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探戈
多年前读过严歌苓的《太平洋探戈》,这本书在严歌苓的小说中不算太有名,薄薄的一本,我却觉得比她的其他小说都动人。故事讲的是一个中国杂技女演员和一名澳大利亚画家的爱情,一场兜兜转转的缘分,在不停地错过后终于跨越太平洋,相逢在世界另一端的美国。一个关于宿命的故事。
当罗杰在澳大利亚的红土地上光着屁股跑的时候,毛丫还没出生。罗杰8岁的时候爱上画画,父亲不支持,罗杰偷着画。15岁的时候,罗杰居住的澳大利亚乡村来了一个杂技团,罗杰去看了,就此被里面的训虎女郎深深迷住了。罗杰后来总结他痴迷训虎女郎的原因是:训虎女郎有一个主题,这个主题就是她狂热地爱着的那件事——她的训虎表演。她的自得其乐不需要太多供给,她对这世界一无所求——她那心灵的自给自足使得她那么淡然又那样不群。
罗杰疯狂痴迷画画和训虎女郎的时候,中国的毛丫刚出生就被遗弃。幸运的是,毛丫被她师傅捡到了,她的师傅也是她爹,一个县城杂技团的踢碗演员,什么技能也没有,唯独把个踢碗练得炉火纯青。毛丫从小跟着她爹和师傅练踢碗——毛丫也是真心爱踢碗——严寒酷暑地练,把这门杂技给练绝了,观众看着一只一只瓷碗,从毛丫的手里经过足尖,划出一道完美的弧线,轻轻巧巧就到了她的头顶。相比师傅,毛丫的动作更多了舞蹈的柔美和流畅,极具观赏性。因了这一门绝活,毛丫有机会被选派到美国表演。
当毛丫苦练踢碗的时候,罗杰正陷入一段错误的婚姻无法自拔。罗杰的妻子是当地华人,和训虎女郎一样有着健康的皮肤和身材,但是婚后罗杰才发现她生性奢靡还好赌,罗杰辛苦画画的钱根本不够她的花销。为了终结这段错误的婚姻,罗杰离开家乡,到了美国,成了一名卖艺的街头画家。
罗杰和毛丫,汇合在美国的“天桥”上,一个在这头画画,一个在那头踢碗——毛丫在演出结束后没有跟团离开而是自作主张当了一名偷渡客,留在了美国。他们在结束一天的卖艺后,各自收拾回家,压根没有注意到对方的存在。
命运的交汇发生在移民局官员出现的一刹那,罗杰终于抬头看了一眼踢碗的毛丫,毛丫也终于把目光移到了罗杰的身上,那一瞬间,时间凝结了,他们的眼里,移民局官员和路上的行人,统统都消失不见了。
探戈是不断错过又交汇的舞蹈,却在曲终时以最撩人的姿势画下休止符。探戈要求舞者拥有心灵无比的契合,才能舞出极致的舞蹈。毛丫和罗杰,两个人群中的“异类”,相隔千万里,不断交错,终于汇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