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了两年,放下只在一瞬间。
喜欢,可以维持多久?
很喜欢呢,又能保持多久?
《重庆森林》里金城武饰演的何志武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什么东西上面都有个日期,秋刀鱼会过期,肉罐头会过期,连保鲜纸都会过期,我开始怀疑,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是不会过期的?
何志武还说:其实了解一个人并不代表什么,人是会变的,今天他喜欢凤梨,明天他可以喜欢别的。
M小姐喜欢了V先生两年,默默喜欢的那种。
可,放下他,只用了一瞬间。
图片来自网络首先,男女之间相处愉悦却未察觉对方情愫这件事是有悖于常理的,如果发生,只能用渣来形容钝感的那一方。
两年来,M小姐明示暗示,V先生一直没有表态,揣着明白装糊涂,却一直周旋、满足于两人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中,直到V先生有了女友。
当然,即便如此,他依旧以朋友的身份与M小姐继续一切愉快的相处,吃饭喝酒聊心事。
能够保持这种关系,无非两个原因,一方不舍,一方享受。
M小姐自然是不舍的一方,连表达出真实情绪都不敢,委曲求全一直做朋友似乎是M小姐最乐于接受的关系。不敢表白,怕被拒绝,怕连朋友也难维系,可不表白,就一直要收起自己对心上人的喜欢,去接受一切可能会伤害到自己的事。
比如,眼睁睁看着他恋爱,再看他分手,经历着、陪伴着,循环往复。
连M小姐都不曾料到,自己会在V先生恢复单身的日子里,“放下”他。
是的,没有出现新人,只是纯粹的不喜欢,像她当初喜欢他一样的纯粹。
她说,突然有一天醒来,发现自己无感了。
V先生时不时还是会出现,无感。
V先生的点赞,无感。
V先生的评论,依旧无感。
她知道,这份感情大限已到,累了。
图片来自网络M小姐回忆说,之所以喜欢了V先生两年,是因为她每次都在期待,而每次不一定会落空。这个“未知的不一定”就是V先生带给她最致命的诱惑。
他不爱她,却可以时不时出现,陪她、伴她,和她做很多容易让正常人误会的事。
M小姐略带自嘲地回忆说,
第一次和他单独出去,服务员拿来一瓶水,他很自然地接过,完全不记得身后还有一个她。
第一次和他单独看电影,他放松到睡了半程。
第一次正式吃饭,貌似是她买的单。
第一次
……
他们从来没有过争吵,争执都没有。
因为M小姐不敢。
就这样,在卑微的喜欢中,M小姐和V先生纠缠了两年。
我问M小姐,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让她可以在一瞬间失去了对V先生的喜欢。
她说,可能是一瞬间接受了“他不喜欢我”的现实,是那种“敢于面对”让自己一瞬间放下了全部,包括对他的执念。
她回忆的时候反复提到说:你看,从一开始就能判断出这个人对自己没有喜爱,连一丝丝怜香惜玉的情感都没有,又怎么可能滋生出男女之情,是自己不愿面对,贪恋这种彼此不清不楚的暧昧罢了。
图片来自网络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喜欢”到什么程度,才能质变成“爱”。
可我发现,也许一辈子也不能。
“爱”这件事很微妙,我愿意相信,爱是一瞬间的事。
对的人,在第一时间就会感知到这种特殊的情绪,它无色、无味,但就是那么奇妙,它会被我们所感知。
我也不知道“喜欢”或“爱”要如何保鲜,我只是在思考,面对“喜欢”或者“不喜欢”,如果我们都可以诚实一点,是不是幸福的人会更多一些。
“不喜欢”的趁早放手,“喜欢”的勇敢去追,人生不是应该奔着真正的开心而去吗?
少一点将就,少一点凑活,让产生化学反应的人在一起,多简单,多纯粹,多好。
可我知道,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