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宾诺莎之《伦理学》中的物质和精神【上】
斯宾诺莎之《伦理学》中的物质和精神【上】
到底什么是精神,什么是物质呢?
像一些缺乏想象力的人说的那样,精神是物质吗?还是如另一些富于想象的人说的那样,形体仅仅是一个观念?精神进程是大脑进程的原因还是结果?或者如马勒伯朗士所说,他们互不相关,彼此独立,只是凑巧平行罢了呢?
但是,斯宾诺莎回答:精神不是物质,物质也不是精神,大脑进程既不是思想的原因,也不是结果,这两个进程之间也不是相互独立和平行的。
因为它们并不是两个进程,也不是两个实体。
它们是同一个进程,从内部看是思想,从外部看是运动;而且只有一个实体,从内部看是精神,从外部看是物质,但是现实中却是两者复杂的统一混合体。
精神和形体并不相互作用,因为它们不是异质的,它们是一回事。
“形体无法决定精神的思考,精神也无法决定形体保持运动或维持静止,或其他任何状态。”
因此,最简单的理由就是“精神的决定和形体的欲望决定……是同一的”。
而且整个世界都是照此方式双重统一的,无论在哪儿,都有一个外部的“物质”进程,但只是真正进程的一方面;如果以全方位来看,还将包括内部进程,虽然程度不同,但都与我们能见的自身精神进程相关。
内部的“精神”进程在每一阶段都与外部“物质”进程相一致,“观念的秩序和联系与事物的秩序和联系相同”。
“思考实体和外延实体是同一的,只是通过这样或那样的属性或方面被认识。”
“一些犹太人似乎理解了这一点-——-尽管充满疑惑,因为他们说上帝、上帝的才智和他的才智所认知的事物是同一的。”
如果广义上说“精神”与所有神经系统的分支相同,那么“形体”上的每一处变化都将伴随着“精神”的相应改变,或者更好的说法是形成一个整体。
“正如思想和精神的进程在精神上相互连接和排列,所以形体的变化和通过情感影响形体变化的事物将按照它们的顺序安排。“
且,”任何形体变化都在精神的认知范围内”,而且有意识或无意识地都会被感知到。
正如被感受到的情感是整体的一部分,循环、呼吸和消化系统的变化是其基础,所以一个观念伴随着“形体”改变仅仅是复杂的有机进程中的一部分,即便是数学中极微小的细微之处也与形体相关。(“行为主义者”不是曾经提出通过录下思考时声带无意发出的震动来探索人的思想?)
在尝试去除形体和精神之间的区别后,斯宾诺莎继续将理智和意志之间不同程度的差异整合为一个问题。
精神是没有“能力”的,才智或意志不可以被称为实体,想象力或记忆力也不行。
精神并不是处理观念的机构,而是在进程和相互联系当中的观念本身。
才智仅仅是一系列观念的抽象和简略形式,而意志是一系列行动或意愿的抽象形式。
“才智和意志与这样或那样的观念有关,或者与意愿有关,就像岩石的构成对于这块岩石和那块岩石一样。”
最终,“意志和才智是同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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