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

《查令十字街84号》——被誉为“爱书人的《圣经》”

2019-01-20  本文已影响71人  四月不见
随拍

得知这样一本书的存在,是在和一位朋友的聊天中。在闲逛之余,她与我们分享她最近看的一本书,书名叫《查令十字街84号》,一本以书信来往的形式,记录了一段围绕着一个书店和一个寻书女子之间的故事。

虽然朋友也只是对这本书作了一些简单的描述,但我已经在脑海里把它列入了我的书单列表里。因为我喜欢读一些带有时代感、真实感的书,我想,这一本书应该不会让我失望。

连续着两个失眠的夜晚,我终于把它看我了。它果然没有让我失望。

准确来说,这不是一本常规排版编写的书。它只是把这二十年来,作者与书店之间曾经漂洋过海的来往书信,按时间的顺序排列起来,然后封装成书。正因为这样,这书信里面的情谊,才能更加真实的记录在书中。

两个素未谋面的人,因为一些再正常不过的商品需求关系,住在美国纽约的一位爱读书的女剧作家(准确来说是对文学作品非常挑剔),向英国伦敦的一家小书店写信寻书,正好该书店收有满足这位小姐的书,于是他们就开始了这长达二十年的书信来往。

他们未曾相见,确如同亲人。他们未曾谋面,却如同知己。

每年一到春天,我就会“大清仓”,把一些我再也不会重读的书全丢掉,就像我也会把再也不穿的衣服扔了同样道理。倒是旁人都很惊讶,依我看,他们爱惜书本的方式才奇怪呢。他们买一堆新出版的畅销书,囫囵吞枣似的看完,我常想:他们也未免读得太潦草了吧。然后呢,因为他们从不重读那些书,不消一年,书里头的内容早就被他们抛到九霄云外!不过,当他们看见我把书一箱一箱地往外扔时,却又露出一副“这怎么得了!”的表情。要是照着他们的做法:买了一本书,好——读过了,好——上架,好——没事了,一辈子也不会再去碰它第二回,可是呢,“丢掉?万万使不得呀!”为什么使不得?我个人坚信:一本不好的书——哪怕它只是不够好,弃之毫不足惜!

我也是一个爱书之人,但我也同时是一个懒惰的人。很多时候,很多书,我看完了第一遍,感觉非常好看、写的非常好,然后我觉得,我一定还得看第二遍才行,然后我把它合上,放上书架,然后,就没然后了。现在想想就有罪恶感,好书就应该反反复复地去品尝,而差的书则弃之而不憾!

人类发明了文字,懂得写成并印刷成书籍,我们便不再徒然无策地只受时间的摆弄宰制,我们甚至可以局部地、甚富意义地击败时间。
书籍,确实是人类所成功拥有最好的记忆存留形式,记忆从此可置放于我们的身体之外,不随我们的肉身朽坏。

也许这就是书籍的力量,脱离时间与地域的束缚而存在。

一本书的再阅读不仅仅只是可能,而是必要,你不能希冀自己一眼就洞穿它,而是你十五岁看,二十岁看,四十岁五十岁看,它都会因着你不同的询问、关注和困惑,开放给你不一样的东西。

从事出版已超过半辈子之久,我个人仍始终有个问题得不到满意的答案:我始终不真正明白人们为什么不买书?这不是全世界最便宜的一样东西吗?一个人类所曾拥有过最聪明最认真最富想象力最伟大的心灵,你不是极可能只用买一件看不上眼衣服的三千台币就可买下他奇迹一生所有吗(以一名作家,一生十本书,一本书三百元计,更何况这么买通常有折扣)?你不是用吃一顿平价午餐的支付,就可得到一个美好的洞窟,以及一个由此连通的完整世界吗?

本书的中文版译者是陈建铭,翻译得非常好,作者海莲•汉芙的幽默手笔也翻译得非常接地气。正因如此,我更加想去见识一下原版的了,希望我这次能够真正快速的行动起来吧!

If you happen to pass by 84 Charing Cross Road, kiss it for me! I owe it so much.

这句话给这长达二十年的书信通信画上了一个句号。

P.S. 始终抵挡不住内心的诱惑,今天中午一觉起来(别问我为什么中午才起床,\捂脸…),立马就去某电商平台买了它英文原版书,有点小贵,心疼一下自己,希望拿到实体书后不会让我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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