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刺死辱母者」讲讲我这一年都在干什么

2017-04-02  本文已影响0人  雅和南一路博尔赫斯

「对于犯罪最强有力的约束力量不是刑罚的严酷性,而是刑罚的必定性。」

                       — — 「论犯罪与刑罚」


「我们所寄身的这个时代,正浸淫与一种整体性的堕落之中。」

                                         ——蔡元培


到现在我只在表哥的提问下简明扼要的谈过一点我的看法。

并且最后还补充一句「让我们一起等待二审判决书。」

大三开始话越来越少,在没有十足把握之前不敢口出狂言,这样看来三年的法学教育似乎让我唯唯诺诺。不,并非如此,真相是我对我的每一句评论要求有理有据,毕竟我开始明白「对自己每一句话负责」这个道理,我想践行它。若是再如刚进校门那般坚强无知,会对不起lawyer这个光环,羞耻感会蔓延。


下面是我的一点幼稚的看法,憋想办法说服我,没用的。哪有什么高傲可言,只想留住每个人心中的哈姆雷特。

我们基数相当的民众在看待一个法律问题的时候依然选择让伦理常情理所应当的站在制高点毫无保留支配着法律,情理和法律本不应该出现冲突,但如今中华民族血液里某些道德观念在被市场经济滚滚洪流无情冲刷之后和法律之间形成的断层已经巨大到我们无法忽视。轰轰烈烈跌跌撞撞几十年的普法工作收效如何?各位依然凭借一己之力营造出如洪水猛兽般的社会舆论持续冲击着法院判决。当「依法治国」成为社会群体当中一小部分人的使命之后,缺失了基础它的苍白会本相毕露。民众对于现行法律的认可程度提不上去之后咋整?修法?一群动辄修法的动物似乎并没有体会到法律的精髓应当来自于运用法律人的智慧诠释它而不是重新搭建框架陷入可悲的死循环。

「我们不应该受到愚弄,生活在虚假的安全感之中。」

关于这个事件,私认为最为靠谱的自媒体评论是「香港凤凰周刊」。不得不说人家的记者真的跑得快。刺死辱母者案引争议 真不是法律惹的祸

最后,能引起社会各界广泛争论似乎也表明:南方集团的威力尚存。


我本意不是过过嘴瘾,怀着借此警醒自己的美好愿景我要说出20岁的生日愿望了:

保持敏锐

希望你们能感受到从19到20我的点滴成长。蒙田讲「自爱者方能为人所爱。」,尼采说「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我希望竭尽全力优美的生活下去,毕竟我父母那么爱我从没想过要二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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