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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眼中的枣庄 | 滕县改革商业方便群众

2017-12-27  本文已影响0人  枣庄档案

《人民日报》1985年1月22日第一版

滕县改革商业方便群众

早市摊点连摊点  夜市照亮一条街

本报讯 记者费伟报道:山东省滕县商业局在改革中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去年5月下旬以来,开办了早市和“夜市一条街”,并采取有效改革措施,使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得到显著提高。去年6至12月实现利润一百九十七万元,提前两个月完成全年计划,比1983年同期增长83.43%。

滕县商业局从提高社会效益、方便群众生活出发,首先改革了长期以来商店和机关工厂一起上下班的不合理的营业时间,在县城最繁华的街道办起“夜市一条街”,把包括吃、穿、玩、用等方面的二十几个大小商业网点的营业时间全部延长到晚上九点,有的一直营业到深夜十二点;所有的饮食服务网点都办早市,营业时间比以前提前一个多小时。

滕县县城只有十万多人口,客流量小,为了提高经济效益,把“夜市”、“早市”坚持下去,滕县商业局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撤销五个统负盈亏的总店,将管理权限直接下放到自负盈亏的核算单位,提高商业网点的自主权。同时建立承包经营制,把经济指标层层分解到门市部、柜组,使经济效益与职工经济收入直接挂钩,提高职工积极性。

原来供应的部分早点一般是隔夜做,现在现做现卖,并且增设网点三个,增加零售流动摊点三十三个,供应的早点价廉物美又十分方便,早点销售量猛增,12月早市月盈利已达一万六千多元,比开办初月利润翻了近一番。办夜市的国营、集体、个体户商店已有七十多家,加上流动摊点,真正亮了一条街。群众的消费习惯随之改变,营业额不断上升。现在百货大楼一晚上营业额最低一千多元,最高可达三千多元。国营商店夜市总营业额12月份比5月份增长一点八倍,已达十三万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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