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论偏官取运
偏官取运,即以偏官所成之局分而配之。煞用食制,煞重食轻则助食,煞轻食重则助煞,煞食均而日主根轻则助身。忌正官之混杂,畏印绶之夺食。
煞用印绶,不利财乡,伤官为美,印绶身旺,俱为福地。
七煞用财,其以财而去印存食者,不利劫财,伤食皆吉,喜财怕印,透煞亦顺。
其以财而助煞不及者,财已足,则喜食印与帮身;财未足,则喜财旺而露煞。
煞带正官,不论去官留煞,去煞留官,身轻则喜助身,食轻则喜助食。莫去取清之物,无伤制煞之神。
煞无食制而用刃当煞,煞轻刃重则喜助煞,刃轻煞重,则宜制伏,无食可夺,印运何伤?七煞既纯,杂官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