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世中的二三两酒想法

以人民的名义看新闻联播

2017-07-07  本文已影响59人  斯然说

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发了个文件,大概意思就是说,在重要的宣传期内,卫视原则上不能安排播放古装剧、偶像剧等娱乐性比较强的电视剧,既然是原则上不允许,肯定有例外,例外是什么,天知道。

反正游戏的最终解释权在广电总局,霸王条款,硬,上弓。

与此同时,广电总局的文件还列出了一系列参考播出的电视剧,看了下名单,什么将军农民、火线出击、女兵出击、北京地铁等,和教育部长提出来的教育理念基本一致,要主旋律,要又红又专。如下图所示:

这些被列出来的电视剧,质量如何,没看过,我不知道。但即便再优秀的电视剧作品,以这样的名义被打包播放,不是污点胜似污点,大家一直觉得这个屋子关的都是猥琐大叔,突然走出去一个宋仲基,那也是贴着猥琐大叔标签的吧?

从行政划分来看,广电总局属于国务院直属机构,有制定部门规章的权限。但是,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属于其内设机构,以“司”的名义发布的文件,是个什么性质我也不清楚,反正不是法律也不是规章,顶多算个红头文件。

不过,谁在乎它是不是法律呢?即便不是,也得屁颠屁颠的遵守,喝着南瓜汤,吃着红米饭,看着主旋律,只能听,不能说。

看着大家都在批判这条规定,仿佛看到了被骂了几千年民族汉奸的秦桧一样,为了维护南宋皇帝的皇位,按照赵构的意思,防止宋徽宗、宋钦宗回来,引发皇位大战,力主求和、害死岳飞,幕后主使者不就是赵构老大哥么?

不过话说回来,哪个皇上不是既要当xx又要立牌坊的?只是这口锅,秦桧一个人背的差点要驼背了。当年即便秦桧没有用“莫须有”的罪名害死岳飞,也会有躲猫猫死/喝水死/吃饭噎死/坐马摔死/就是要你死等方式。

如同广电总局,它是为人民服务的国家行政机关,自然要执行某组织和某人的意志,不过在具体执行的过程中,用什么手段执行到什么程度而已。

面对妄图想跨出包围圈的人,有的会把枪口抬高一厘米,有的会把机关枪换成迫击炮,打的逃难者血肉横飞,目前看来,后者居多。

当年《人民的名义》播的如火如荼时,设置了只能夸不能骂的舆论防火墙模式,这很好,既保障了民众言论表达的权限,又呈现了舆论形势一片大好的光景,干得很漂亮,如上所愿。

咪蒙公众号开禁的那天,有个媒体圈的人说,咪蒙怎么又发文章了?像这样的人,她的号就应该永久封掉,天天传播极端观点。一个天天和新闻打交道的人,思维里满是“你的话不对所以我不能让你说话”的专制因素,广电总局不让我们看太娱乐化的电视剧,多看主旋律的专红作品,已经让我们有很多选择的余地了。

我还是觉得中国人民是拥有宪法规定的每一个权利的,只不过每一个权利行使方式的规则和最终解释权不在我们手里,我们还是有选择的,我们可以以人民又红又专的名义,看新闻联播,看手撕鬼子,看养生专场,看迅速治愈前列腺各种增生的专业广告,嗯,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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