小小就去刷锅洗碗,把屋里打扫的干干净净,老六衣服洗得不勤,她就一起洗掉,和她的内衣一起晾在阳台,大风刮过的时候它们在衣架上翩翩起舞,像两个人跳着华尔兹。每天晚上老六都要打两盆热水,喊上小小一起泡脚,小小说她的脚丫子很干净,不像某人,老六认真的告诉她,多用热水泡泡脚,以后就不会体寒。

睡觉的时候他总是伸出一只胳膊,小小把脑袋枕在上面,直到她安然睡着,他才小心翼翼地把手伸出来。

有天晚上我正在宿舍里听歌,老六进门来,书包往床上一扔,坐在凳子上翘着二郎腿,眉头紧锁的玩手机,满脸写着“我们吵架了”。

“吵架了,哈?”我摘下一只耳机来。

“嗯。”他说。

“这是肯定的嘛,你看看,两个生活习惯完全不一样的人住在一起,不打架才怪,”我说,“这是磨合期,过去就好了。”

“嗯。”他点点头。

我挠挠头,不知道该说啥,他很久没回来了,我也貌似很久没有见过他,今天的他一脸疲惫,和刚恋爱时的意气风发完全不一样。我想了想,从口袋里摸出根烟来递给他,他一愣,摆摆手,“我不会抽。”

“我是觉得此情此景你很适合来一根儿。”

他笑笑,没接,这时外面传来隆隆的雷声,我们一起朝阳台看去,浓重的云团被隐隐的闪电照成紫红色,仿佛有蛟龙在云层中作弄风云。

“她还一个人在家,她最怕打雷了。”老六狠狠盯着窗外。

突然间闪电照亮了整个天空,宿舍如同白昼,几秒钟后雷声袭来,那是我这辈子听过最响的雷声之一,连窗户都在震动,女生公寓一片尖叫,我踉踉跄跄的后退几步,反应过来之后扑过去关上窗户,然后那扇窗开始噼里啪啦的响起来,像是有铜板砸在上面。

“靠!”老六扭头就跑,和几个淋成落汤鸡一样的舍友擦肩而过。

“你东西还没拿!”我大喊。

门外穿来咚的一声,那是他从五级台阶上跳下去的声音。

他跑到一楼,一群人淋得衣服紧贴在身上,露出干瘪的肋骨,一个高个子男生潇洒的捋着滴着水的头发,做成了一个满是头油的大背头,门口像被一层水帘遮住,雨太密了,每一滴雨都在地上溅起一圈水花,他想也没想冲出门去,宿管大妈站起来想抓住他,可惜晚了一步,只能在屋檐下大喊:“下着雨呢,回来!”

他没回头,这是入秋前的最后一场雨,大到离谱,夹杂着北下的冷气,雨水狭裹着泥土沿着马路流下,他的脸很疼,眼睛被雨打的睁不开,突然一道闪光照亮他全身,紧接着是鸣笛和刹车片的声音,司机还来不及开口骂,他大叫着对不起跑开,身影消失在雨幕。

他住的楼太老了,老到灯泡都坏了,每次上楼都要开手电,冷风在楼道里游走,他的肺却炽热的仿佛要燃烧,他扶着楼梯开始爬楼,另一只手摸索着钥匙,雷声越来越响了,他借着闪电的光打开大门,屋里黑漆漆的,他们的小屋门里透出一线光亮,他推门进去。

所有的灯都亮着,小小在床上裹着被子,缩成一团。

“别怕,我回来了。”他说,突然间被单掀开,小小扑进他怀里放声大哭。

“你不是走了吗,不是嫌弃我吗,怎么回来了。”

“不放心,回来看看。”

我一度以为相爱的人会一直在一起,后来发现这只是我幼稚的一厢情愿,毕业的时候他们还是分开了,因为不是同班同学,所以并没有什么尴尬的偶遇,而且这时候每个人都在忙自己的事情,我在走廊里见到了小小,她穿着一身小黑裙,脚上一双皮革绑带凉鞋,拖着一个粉色行李箱。

“嗨,好久不见。”苏晓涵朝我挥挥手,笑了一下。

“这么快就要走啊?”我问。

“嗯,我要回家了,也老大不小了,回家之后得忙着相亲了。”她说。

“22岁,老吗,还年轻呢。”我说。

“对女人而言,不年轻了,我先走了哈。”她朝我笑着挥挥手,扭头拖着行李箱走了,她新做了发型,以前的黑长直烫成了颇有韵味儿的大波浪卷,只是步伐有点迟滞,带着点老气,真如同她说的那样。

几秒钟后我想明白了,她把四年的青春和爱情都给了一个人,现在已经精疲力竭。

我和刘瑾言告别是在下午,那天下午风和日丽,阳光并不燥热,风吹过的时候树枝珊珊抖动,光影的碎片在地上跳跃。我们在操场的台子上坐着,有情侣手拉手在约会,中央的绿地上有一支足球队在训练。

“你们分开了啊?”我问。

刘瑾言点点头,“其实我们俩不合适。”

“那你们为什么开始?”我说。

他一愣,“我提分开的时候她也问过我这个问题,怎么说呢,一开始我真的很喜欢她,觉得她哪里都好,也确实想让她每天都开开心心的,我对她真的特别好,给她买饭,给她打水,陪她自习,帮她解决身边各种烦心事,现在想起来,我们还不了解彼此,仅凭新鲜感就在一起了。”

“也挺好的。”我说。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盒万宝路,老练的一抖烟盒,甩出最后两根来,我接了一支,和他一起点上,他的那根迅速的燃烧着,灰色的烟灰抖落在地上。

“我没法跟她交心,”刘瑾言苦笑着说,“我的一切都围着她,可我发现她并不能理解我,也并不支持我,甚至也不为我改变什么,很可笑,对吧,我们提过很多次分手,可最后都是一方心软而告终了,其实我们俩不是一类人,完全不兼容。”

“所以,其实你并不开心。”我说。

“嗯,貌似错过了很多合适的姑娘,也没交到什么知心的朋友。”他说,“这四年真他妈累啊。”

毕业生专设校车开来了,一辆去高铁站,一辆去汽车站,一辆去普通的火车站,我们要登上不同的大巴,驶向不同的终点,“拥抱一下吧。”他说,我们张开双臂,互相拥抱着彼此,然后告别,上车,一起开出校门,然后朝两个不同的方向驶去。

那段开始就注定会结束的爱情最终成了一段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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