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菊花3

2024-08-06  本文已影响0人  平原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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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这台录音机竟然用了这么多年,陪了我这么多年,在我临走的时候还有它陪伴在身边,一如孩子们还在我身边似的。

其实,我也是前几天才回老家的。

自从孩子们大了,先后大学毕业了,参加工作了,他们就凑钱,要在离家不远的县城买了套房子给我住,说是不放心我一个人住在乡下。正好大女儿在县城工作,而且离我住的地方不远,可以经常来看望我。

我是不愿去的,不让他们买房,孩子们在外面工作也不容易,开支大,我不想自己活成孩子们的拖累,我才六十多岁,还是可以在老家种点地,自己养活自己的。

直到我六十八岁那年,那个人回来了,争吵中我突然昏倒,进了医院,我出院后孩子们死活不同意我再回老家,硬是坚持在城里买了房,让我住下。

我也实在不想再见那人了,虽然已经过去三十多年了,伤已经结了疤,但是,当再次揭开时依然是痛彻心扉。

我对自己的父母是没有印象的,自我记事时起我就是到三个叔伯家生活的,每家住一个月,轮流住。

后来,我大一点了,从堂兄妹口中知道了我爸是在我一岁多的时候没的,说是在井下挖煤的时候瓦丝爆炸没有的。后来,沒过两年,我母亲也没了,说是得了病,家里没钱医治。

那时的我还不足三岁,又没有爷爷奶奶,于是,只得由几个叔伯养活我。

在我十六岁那年,伯母婶子们给我找了个婆家,男方也是孤儿,无父无母,也是在叔叔家长大的,比我大八岁。

也许是出于同病相怜的考量吧,同为孤儿彼此更能体谅生活的无奈与艰辛吧,就这样,我嫁人了。

结婚的时候,他叔叔修整了两间旧瓦房给他,还给了一张木床,一张木桌,两双筷子,六个碗,一把锅铲和一口锅,厨房里有一个用砖头砌的灶台,就这样,我拎着自己的两身换洗衣裳,走进了那个属于自己的家。

我们结婚后,他叔叔见我们经常揭不开锅,就想办法让他进了一个家具厂,在那里跟师傅学木匠,还能包中、晚二餐饭吃,不包住。

好在离家不算太远,他每天早早起床,走一个半小时的路程去当学徒,晚上吃了晚饭再回家,夏天还好,天黑得晚,冬天就得备根手电筒,因为走着走着,天就黑了。

成了家,村里给我们分了两亩田地,我每天在家忙农活,日子倒也还过得去,他偶尔也有从厂里偷偷捎点儿好东西回来给我吃,说是给我补补身体。

当时我已经十六了,身量却还像个十来岁的小姑娘,怕他嫌弃我,所以,他每次带回来的东西都被我吃得精光,我也更努力干活,努力地把日子过好。

直到如今,即将离开了这个世界了,我还是想不明白,为什么明明很好的一个人可以变得那么自私,那么冷漠,那么绝情。

难道曾经的患难与共,曾经的山盟海誓,抵不过她人的一颦一笑?

难道为了一个陌生女人,抛家弃子,真的值得吗?

难道他与别人卿卿我我的时候,就不会想起妻子的哭泣,孩子们的嚎啕吗?

如果值得,那为何时隔三十多年,年老体迈之时又回来?

(未完待续)

我是平原雪,爱阅读,爱写作,爱分享,以我之笔,书写生活与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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