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合不合适的人谈合不合适的恋爱,合不合适?
原谅我,又来谈一些‘敏感’的话题了。但在这之前,先容许我谈一点别的事情,当然,和本文有关系的。
路易斯谈到,人生有四境:无魅、附魅、祛魅及复魅。读过之后,暂且说说我的理解:魅,魅力也,心之向往所在。无魅,则是没有魅力,没有兴趣;附魅,就是说魅力附了上来,从没有魅力开始变得有魅力;祛魅,是在附魅之后,又渐渐地失去了魅力;而复魅,就是最后一个阶段,在失去魅力之后再一次的恢复了魅力。
具体来说,路易斯给我们举出了一个例子,他是这么说的:
我想,最明显的是爱情。我们都记得那个无魅阶段,那时候女人对我们没意义。后来,坠入爱河,当然就是附魅了。后来结婚,在婚姻前期或中期,好了,祛魅来了。所有许诺,到头来都像是空头支票。没有女人值得期待——
……因为这样的话(没有结婚),你就不可能理解这一特殊形式的复魅。我想我给一个光棍解释不清楚,如何到了一定时间,猛然想起燕尔新婚时的幻梦。……就像贝壳躺在清澈见底的池塘。
我想通过这个例子,大家已经能稍微清楚这样一个概念了。但是不得不再次提起路易斯给我们的两个提醒:
一,关于读书,我们到底在读一个无魅者还是一个祛魅者?如果是一个无魅者,把那书烧了。当然,这是作者的幽默。但是提醒了我们,无魅者没有真实的经历,所写的东西不过是凭空臆想。祛魅者尽管现在也没有‘魅’,但至少他经历过,所以,最值得读的就是复魅者了。
二,我们要特别注意区分“无魅”和“祛魅”。很多时候我们以为自己是祛魅,但实际上我们才处于无魅的阶段。这样做的危险在于我们会不知不觉得自高自大起来,以为自己什么都经历过,俨然一副专家的样子对别人进行说教。其实,自己也不过是无魅阶段,并没有经历什么。不知读者如何,牧羊信在听到“哎呀,你所说的我都经历过……”然后吧啦吧啦一堆思想教育,我每每遇见这样的情况,即使我不是当事人,也会感到一丝不快:你自以为自己经历了,却忘了体恤正在经历者的难处,只顾着炫耀自己的经历丰富了。然而,你这样做,或许于事无补。
因此,我自己也不得不很小心,提防自己越界,去谈论自己本不知道的事情。然而若有人自以为自己知道什么,按着他所知道的,他还是不知道。但保罗又说,我有几分知识,就有几分自夸。因此,我们也要把自己看的合乎中道,有的,不要谦虚说没有,没有的,不要骄傲假装有。
关于爱情与恋爱,我算是什么呢?无魅吗?排除法,不是的,我早已经拜倒在爱情魅力四射的石榴裙下;附魅吗?确实有过,然而好像现在又不是对爱情特别期待。所以,姑且算是祛魅吧,过渡状态,经历了附魅的阶段,爱情的魅力慢慢散去,平淡了下来。希望复魅的那一天,自己的爱情能完全的成熟。
说了这么多,也无非想说,自己写的东西,一定不要超出自己的经历和所见所闻。所以,既然今天我们要谈“恋爱”这件事(是谈恋爱这件事而不是谈恋爱,嗯,又调皮了)我们就要先定位自己,到底是处于哪一个阶段?无魅?附魅?祛魅?复魅?其实,也不必拘泥四种阶段,过渡阶段也是各不相同的。
无魅的阶段就不用分析了,没有兴趣,当然不会被这个问题所纠结。问题在于,附魅和祛魅这两个阶段,害苦了不知道多少人。常说的婚姻七年之痒,大约就是在祛魅的阶段吧,那些坚持到复魅的人,才能成就金婚。
附魅,不只是魅力附到了对方的身上,也附到了自己的身上,两厢情愿,双双坠入爱河,这个时候,就算是天大的阻力,也是没有办法阻挡他们两个人在一起的。等到了祛魅的阶段,各种问题就出现了,如果双方争执不下,便只能后来就没有后来了。
正是在附魅的阶段忽略的问题,为日后祛魅阶段种下了祸根。地域差异,性格差异,家庭观念等等等等,一旦开始面对,总会觉得有气无力难以应付,而这一切,是两个人在爱情附魅时就贸然开始恋爱所始料不及的。
在这里又不免谈到开始恋爱的几种情况,一种是家里介绍,一种是两个人自己谈,但是报告给牧师或者教会负责人让他们监督,还有一种就是自己私下里就开始了。前两种各有利弊,我们可以稍作对比,最后一种则是百害无一利,稍后再谈。
曾经在日记中,我把两者分别称为“传统相亲”和“自由恋爱”,现在暂且延续使用吧。传统相亲中占主导地位的是父母,或家族,这延续了中华民族的传统“孝”。听从父母的安排,不敢丝毫违背。而自由恋爱则是自己做主,更多的顺着自己的意愿。不可否认的是由于青少年目光的短浅、志向的易变而导致自由恋爱的保障系数降低了许多,由此带来很大的混乱。但是传统相亲的弊端也是那么的明显,把自己的婚姻交给别人来决定岂不是更有风险与挑战暗藏其中?
最后那篇日记中写到:当人们不尊重婚姻的时候,无论何种方式,都不能给人带来幸福。由此看来,父母做主不行,自己做主也不行,唯有让主做主,才能得到婚姻里真正的幸福。
婚姻,人人都当尊重……
当然,让主做主,很容易变成一句空口号,毕竟现实生活中还是需要那个一锤定音的人。是谁,让主做主?还是我,是我要让主做主,而不是别人在我的婚姻上让主做主。因此,自己决定性作用,同时寻求别人的帮助,这方为上策。
因此我们建议,即使两个人开始谈恋爱,也最好告诉教会的负责人,或牧师,让他们帮忙监督,帮助你们更好的负起责任,认真地对待感情。如果只是两个人两厢情愿的私自谈了起来,不仅仅可能会给彼此带来伤害,也有可能会影响到其他的弟兄姊妹。因为别人还不明白什么情况,就只见你们眉来眼去了,岂不是要动摇他们的信心吗?倘若你们是公开的恋情,则他们就可以坦然的对你们进行监督了。
最后回到标题,合不合适的问题。有时候,不止在面对爱情,在面对友情时也会无奈的感叹: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但是,分,本不是上帝的心意。既然上帝要求我们合一,祂就不会将难担的担子加在我们的身上。因此,你们谈恋爱,不必说合适不合适,可以说容易不容易。比方说,你们两个人都是独生子女,又是异地,那么我不能说你们不合适,只能说你们如果在一起的话,很不容易。再比如,一方有信仰,而另一方不信,如果执意要在一起,就要面临观念不和的问题。你们会面临比别人更大的难处,这就是事实。借用保罗一句话:然而这等人肉身必受苦难,我却愿意你们免这苦难。
因为一些现实问题,是仅仅凭着感情无法解决的——正如某人提醒我的一样—:我不相信只有心的爱就能够幸福——我们需要面对实实在在的问题。譬如说上面提到的问题,你们达成一致了,很好,只是日后多吃一点苦而已;但是如果不能达成一致,那将如何是好呢?所以,一些问题提前想清楚并不是坏事。甚至,刚开始的海誓山盟,也会在现实面前分崩离析,这事谁又能当得起呢?
顺便对某人说一句,希望某人能看到:你说,你不相信只有心的爱就能够幸福。你所谓的幸福,是不是已经有一部分建立在物质基础上了呢?显而易见,不能让物质作为幸福大部分的基础——如果只有物质而没有心的爱,根本不可能幸福,甚至那都不算爱。所以一定要把握好比例,真诚的心加上不多不少的物质基础,祝你幸福。
最后总结,合不合适的人,合不合适的时机,合不合适的方式,合不合适的地点,合不合适的阶段……合不合适?只有答案都是合适,才能谈合适的恋爱,否则,跟合适的人以不合适的方式或跟不合适的人以合适的方式都不是完美的。
跟合适的人,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用合适的方式,谈合适的恋爱。嗯,就这样。
因此,慎重的恋爱吧。不是提醒别人,牧羊信,提醒你。按耐住自己心中蠢蠢欲动的想法,逃避少年的私欲,同那清心祷告主的人追求公义、信德、仁爱、和平。不要被一时冲动昏了头脑,不要对爱情产生不切实际的想法,但也不要对爱情产生恐惧。尊重婚姻的人,会蒙上帝喜悦的。
最后,且容许我用两个字形容一下我的女朋友:
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